肅州法院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解決當事人實際困難

法治甘肅網 甘肅法制報訊(記者

魏世東 通訊員 嶽天和 楊曉花)11月12日,因交通事故致殘導致生活極度困難的申請執行人老周、小周各領到了20萬元的司法救助金。今年以來,酒泉市肅州區人民法院不斷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全力解決案件當事人的實際困難,真正把司法為民落到實處。截至目前,該院共向13起執行案件中的96名當事人發放司法救助金140餘萬元。

老周家住肅州區鏵尖鄉。2017年3月3日,張某無證駕駛汽車在鄉間道路行駛,因操作不當,與駕駛農用機械的老周的兒子周某相撞,致使周某顱腦損傷搶救無效死亡。在這次事故中,張某負事故的全部責任,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案件執行擱淺。肅州區法院組織負責審查司法救助的工作人員深入申請人所在村組進行實地調查,報批了司法救助。

小周家住肅州區清水鎮。2016年冬天,乘坐親戚於某駕駛的四輪拖拉機走親戚,行駛過程中,於某轉彎時因操作不當,導致小周墜地受傷,經治療不能痊癒。經司法鑑定,小周顱腦損傷導致生活不能自理,評定為二級傷殘。小周是家中唯一的勞動力,其配偶長期臥床養病,家中尚有年邁多病的父母親需要贍養,一家人生活極其困難。事故發生後,雙方協商無果,小周將於某起訴至肅州區法院。法院經審理判決於某支付小周各項賠償費用60餘萬元。於某在判決確定的時間內沒有支付賠償費用,小周依法申請強制執行。執行過程中,執行員盡了最大努力,最終執行到位13000元,其餘賠償費用因無可供執行的財產而無力支付。

被執行人無力支付賠償款,讓申請執行人老周、小周兩家人的生活陷入困境。為解決類似申請人的困難,肅州區法院進行了全面調查、摸排,建立了檔案,對於符合條件的,積極引導申請人申請司法救助。截至目前,有96名執行案件申請人收到了司法救助金,救助資金總計達到144867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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