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集團將實行一人一車,從早跑到晚幾乎都超過八小時工作制,這樣安排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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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集團如果實行一人一車,從早跑到晚超過八小時的工作制,這顯然是不合理的。具體原因包括:

一、工作強度大

我們都知道,現在多數城市,每一輛公交車要從早上六點多開到晚上十點多才結束,而且多數是採用倒班制,即便如此,很多司機朋友還是會抱怨工作強度大,太累。

如果實行一人一車,每天工作八小時以上,其實變相增加了他們的勞動時間。因為公交車在早上出行的時候,司機一般都需要提前到達,雖然從早上六點多發車,但是他們通常五點就需要起床,起來檢查車輛,吃早飯,晚上下班還需要再檢查車輛。所以,看似八小時的工作時間,其次一天下來,工作都超過了十個小時。

二、健康問題嚴重

隨著工作強度的增大,司機健康問題也會變得越來越嚴重。

近期,我們經常會通過網絡看到公交司機突然猝死的新聞,為什麼公交車司機猝死的比例會遠遠超過開其他類型汽車的司機呢?一方面,公交車司機確實要比其他類型的司機更辛苦,工作強度更大。另一方面,由於公交車司機每天要開車拉很多人,擔負著更重的壓力,而且要不停的靠站,難免有些煩。所以公交車司機不僅身體疲憊,身心也疲憊,相對而言,公交車司機誘發的疾病就高於其他類型的司機。

如果實行一人一車,怕是更加重了公交司機們的負擔,不利於他們身體和心理的健康。

三、為了掙錢不要命

實行一人一車,雖然相對自由,從早到晚跑夠八小時以上就可以,但是很多的司機朋友,為了多掙錢,肯定會加班加點,不惜犧牲健康去掙更多的錢。

之前,實行倒班制,每個司機開車的時間都有嚴格的控制,現在一人一車,肯定會在一定程度上導致公交司機過勞死的比例增加。長期的久坐,會使血液粘稠,導致血管堵塞,嚴重者導致腦供血不足,缺血,缺氧甚至猝死。

四、乘客的安全誰來保證

實行一人一車後,導致疲勞駕駛的出現,乘客的安全也沒有了保證,而且公交車上坐的乘客也很多,如果最基本的安全都沒法兒保證,人們還怎樣信任公交公司,如果公交司機猝死的新聞再頻頻出現,人們還敢隨意乘坐公交車嗎?

總之,公交集團如果實行一人一車,我建議:一方面,要出臺相關的監管機制,保證公交司機的休息時間,保證乘客的乘車安全,另一方面,要適當提高公交司機的薪資待遇,完善公交司機的管理制度。

我是最傳播,不玩虛的,只講乾貨,希望我的分享對你有用,如果還有什麼疑問,請隨時和我溝通,謝謝。

最傳播


兩人一車每人都有8小時的工作時間,單班車通常都是12到13小時,有些特殊的不算。如果是有些司機想多賺一點跑單班車那沒什麼好說的,但是因為不夠司機一刀切都要司機跑單班車,題主只說超過8小時沒有具體時間,如果只是超半小時不到一小時沒有問題,要是每天12小時以上沒有徵求司機的意見強行要求的,你們可以不跑。我這邊市裡一些公交線路準備搞三人兩車,每人每天工作11小時多,還要司機籤一份協議說司機自願的有什麼事都是司機負責與公交公司無關。很多司機都說不會籤,有個司機說真是這樣搞等協議出來拍個照然後拿去勞動局,市政府去告它。


藍天白雲187931021


公交有個最流氓的管理體系,司機的工作時間是怎麼算的呢,不是從你上班到下班的時間來算,而是按你跑的趟次算,那每趟的時間咋算呢?以不太堵車的時候跑的時間來算,這個時間是固定的,所有修車、保養,堵車,開會,學習基本都不算工作時間,這就是所有乘客覺得公交司機臉難看,態度不好,隨時都火急火燎的根源,一個司機如果不爭分奪秒的“全速前進”他的班次就完成不了,工資就會被這扣那扣,很少有什麼體系壓榨員工有公交這麼狠的!


極爺3270


公交車實行一人一車,從早跑到晚,超過八小時工作,是否合理,要看具體的情況。

1、加班應在法律合規的範圍之內

勞動合同法規定,如果是實施固定的8小時工作制,則每週不能超過40小時。如果確因工作原因必須要安排加班的,則加班時間不能超過每天3小時,每月36小時。

對於安排加班的,企業應該按照法律規定支付加班費:

第一,在法定節假日期間,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勞動者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並不得以調休、補休替代;

第二,在休息日期間,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調休或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勞動者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如果單位未向員工明確調休或補休時間,員工皆有權要求兩倍工資報酬;

第三,在工作時延長勞動時間的,應支付不低於勞動者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所以,就算是實行一人一車,從早跑到晚,也是要嚴格執行勞動合同法,並支付相關的加班費的。

如果企業違反相關規定,勞動者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的。

2、從行車安全的角度

公交車司機是一個勞動強度非常大的崗位。因為公交車的行車路況一般都是比較複雜的,比如經常需要在人流量比較大的路況上。因為要經常停停走走,所以需要司機時刻保持高度的專注力,不能放鬆犯一點錯誤。而且乘客數量較多,司機還要經常維護公交車內的秩序。

