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明確萊蕪、鋼城、萊蕪高新區土地供應審批權限

  11月27日,濟南市政府發佈《關於明確萊蕪區、鋼城區、萊蕪高新區土地供應審批權限的通知》:

  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濟南市萊蕪市行政區劃調整對支持萊蕪區鋼城區駐地發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魯政辦字〔2019〕17號)關於“優先支持‘兩區’用地管理,土地收儲、出讓權限和收益留在‘兩區’”的有關要求,市政府確定,由萊蕪區政府、鋼城區政府承接本轄區土地供應審批權限(含劃撥、出讓、國有土地租賃、作價出資或入股);萊蕪高新區土地供應審批權限由萊蕪區政府委託萊蕪高新區管委會行使;萊蕪區、鋼城區、萊蕪高新區自然資源部門承接本轄區土地供應管理相關工作。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要加強對萊蕪區、鋼城區、萊蕪高新區相關業務指導,確保土地供應工作順利承接、規範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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