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記錄”從天而降,想要撤銷咋就這麼難?

近日,據紅星新聞報道,兩個多月前,四川樂山的杜鵬準備應聘一份保安工作,前往當地派出所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時發現,他7年前竟在華鎣“涉嫌非法經營罪被取保候審”,但他事實上從未去過華鎣。此後,滿頭霧水的他通過樂山當地派出所和華鎣警方聯繫,對方承認該信息有誤,他要求撤銷錯誤的“犯罪記錄”,卻等待了近兩個月遲遲未果。

在這期間,杜鵬因此兩次求職受阻,因擔心給女兒今後的升學就業帶來影響,自己陷入極度焦慮之中。然而,他沒能等到那份還自己清白的一紙“證明”——就在他準備親自前去交涉此事的前一天,突然離開了人世。

“犯罪记录”从天而降,想要撤销咋就这么难?

去世後,其妻餘永瓊展示這份遲來的“無犯罪記錄證明”

類似事件已多次發生。上個月,有媒體報道武漢一女子“被吸毒”從而被迫走上維權之路,其經歷與四川杜鵬的遭遇何其相似。“被吸毒”與“被犯罪”,是巧合也是偶然,但它們都共同指向了一種“糾錯難”的現實窘境。

杜鵬發現其“犯罪記錄”時才知道,原來這7年,自己一直“被犯罪”。只是,令人疑惑的是,這樣的烏龍竟然存在了7年,還沒得到糾正?當事人家屬還質疑,一個身份信息錯誤的案件,當年又是如何立案的?取保後7年未結案符合規定嗎?抑或根本就是無中生有的“假案”?

而且,“被犯罪”的情況,最後還是當事人自己發現的。當地警方不僅搞錯了犯罪嫌疑人的信息,在立案工作上也存在著嚴重疏忽,後續也很可能缺乏有力的自查、核查與糾查,進而導致了當事人後來的困境。

在發現“被犯罪”以後,相關警方也承認了“犯罪記錄”有誤,並表示1個月內撤銷,但1個月時間到了又說再等半個月。錯誤的“犯罪記錄”就這麼難撤銷嗎?是相關警方不主動不作為,還是相關機制程序過於複雜,用時較長?

因為這個事,當事人兩次求職受阻,其還擔心影響女兒升學和就業。最終,還沒得到“犯罪記錄”撤銷,當事人就不幸去世了。這其中大概率不乏因“犯罪記錄”遲遲沒有撤銷所加劇的心理壓力,也製造了高度的焦慮。我們還要明白,對一個遵紀守法的公民來說,違法犯罪的記錄本身就是一個莫大的侮辱。

事情還沒有結束。撤銷“犯罪記錄”是必然要求,但相關警方的彌補措施仍不可少,不僅應道歉,還應依法給予當事人及其家屬以賠償,並啟動內部的追責機制,處理相關人員。不僅是為了告慰當事人,也是為了給公正一個交代。

從這幾年來看,撤銷錯誤“犯罪記錄”難,絕不是個別情況。長遠來說,不能靠地方警方的主觀責任來破解這一現實難題,還需形成一個全國統一規範的糾錯機制,保證做到又快又好糾錯,並形成對當事人的相應賠償彌補機制。同時,還應訴求於源頭的治理,將所謂“錄錯了”的尷尬情況,徹底扼殺在搖籃裡。

所有相關警方,都需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審慎使用自己手中的任何權力。要知道,你們的一個“不小心”,就可能給當事人帶來天大災難和傷害。對此,相關警方心裡還是要有兩杆秤,一個是情理秤,一個是法理秤。

紅星新聞簽約作者 默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