從安全的角度來說,如果再高強度行車的話,是會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的。所以,這樣的安排是不合理的。因此誰都不可以保證,在高強度的工作強度上,還可以繼續保持高度的專注。

3、實行一人一車,便於加強管理

以前公交車不是一人一車的情況的下,會存在以下幾個問題:

第一,車輛的狀況沒有人負責

因為每個人只是工作一段時間,就交給其他接班的人,在這種情況下,車輛的使用狀況是沒有人負責的。因為大家都是為了完成工作任務,而不會管車輛的實際使用狀況。這就給車輛的安全使用帶來很大的隱患。

第二,車輛的清潔等沒有人管理

如果一個人不把車輛當成自己的車,他是不會管這輛車太多的清潔情況的。當他上班的時候,車輛該是怎樣就怎樣,結果車輛用了一段時間後,交給另一個人,另一個人也是抱著同樣的態度,車輛該怎麼樣就怎麼樣。久而久之,這輛車就沒有人管了。

第三,車輛的責任難以認定

車輛在行駛的過程中,可能會發生意外,比如剮蹭,可是有些司機會隱瞞意外,然後接手的司機又不知道,時間長了,這個意外發生的責任就不知道是誰了。但是如果實施一人一車,那就很容易鎖定責任者。

因此,實施一人一車,有好處也有壞處。不管怎樣,在遵守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哪種方法都是可以的。


劉仕祥演講思維課


我是一名公交司機,我認為一人一車上單班不合理。公交公司只把開車時間算工作時間,覺得我們沒有工作8小時,,應該讓他們來試試看看我們5點起床幾點回家。試試勞動強度。這樣能開安全車!拿到錢嗎?


俞詩偉


東莞的公交車現在都改國營企業了,叫東莞巴士。司機有分班的,但也是要加班,5天8小時以外算加班,加班費是根據加班時間依法計算的。基本工資大概4000,+加班費月收入大概7千。聽說還是可以的。以前是私人承包就比較亂。好像大城市的公共交通都是國營的都是合法的,那些亂來的都是私人承包都是小地方才會這樣。


鈺鈴20180710


要知道,公交司機可是需要為一車人的安全負責的,去年公交車爆出的安全事故層出不窮,除了一些外力因素,自己本身也有問題。

一人一車,一天超過8小時的工作制度,顯然是極其不合理。

拿武漢來說,一條公交車線的運輸時間大約需要2-2.5個小時,期間還有很多四處亂串的行人和電動車,每一位公交司機都需要高度集中精神,這樣的高強度下,一趟下來也是非常疲憊了。

如果公交集團把公交車變成了類似於承包制,勢必會有競爭的情況,比如多線路的公交就會在一個人多的公交站臺多停留,只為了帶更多的乘客,公交之間還會產生競不必要的競爭,非常影響效率和安全。

最好的方式是公交車一趟下來在車廠有足夠的休息時間,養足精神才能跑下一趟,把中間休息時間規定死。


銀桑筆記


公交集團實行一人一車專車制工作方式,對於司機來說似乎很滿意,因為延長了工作時間等於司機掙到了正班的工資以外還有加班工資,工資變多對誰來說都是很開心、很滿意的。

但這樣的安排的確存在不合理的地方,主要有2點:

1.職業安全性較低

雖然實行一人一車制,一個司機駕駛一輛車,有公交的城市大家對於公交的運行情況應該比較清楚,早上6點多開始運營,一直到晚上的11點才開始停運,加起來運營的時間長達17個小時,也就是一個司機每天的工作時間遠遠超過了法定的8小時,而且翻了一倍還多。

這對於司機來說一共會出現睏倦、疲勞駕駛的情況,出現這種情況意味著公交司機將是一個高危職業,像燙手的山芋一樣,畢竟在生命面前高工資也是不值一提的,所以這樣看似很高薪的職位實際上背後是用生命在做賭注。

這是安排不合理的的原因之一。

2.社會危害性增大

高強度的運營作業時間,不光是司機的安危存在問題,其次是公交車上每個人的安慰,在小型的地級城市都存在公交車,或許載客量很少,公交車都坐不滿;北上廣這樣的大城市公交車地鐵每天都是人滿為患,肩並著肩,擠得動一下都很困難,當然無論哪種情況下,只要公交駕駛員發生的危險情況,既會給全車乘客的安慰帶來影響,同時也會給社會帶來消極的影響。


如果司機疲勞駕駛相互追尾,那麼彼當車輛會受損,人員會造成傷亡;如果是撞在公共設施上面,那麼會影響公共環境等。

所以實行一人一車制,每個司機從早開車到深夜看似是在給司機變相的加工資,其實是在用司機的生命做博弈,存在這非常大的安全隱患,嚴重的不建議這樣做,如果要出賣生命來換取錢財,那這份工作是不值得留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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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簿杏豆


駕駛員開車時間根本就無法控制在八小時之內,這是不可改變的事,但公交公司是家族式企業,七大姑八大姨,養很多“閒人”是普遍存在的!想按勞取酬更是紙上談兵!


竹葉青143105490


我也是一名公交司機。每天都要簽下不知多少承諾書 有什麼問題都是司機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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