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白城市事業單位考試備考:如何區分經濟手段和行政手段

在事業單位考試中,有一種題型是經濟常識,在這一部分知識的考查中,國家的宏觀調控往往是經常出現的題目。在整個國家宏觀調控中,有三類手段,分別是經濟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其中法律手段偏向經濟立法和執法,比較好區分。今天我們重點來區分經濟手段和行政手段。

在做題過程中,很多學員常常將經濟手段和行政手段搞混,導致選擇錯誤。然而這二者的區別是很明顯的,咱們從以下幾點來做區分:

第一、經濟手段偏向的是國家運用經濟政策調控經濟發展,例如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產業政策以及收入分配政策等等;與之相對應的行政手段往往用的是國家強制力,例如整頓、禁止、指示、指標和規定等等手段來直接干預經濟。

第二、在做題當中經濟手段往往與加減稅費相關,例如最近幾年我們國家大力度減稅降費、或者為了促進相關產業的發展,對農業、新能源汽車等行業進行財政補貼等等,類似這幾種情況都屬於經濟手段;行政手段則是國家下達命令指標,要求企業必須完成,例如政府吊銷某公司的營業執照、停業整改、取締相關產業等等,類似這種情況都屬於行政手段。

第三、一個很有效的判斷方法,做題的時候我們讀題幹,如果題乾的意思是偏向政府引導經濟發展,我們往往選擇經濟手段;反之如果政府強行干預企業生產經營,這種情況則是屬於行政手段的範疇。

也就是說經濟手段偏向引導,行政手段偏向強制。例如:政府對藥企生產老百姓急需的低價藥進行財政補貼,這裡的意思是指企業是否生產低價藥純屬自願,但生產了低價藥,政府給補貼,不生產就沒有補貼,這個政策是在引導企業多生產低價藥,所以屬於經濟手段;那麼什麼情況叫做行政手段呢?例如政府要求藥企必須生產低價藥,這裡的意思就是政府強行命令企業,直接干預了企業的生產,這就是行政手段了。

在具體的做題過程中,還會出現很多類似區分經濟手段和行政手段的情況,方法有很多,但最重要的是弄懂二者是什麼含義,有什麼特點,做到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通過多做題進行自我總結,找到其中的規律所在,這樣才能做到又準又快多拿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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