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經常“從天而降” 樓下商戶無奈裝監控 男子半夜拋擲被拍現行

垃圾经常“从天而降” 楼下商户无奈装监控 男子半夜抛掷被拍现行

安裝在樹上的監控拍到了三樓一戶居民向下拋垃圾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張波張亞林文圖

兩年來,衛輝市友誼路與衛州路丁字路口附近的一棟居民樓下的商戶們苦不堪言——隔三差五,總有一包包垃圾從天而降,除了生活垃圾外,還有令人作嘔的大小便。樓下商戶雖然多次尋找丟棄垃圾的人,但一直無果。近日,被逼無奈的商戶安裝了一個監控攝像頭對準樓上,有人半夜探出陽臺丟棄垃圾的一幕被拍了個正著。

樓上頻繁扔垃圾一樓商戶遭了殃

從去年開始,衛輝市友誼路與衛州路丁字路口附近的一棟臨街居民樓上,一直有人從高層向樓下人行道上丟棄垃圾。11月28日,說起樓上住戶亂扔垃圾一事,一樓的商戶們滿肚子火氣,“太過分了,扔的不光生活垃圾,還有大小便,臭得沒人敢從門口過,別說做生意了”。商戶們稱,有時拋下的垃圾袋會掛在樹枝上,十分影響環境衛生。

商戶們告訴記者,這種情況已經存在將近兩年。兩年來為了找到向樓下扔垃圾的住戶,商戶們曾經到樓上挨家挨戶敲門詢問,但始終沒人承認。商戶們說,這棟臨街樓房只有五層,樓下路邊就有垃圾存放點。常年從樓上拋擲垃圾可能是有意為之。

樓下的商戶們也試圖從自身尋找原因,是不是自己的經營行為打擾到了樓上住戶,以至於對方採取這種方式報復呢?“我經營的是衛浴,隔壁經營的是整體櫥櫃,不像飯店會產生油煙或者噪音,不會對樓上居民造成影響啊!”商戶郭先生滿臉無辜地說。

商戶無奈裝監控半夜拋擲被拍現行

郭先生經營一家品牌衛浴店,也是被“天降”垃圾影響最大的商戶,“挨家挨戶都問了,家裡沒人的甚至都在門上貼了小紙條,沒有任何效果”。為了抓到拋撒垃圾者,11月22日,郭先生花費幾百元錢購買了監控攝像頭,安裝在門前的一棵行道樹上,將攝像頭對準了樓上。郭先生的隔壁商戶告訴記者,安裝時他們幾家商戶都在場,“怕樹枝幹擾拍攝,我們還把行道樹的樹枝清理了一下”。

監控安裝上5天,終於拍到樓上一戶居民向樓下拋擲垃圾的影像。郭先生提供的一段監控視頻顯示,11月26日凌晨2點14分,在三樓的陽臺上,有人探出身子將一個黑色垃圾袋拋向樓下。拍到拋擲垃圾的住戶後,商戶們向轄區派出所報了警。

男子現身派出所承認錯誤

11月28日下午,衛輝市馬市街派出所何姓民警告訴記者,當天接到商戶報警後他們立即趕到了現場,根據監控視頻確定了樓上具體住戶。

何警官告訴記者,該住戶是一名男性,三十多歲,未婚。該男子自稱與樓下商戶並無矛盾,由於自己回家較晚,收拾室內衛生後,感覺樓下沒人不會發生危險,圖省事就將垃圾拋到了樓下,對於向樓下拋擲大小便現象該男子並沒有承認。“他到派出所承認了錯誤,並作出了保證,以後不再向樓下拋撒垃圾了。”何警官表示。

河南中同合律師事務所封宗華律師認為,樓上住戶作為該樓居民向樓下拋擲垃圾的行為,侵犯了鄰居們的相鄰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物權法等法律關於相鄰權法律規定的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犯法律,也不得違背公序良俗。作為該樓居民,應該本著便於各自的生活、互相提供方便的原則,進行民事活動,而不能置別人的合法利益於腦後,私拋垃圾,侵犯了同樓其他住戶的相鄰權,應該承擔法律責任。受到侵害的同樓居民,可以向公安機關報警,證據固定後,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侵權訴訟,也可以向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舉報,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直至作出罰款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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