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靠犧牲法官的身心健康來“撈政績”

不能靠犧牲法官的身心健康來“撈政績”

文|何帆(最高法院司改辦規劃處處長)

最近,一則面向2000多名法官的調查問卷顯示,近六成法官對現狀不滿意,許多人曾萌生去意。此前有新聞報道,北京法院今年計劃招錄547人,最終2301人報名,雖然整體招錄比達到4.2∶1,但競爭激烈程度已遠不如前。有人據此感慨,法院從此不是“香餑餑”。

即使調查統計存在誤差、崗位“遇冷”被外界誇大,如此多的法官“吐槽”現狀,甚至“用腳投票”,也不是正常現象。從大家抱怨的內容來看,任務重、待遇低、保障差是一方面,但歸根結底,還是因為職業尊榮感不夠、職業吸引力不高。

想想看,法官本應權力平等,共同追求裁判榮耀,但現狀卻是,法官等級與行政職級掛鉤,法官之上還有“長官”。如果一名法官辦理案件必須層層報批,為了考核疲於奔命,勉力應付外部干預,退休只能幹到副科,他還能感受到多大的尊榮、多少的榮耀?

事實上,正在進行的司法改革,就是為了“讓法院更像法院,讓法官更像法官”,通過一系列改革舉措,讓權力運行、法官制度和審判管理迴歸司法規律,將職業尊榮感還給每一位法官。儘管在改革推進過程中,新的問題不斷出現,但只要實事求是、堅持規律,改革目標必能實現。

迴歸司法規律,應當彰顯審判權的判斷權本質。判斷權強調親歷性,注重對獨立性、中立性和程序性的保障。這就意味著,上級法院不得對下級法院裁判指手畫腳,院長、庭長不宜對自己未參與審理案件的裁判文書審核簽發。今年9月發佈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就是推動“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的最好體現。

迴歸司法規律,應當體現司法職業特點。中央有關部門10月底聯合印發的《法官、檢察官單獨職務序列改革試點方案》,將推動建立與行政職級完全脫鉤的法官單獨職務序列。試點方案打破法官職務晉升的“天花板”,實行按期晉升、擇優選升和特別選升相結合的方式,既拓寬了法官職業發展空間,也著力讓改革惠及基層。基層一線法官只要認真履行職責,即使不擔任領導職務、不遴選至上級法院,也能按照任職年限、業績表現,晉升到較高法官等級。

不能靠犧牲法官的身心健康來“撈政績”

迴歸司法規律,應當科學合理考核。審判是專門化活動,需要科學管理,不能“鞭打快牛”。去年年底,最高人民法院黨組要求各高級人民法院取消本地區不合理的考核指標,贏得全國法官一片叫好。

今年5月1日實行立案登記制後,全國法院未結案件到10月下旬已達550萬件,結案壓力空前。但是,一些法院領導幹部為了追求年底數據“好看”,提出不切實際的結案要求,逼著一線法官“白加黑”“五加二”加班結案,是靠犧牲法官的身心健康來“撈政績”,也不利於提升案件質量,應當予以糾正。

迴歸司法規律,應當實事求是評價試點工作。中央正在深入推進司法改革試點工作。試點的功能之一是試錯,既然開展試點,就應允許犯錯。糾正小錯,方能防止大錯。但是,一些試點法院一味迴避問題、誇大效果,對上級領導彙報永遠說形勢大好、績效攀升,幹警內部卻怨聲載道,這樣不僅不利於科學評價試點效果,還會令改革偏離正確方向。

前不久,身邊一位優秀法官同行曾流露出辭職意願,我發出一條微信挽留:“所謂職業尊榮感,除了價值觀和滿足感,還在於:當你環顧四周時,尚有一群學問、能力、人品和職業操守值得認同的同事在孜孜努力,與之並肩戰鬥,讓你與有榮焉。無論如何,希望我們繼續共事,彼此引以為榮!”這位同行經過認真思考,最終選擇留下。

我相信,通過推進司法改革,迴歸司法規律,法官能夠成為更有吸引力、有尊榮感的職業,未來也會有更多優秀法律人才願意以司法為業、更多法官選擇為司法事業奮鬥終生!

不能靠犧牲法官的身心健康來“撈政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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