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議“推進醫保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支付”,國家醫保局:2021年起試點城市啟動實際付費

日前,國家醫療保障局經商國家衛生健康委,對全國人大代表陳鑫提出的關於“推進醫保按DRG支付的建議”進行了答覆。國家醫保局表示,2019年起,國家醫保局會同有關部門共同啟動了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付費國家試點工作,2021年起,符合條件的試點城市將啟動實際付費。

人大代表建議“推進醫保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支付”,國家醫保局:2021年起試點城市啟動實際付費

廣泛吸取經驗,不斷完善試點方案

為切實做好DRG付費國家試點工作,國家醫保局與財政部、衛生健康委、中醫藥管理局共同成立了DRG付費國家試點工作組。試點方案:

一是明確了實現“五個一”的任務目標,即制定一組標準、完善一系列政策、建立一套規程、培養一支隊伍、打造一批樣板。

二是確定了保障基本、統分結合、公開公正、上下聯動、廣泛參與、動態調整、穩步推進的工作原則。

三是在技術路徑的選擇上取“最大公約數”,我們融合了全國多個DRG版本以及上海、廣州的經驗,使用醫保統一的編碼體系。

四是確定了分“頂層設計、模擬運行、實際付費”三步走的工作步驟。在頂層設計階段,2019年9月底前完成國家相對統一的DRG分組,指導各試點城市按照國家分組細化調整本地分組、制定各組具體權重和費率,2019年9月-2020年12月開展模擬運行。2021年起,符合條件的試點城市啟動實際付費。

人大代表建議“推進醫保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支付”,國家醫保局:2021年起試點城市啟動實際付費

制定相對統一的DRG付費國家試點技術規範

一是組織專家團隊起草了DRG付費國家試點分組技術規範。包括DRG的基本原理、適用範圍,實施的數據要求、數據準備、數據質控,數據標準化上傳規範,分組策略與原則,具體分組標準,權重和費率的確定,付費結算方法等。

二是確定分組標準,融合各版分組器的基礎上形成醫保版分組器。基本原理是根據患者出院診療信息,先將病例按主要診斷分到某一主要診斷分類(MajorDiagnosticCategories,MDC),再按照主要治療方式分為鄰近疾病診斷相關分組(Adjacent-DRG),結合影響臨床過程的年齡、性別、有無合併症和伴隨病(Complication&Comorbidity,CC)、有無嚴重合並症和伴隨(MajorComplication&Comorbidity,MCC)等其他因素,最終將所有病例分為具體DRG組。

分組方案由試點城市、技術指導組專家共同調整,動態統一。在試點中逐步融合,形成適用於全國的DRG付費方案,以試點城市為基礎向全國推廣。

下一步工作打算——

人大代表建議“推進醫保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支付”,國家醫保局:2021年起試點城市啟動實際付費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指導地方開展工作。研究DRG付費有關政策,使有關技術標準、規範能夠在試點城市落地,與衛生健康部門、醫療機構充分溝通,使DRG分組更加符合臨床規律。

二是建立逐級培訓機制、定期評估機制、定期報告機制、溝通協調機制,確保試點順利開展,取得預期效果。

三是逐步建立基於費用控制和醫療質量相結合的醫保支付方式。促進醫生規範醫療行為,在提升醫療質量的同時,主動控制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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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為DRG

DRG(Diagnosis Related Groups)中文翻譯為(疾病)診斷相關分類, 它根據病人的年齡、性別、住院天數、臨床診斷、病症、手術、疾病嚴重程度,合併症與併發症及轉歸等因素把病人分入500-600 個診斷相關組,然後決定應該給醫院多少補償。

DRG是當今世界公認的比較先進的支付方式之一。DRG的指導思想是:通過統一的疾病診斷分類定額支付標準的制定,達到醫療資源利用標準化。有助於激勵醫院加強醫療質量管理,使醫院為獲得利潤主動降低成本,縮短住院天數,減少誘導性醫療費用支付,有利於費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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