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超三個月還不能辦房產證,該如何和開發商維權?

瑾源秀


答:以《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的辦理不動產權證(房產證)的時間為準!並非所有樓盤在交房三個月之後就一定要給業主辦理房產證,一般合同中約定60日、90日、365個工作日內,有的甚至更長達到730日的,但一些樓盤一交房就立即辦理房產證的也有。

針對該問題:

1、先看合同條款上約定辦理房產證的時間。

如果超過約定時間開發商還不給辦理房產證的,買方權退房(退房款),並要求賣方(開發商)支付相應的違約金。

合同中都是兩個選項,常用的約定期限60日、90日/365個工作日,而從合同的設立上都是偏向賣方(開發商)的,一般情況下開發商不接受更改合同,買方只有默認接受,沒有選擇。

2、《商品房買賣合同》原文(

ps.基本上所有的開發商合同都大同小異)


第x條: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雙方經協商同意選擇【2】

【1】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後60日內,向當地房屋權屬登記機構辦理所有權初始登記,並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交付買受人。如因出賣人原因,買受人不能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後90日內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2】項處理;

【2】因開發商無法按照第【1】約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後365工作日內辦理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並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交付買受人。

如因出賣人原因,買受人不能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後365工作日內取得房屋產權證書,雙方同意按下列第(2)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書面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內將買受人已支付款項退還給買受人,並按 %利率付給利息,同時按已支付款的 %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自逾期之日起買日按買受人已付款的 中國人民銀行活期存款利率 /或(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3、簡單的來說。

開發商擬定的合同,條條框框基本上都是相互相存,都有考慮到各方面的因素,如果你仔細揣摩合同中的每一條,每一句,每一個字,就會發現購房者在購房過程中如遇購房方面的違約,在維權方面的也處於劣勢,而這都是商品房買賣合同上面白紙黑字給設下的“坑”,同時只要購房者簽字按手印後這些“坑”也合理合法。

4、總結。

購房者在購房開發商新房,簽定《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大部分購房者普遍都是合同沒看、沒研究清楚就簽了,又或者因開發商不同意更改商品房合同的條款、不籤就只能等於放棄購買的情況下“不得不籤”。


天天房知道


坦白地說,交房三個月,開發商沒辦產權證是正常的,一般開發商都會在籤合同時,留出6個月到12個月的寬限期辦理產權證。所以,建議你有耐心,畢竟開發商是強勢一方,消費者目前只能接受這樣的局面,當然了,如果是小區裡有別的業主辦出產權證了,而你的沒辦理,那你就找開發商溝通,或是去房產局瞭解一下情況,看看是不是房子先期做了相關的抵押,或是欠了有關部門的費用沒交





孫德全說房產


首先說下這個房產證問題?由房管局辦理,只要開發商符合當時規劃建設,並可以滿足辦理大證,並繳納契稅和公共維修基金(一般都會挪作它用,這個比較關鍵),一般很快就會下房產證,其他理由都是不正當理由,那麼作為購房者以合同為準,怎麼維護自身權利?

1、和開發商協商解決,超過時間後,合同體現了首付款按照活期存款利率支付,基本沒有多少。

2、通過當地電視臺或者媒體或者一些平臺,反應該情況,增加項目負面的曝光度。

3、不管通過什麼途徑,我們要明白開發商現在房產證辦理的進度,還有就是最擔心的業主所繳納的契稅和公維,開發商是否繳納到相關部門,可到監管部門查詢。

望以上回答能幫助到您!





李木子買房


無法無天的開發商大多都在對消費者侵權,泱泱大國怎能容讓!!!!!!!!!!!!!!!!!!

!!


熏天


可以主張對方的違約責任或者解除合同,一般來說開發商是不會主動履行的,所以要做好訴訟的準備。

至於開發商最怕哪個部門,認真起來誰都怕,不認真的時候,你就會覺得求告無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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