村“兩委”選舉,怎麼把前科劣跡人員和涉黑涉惡問題人員擋在門外?

“要全面落實村‘兩委’換屆候選人縣級聯審機制,堅決把前科劣跡人員和涉黑涉惡問題人員擋在門外。”

2019年12月3日,全國市域治理現代化工作會議在京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郭聲琨在會上表示。

會議提出,要緊緊圍繞共建共治共享方向,積極構建市域社會治理新模式。在“推進方式革新,增強市域社會治理驅動力”層面,會議強調,要發揮五個作用:一是發揮政治引領作用,二是發揮自治基礎作用,三是發揮法治保障作用,四是發揮德治先導作用,五是發揮科技支撐作用。

“基層群眾自治,本質上就是群眾自己的事情自己辦。”會議提出,要發揮自治基礎作用,除了全面落實村‘兩委’換屆候選人縣級聯審機制外,還要健全充滿活力的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理順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與集體經濟組織的關係,創新基層自治的實現形式和載體,“推動民事民議、民事民辦、民事民管”。

會議提出,要發揮法治保障作用。包括:通過建立健全法律制度,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司法,給社會立“明規則”、破“潛規則”,用法治規範社會行為、引領社會風尚。要發揮市民公約、村規民約的約束作用,

把人民群眾實踐中廣泛認同、操作性強的道德觀念及時上升為共同遵守的行為規範

會議還提到,要發揮科技支撐作用。“要推動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等現代科技與市域社會治理深度融合,打造數據驅動、人機協同、跨界融合、共創分享的智能化治理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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