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興縣2019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中共滄州市委組織部、滄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印發〈滄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滄人社字【2011】13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計劃和崗位現有空缺情況,經縣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92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根據招聘計劃,在考試、考察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採取縣社會事務局統一組織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發佈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招聘考試(筆試、面試)、資格複審、體檢、考察、擬聘人員公示、聘用等步驟進行。

三、招聘數量、崗位和條件

(一)招聘數量、崗位

根據上級批准的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計劃,此次公開招聘單位28個,招聘工作人員92名。各招聘單位具體招聘人數和崗位條件詳見《海興縣事業單位2019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條件表》(附件1),

應聘人員可以通過海興縣政務網查詢。

(二)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年齡、學歷、專業等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招聘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按《崗位條件表》要求確定。留學回國人員和其他海外、外國學歷學位獲得者(需經認證)的專業名稱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名稱不完全一致,但所學專業課程與招聘崗位專業課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該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的,也可報考該招聘崗位。

凡涉及到年齡、戶籍等需要確定時間的,計算時間截止到2019年11月2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現役軍人;

3、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4、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未滿約定最低服務期限的人員;

5、全日制高等院校普通類在讀學生;

6、失信被執行人;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此外,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後即構成迴避關係的招聘崗位。

迴避關係是指《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關於“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係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係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迴避”的規定。

四、招聘程序

(一)組織報名

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至5:30

2、報名地點及聯繫方式:

具體地點:海興縣城泰晟社區居民委員會(滄州銀行東50米路南)

諮詢電話:6621178

3、報名要求: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在黨群或政府系統事業單位中選擇報考一個崗位。報名者可登錄海興縣政務網(http://www.haixing.gov.cn)下載《海興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考資格審查表》(附件2),持近期1寸同版藍色正面免冠照片6張並攜帶按照招聘崗位條件要求能夠證明自己資格條件的二代居民身份證、戶口簿(需有帶公安廳戶口專用章的首頁、本人頁)、畢業證、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等證書的原件、複印件到現場報名。經現場初審合格者,交納報名考務費100元(需交納現金)。

按生源地報考的考生需提供中學畢業證(高中升入全日制普通高校的提供高中畢業證、初中通過“3+2”模式升入全日制普通高校的提供初中畢業證)。

報名過程中相關專業資格的審查由縣衛健局、縣教育局負責,學歷等條件審查由縣社會事務局負責。

確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現場報名的,可由替報名人員攜帶身份證和報名者相關報名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到現場報名,原則上只允許替報名人員代報一人。

4、准考證發放:報名合格人員按照海興縣政務網發佈的領取時間和地點(同時發佈筆試、面試考試時間)準時領取筆試准考證。

5、同一崗位的報考人數和招聘人數原則上不得低於3:1,達不到這一比例的,減少該崗位的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並通知報考該崗位人員。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條件的崗位。

(二)筆試

報考綜合類崗位的考生參加綜合類科目筆試;報考醫學類崗位的考生參加醫學類專業科目筆試;報考教育類崗位的考生參加教育類專業科目筆試。

綜合類科目筆試內容為《職業能力測驗》和《公共基礎知識》。

醫學類專業科目筆試內容為《醫學專業能力測驗》和《公共基礎知識》。

教育類專業科目筆試內容為《教育專業能力測驗》和《公共基礎知識》。

筆試採取閉卷方式,滿分10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報考綜合類、醫學類崗位的筆試成績佔總成績的50%;報考教育類崗位的筆試成績佔總成績的40%。筆試時間、地點詳見准考證。筆試結果在海興縣政務網上公佈。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假借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應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三)面試

依據計劃招聘人數與考生從高分到低分的筆試成績排名,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並列的都進入面試。

綜合類崗位的面試採取結構化面談的方式,面試內容為綜合素質和通用能力。

醫學類崗位的面試採取結構化面談的方式,面試內容為專業知識、技能和綜合素質。

教育類崗位面試採取分專業試講的方式(英語學科採用英語試講)。根據不同學科提供教材,隨機抽取章節,現場準備20分鐘,試講10分鐘。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報考綜合類、醫學類崗位的面試成績佔總成績的50%;報考教育類崗位的面試成績佔總成績的60%。面試由縣社會事務局組織實施。面試結果在海興縣政務網上公佈。

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如招聘單位同一招聘崗位末位出現總成績並列時,採取依次按面試成績、學歷高者的辦法確定排名順序,如此辦法仍無法確定排名的,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後確定。在此後的資格複審、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發現問題需要遞補時,出現總成績並列的,也按此排名順序確定。

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

(四)資格複審

面試結束後,根據招聘計劃和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的排名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複審人員。由縣社會事務局會同教育局、衛健局對擬參加資格複審的人員進行資格條件複審。資格複審所需材料除現場報名時資格審查所提供的材料原件外,還需攜帶筆試准考證和個人檔案(包括就業通知書)。學歷審查由社會事務局把關,教師資格審查由縣教育局負責,鄉鎮衛生院報考人員執業資格審查由縣衛健局負責。複審不符合條件的,取消招聘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總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五)體檢

資格複審合格人員進入體檢環節。體檢人員名單在海興縣政務網公佈。體檢由縣社會事務局組織。體檢前一天確定體檢醫院。體檢項目、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的有關規定執行(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崗位,可執行國家規定的相關體檢標準)。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遞補方法同資格複審。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環節。考察由縣社會事務局會同事業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主要考察應聘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遞補方法同資格複審。

(七)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選名單在海興縣政務網進行公示,公示期七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

(八)聘用

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遞補方法同資格複審;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並做出結論後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填寫《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四份,報縣社會事務局辦理相關審批手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併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待遇

聘用人員納入人事計劃和編制內管理,工資待遇按國家現行相應標準執行。

五、有關要求

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資格複審、體檢、考察、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的,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本公告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詳情登錄

http://www.haixing.gov.cn/article.asp?ID=11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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