膽大出租車司機,營運期間居然喝酒

近日,秦皇島交警二大隊一中隊民警在海港區文化路與朝陽街交叉口開展酒駕、醉駕夜查集中整治行動,期間發現由東向西行駛的一輛出租車駕駛員臉色緋紅,疑似飲酒,民警立刻將其截停,經對駕駛員呼氣式酒精檢測,數值為29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

經查,駕駛員曾某某,男,35歲,青龍人。經詢問,該男子飲酒後駕駛出租汽車從秦皇島市青龍滿族自治縣載客行駛至海港區,在返程途中被交警查獲。民警根據相關條款規定,對曾某某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50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並處15日行政拘留的嚴厲處罰,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出租車屬於營運車輛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後果很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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