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代码:2019-094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019年11月20日,公司收到第二大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投资集团”)函告,根据2017年3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河南省省属国有非工业企业改革推进方案》,河南省人民政府下发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变更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的批复》(豫政文〔2019〕128号),授权河南省财政厅对河南投资集团履行出资人职责,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不再履行相关职责。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前,河南投资集团直接持有公司102,054,612股A股普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9.54%,河南投资集团未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河南省财政厅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后,河南投资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比例均未发生变化,河南省财政厅通过河南投资集团间接拥有公司102,054,612股A股普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9.54%。

河南省财政厅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将与本公告同时披露在2019年11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航光电

股票代码:002179

信息披露义务人:河南省财政厅

住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北25号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北25号

权益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19年11月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航光电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航光电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或机构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河南省财政厅为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发〔2014〕7号)而设立,河南省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为负责河南省全省财政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河南省财政厅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管理关系

河南省财政厅是河南省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代表河南省政府对授权监管的国有企业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河南省财政厅持有境内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如下:

注: 1、河南省财政厅通过二级全资子公司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棕榈股份13.10%股份;

2、河南省财政厅直接和通过全资子公司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持有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41.67%股份,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直接和通过全资子公司中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新乡化纤24.93%股份;

3、河南省财政厅通过全资子公司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科迪乳业8.60%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河南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豫发[2014]25号)。《意见》中要求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政府授权,对经营性国有资产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各部门、机构不干预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坚持正确准确有序协调推进。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河南省财政厅并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在未来12个月内无继续直接增持或者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中航光电的股份。河南省发改委将其持有的河南投资集团100%股权无偿划转至河南省财政厅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河南投资集团控制中航光电102,054,612股股份,占比9.54%。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股份的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股份未存在任何权利受限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河南省财政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中航光电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证券交易所和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工作时间供投资者查阅。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声明,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河南省财政厅(公章)

年月日

附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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