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乘用車企業提交2020年度雙積分預報告

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發佈《關於乘用車企業提交2020年度積分預報告和平行進口乘用車供應企業核算2018年度平均燃料消耗量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乘用車企業自文件發佈之日起,提交2020年度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預報告(以下簡稱“預報告”),平行進口乘用車供應企業應按要求對2018年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結果進行確認。

此外,《通知》還要求,2019年12月20日前,各乘用車企業應通過“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管理平臺”向工信部遞交2020年度積分預報告。預報告的內容包括本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預期達標值、預期實際值和新能源汽車積分預期值等信息。平行進口乘用車供應企業應按要求對2018年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結果進行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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