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股份回覆問詢函:公司財務數據計算錯誤

導語關於《購銷合同公告》與2017年、2018年年報數據存在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富邦股份表示,公司財務部門將兩家公司的銷售數據合併成“開磷化肥”計算。

11月29日,資本邦訊,富邦股份(300387.SZ)回覆了深交所問詢函。

關於《購銷合同公告》與2017年、2018年年報數據存在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富邦股份表示,由於貴州開磷化肥有限責任公司與貴陽開磷化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貴陽開磷化肥”)名字相似,且《購銷合同公告》將貴州開磷化肥有限責任公司簡稱為“開磷化肥”,導致公司財務部門將上述兩家公司的銷售數據合併成“開磷化肥”計算,2017年、2018年1-11月向“開磷化肥”銷售1,632.20萬元、1,535.30萬元。2017年、2018年年度報告經審計,按照會計準則與有關規定要求,前五大客戶根據法人主體分開披露,導致貴州開磷化肥單一主體未進入2017年、2018年年度報告前五大客戶。

貴陽開磷化肥2017年、2018年分別實現銷售收入1,632.20萬元、1,708.20萬元,分別超過2017年度第五大客戶雲南弘祥化工有限公司銷售額1,324.50萬元、2018年度第五大客戶雲南三環中化化肥有限公司銷售額1,422萬元,因此分別2017年、2018年年度報告前五大客戶列示。

2017年、2018年1-11月,富邦股份向貴州開磷化肥分別採購2,419.67萬元、3,158.47萬元磷酸二銨產品。貴州開磷化肥在2017年年報為供應商前五名,在2018年年報不是供應商前五名的主要原因是,基於業務實質和審慎性原則,2018年度,公司戰略合作方煙臺市農業生產資料總公司(以下簡稱“煙臺農資”)急需一批磷酸二銨肥料,考慮到煙臺農資在山東乃至國內農資市場具有較強的分銷能力,公司與下游客戶肥料生產廠家具有密切的業務往來,有一定資源優勢,同時籌劃通過易貨降低應收賬款需要較強的分銷渠道,為加強雙方業務合作,與煙臺農資發生一筆代採購業務2,693.82萬元。

鑑於本次代採購不屬於日常經營事項,也不是富邦股份日常生產經營採購需要,公司年報審計機構根據會計準則要求對該筆業務採取淨額法確認收入,因此在2018年年度報告中該筆交易按照淨額法確認收入,2018年度向貴州開磷化肥採購額464.65萬元未達到2018年年度報告前五大供應商標準。

更正如下:

2017年與2018年1-11月,公司與貴州開磷化肥未發生銷售收入,發生採購支出分別為2,419.67萬元、464.6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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