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村鄰居對簿公堂 法院調解握手言和

近日,清澗縣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一起健康權糾紛案件,使反目成仇的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使鄰里關係迴歸和諧。

原告張某與被告陳某系同村鄰居,2019年9月10日14時許,原告在村裡和一群老太太聊村上換屆選舉事宜,被告跑過來和原告理論,用拳頭擊打原告頭部,膝蓋頂撞腹部,致使原告身上多處受傷。經醫院診斷為:急性閉合性顱腦損傷、高血壓病2級、全身多處軟組織損傷、右側小腦腦梗塞、多發腔隙性腦梗塞、冠心病心律失常、心動過緩等疾病。原告住院15天,支出醫療費11578.05元。同日,原告報警,清澗縣公安局派出所查明案件事實後對被告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處罰。原告張某不服,提起行政複議。並訴至法院,要求陳某賠償其醫療費等各項損失19162元。

雖然本案標的額較小,但當事雙方矛盾很大,對立情緒十分強烈。鑑於本案雙方當事人的特殊關係,法官開庭審理後,並不急於下判,而是多次組織雙方進行調解。精誠所至,金石為開,經過法官的不懈努力,原告向被告出具行政諒解書,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和解協議,由陳某補償張某醫療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等各項損失14000元,並當庭一次付清,雙方為此事永無糾纏。一場鄰里糾紛得以圓滿化解。(惠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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