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頭跑了,我們可以去找公司要工資嗎?

陳偉衛


你好,謝謝你分享工作的困憂。“勞動者之哥”永遠與你相伴,你的問題也是常有的現象,解決方法如下:

第一步:向工地項目部負責人反映解決。你在工地務工,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項目方、總包方、建設單位方、勞務分包方、包工頭等都負有不同的管理負責的相關責任,大部分公司現在都很重視管理與解決農民工工資,你需要及時向他們反映,讓他們第一時間過問核查。

第二步:熟悉勞動監察投訴投訴之路。你需同時收集相關資料,包括上述的相關公司和相關負責人的名字與電話等,還有你工地做工的記工單、工資表、考勤表、藉資單據和身份證複印件等到,為保證穩妥,建議您同時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舉報投訴,讓他們介入處理,解決你的欠薪會多一份保障。

第三步:配合勞動監察執法調查處理。收到投訴後,監察部門會現場調查核查,核查項目部、勞務分包情況,追查工程款是否已支付到位,是哪個環節的問題,層層追查到底,是否按規定管理勞務用工。根據實際情況,按行政程序處理,查清拖欠工資問來龍去脈,分清問問責任,再採用行政手段進行處理或責令整改,直到解決拖欠工資問題。

以後是小哥的真實經驗與方法,希望能幫忙解決問題。如果需要的話,可以繼續保持關注與聯繫。




勞動者之哥


如果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仲裁裁決後,施工單位仍拒不支付的,農民工可以憑勞動仲裁裁決書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如果是給個人工作,不算勞動關係,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該個人老闆,要求支付勞動報酬。《勞動法》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按照《勞動合同法》“個人承包經營違反本法規定招用勞動者,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發包的組織與個人承包經營者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規定,可以向工程方索要工資。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九十四條個人承包經營違反本法規定招用勞動者,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發包的組織與個人承包經營者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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