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只石蛙卖了240元 6旬老农不知自己已违法,后悔也迟了

来源 | 都市现场(jxtvdsxc)原创发布

“石蛙以前在我们山里很常见,小时候经常抓,我真不知道这是违法的。”已年过六旬的老农朱某在法庭上陈述道。近日,江西省分宜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一审以非法狩猎罪判处被告人朱某罚金人民币1500元。

9只石蛙卖了240元  6旬老农不知自己已违法,后悔也迟了

大岗山是分宜县最高的山峰,这里物产丰富,有40多种国家级重点保护的珍稀动植物,“石蛙”便是其中一种。“石蛙”学名棘胸蛙,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素有“百蛙之王”的美名。由于野生“石蛙”营养价值颇高,且肉质鲜美,因此价格昂贵,抓捕“石蛙”便成了不少大岗山农户贴补家用的方式。由于常年过度抓捕,“石蛙”日渐稀少,但价格也蹭蹭上涨。

9只石蛙卖了240元  6旬老农不知自己已违法,后悔也迟了

为遏制野生资源日益枯竭的态势,2018年12月6日,分宜县人民政府发布通告,规定全县区域为禁猎区,全年为禁猎期,夜间照明行猎,为禁止使用的工具和方法。但出于利益的诱惑,仍有不少人顶风作案,朱某便是其中一个。

2019年8月7日晚,朱某趁夜色来到大岗山村委小岭村小组“小岭”山场内,使用电筒照射的方式抓捕野生“石蛙”共9只,次日清晨以120元/斤的价格卖给了大岗山集镇某家常菜馆的黄某,获利240元,当天便被分宜县森林公安局芳山派出所民警查获。

因朱某系初犯,平时表现较好,且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最终,分宜县法院判处以非法狩猎罪判处朱某罚金人民币1500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