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再不見面「到「握手言和」 執行爲民和氣生

多年好友合夥承包一起工程,工程結算後卻因一方拖欠另一方工程款而鬧至法庭,友誼的小船說翻就翻了。5月31日下午,樅陽縣人民法院的執行法官通過執結該建設施工合同糾紛案讓鬧翻的兩人重歸於好。

2011年,王某承包了樅陽縣某小學房屋加固工程,王某將該工程轉包給了好友方某。2016年6月工程建設完成,王某與方某進行了結算,同時王某向方某出具了欠條,承諾該款在學校撥款後付清。後學校將工程款撥付給了王某,但王某一直未將工程款支付給方某。方某見索要無望,便一紙訴狀將王某訴至法院。法院在審理過程中通過調解讓雙方達成了一致意見,並製作了調解書。但之後王某並未按調解書上約定的時間向方某支付工程款,方某隻得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並多次言明不想再與王某見面,也不會再與其做朋友。

樅陽法院的執行法官接到該案後,在採取網絡查控和傳統查控手段之外,通過其他渠道多方瞭解被執行人王某的財產狀況。在知道王某有部分履行能力之後,放棄午休約談了王某,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後果,同時也耐心地勸說王某:“對待朋友不誠信不僅傷害了朋友,最終也會傷害自己,無法在社會立足。”當天下午,王某便帶了6萬多元執行款來到法院,執行法官便將方某也通知到法院,一番勸解,方某表示能夠體諒王某家裡的難處,自願放棄了剩餘欠款,並在領取案款後打算請王某晚上一起吃飯。該案的順利執結不僅保護了方某的合法債權,也讓破裂的友誼得以修復。(樅陽縣人民法院 楊玭嬪)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