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保險的風陵渡口:牌照降價灰色地帶消失管理辦法呼之欲出?

文丨木璟

流量殺、牌照降、互聯網保險站在風陵渡口。

互聯網保險冷熱交替、穿過四季向前,今年有入夏之兆,更被賦予“數萬計工作室和數萬收入”的期望,而現實總比夢想來的艱難。

保險比想象的更難。

10月以來,三紙監管意見陸續下發,幾乎覆蓋所有灰色地帶、第三方合作平臺亂象以及“數萬計工作室”想象的掘金空間。

“舟已行矣,劍也要行”,地區性監管意見身後,新版互聯網保險管理辦法亦呼之欲出。十字街頭,何以為存?合規為先。

1 秋風起:牌照貶值

曾經炙手可熱、一牌難求,如今降溫熄火、有價無市。

公開信息顯示,保險行業協會的新成立保險公司預披露名單靜止在2017年4月。2015年伊始,保險中介牌照價格開始飆升三倍以上,流量平臺紛紛殺入,牌照價格如房價般走向波峰,即使最開始在外界不算值錢的的保險中介牌照亦飆升到了極高的價格。

猶記得2015年,筆者曾參與洽談坊間中介牌照交易,全國性牌照不過六七百萬元。轉瞬2017,互聯網巨頭重金求購保險代理、經紀牌照成一道風景線,價格直奔3000萬而去,甚至有過之。

期間不乏馬雲、李彥宏等互聯網大佬搖旗吶喊,暢想互聯網保險之未來。然入者眾,在百安批覆無期,與太保聯姻失敗的現實中,一場轟轟烈烈的巨頭保險鴻鵠之夢,多走向沉寂。

迄今,BATJ和各個賽道中能跑出的保險“領跑者”屈指可數。

今年8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平臺經濟規範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出臺,讓保險業為之震動的是,其中專門點出,“允許有實力有條件的互聯網平臺申請保險兼業代理資質。”

一石激起千層浪,這也當是牌照加速貶值的另一大因素。日前,在與人交流,多家欲出售者,有價無市,不足2000萬矣。

事實上,並不如想象般簡單,流量變現也只是一開始的美好想象,這是越來越多的圍城外的人開始意識到的簡單而又樸素的真理。

2
初雪至:流量殺

《關於規範銀行與金融科技公司合作類業務及互聯網保險業務的通知》

《關於加強北京地區保險專業中介機構合規管理的通知》

《關於加強北京地區保險機構銷售、經紀從業人員管理的通知》

拆解下監管規定裡的重要內容如下圖:

互聯網保險的風陵渡口:牌照降價灰色地帶消失管理辦法呼之欲出?

簡而言之,《關於規範銀行與金融科技公司合作類業務及互聯網保險業務的通知》叫停了非持牌機構的“打擦邊球”,還有對於第三方網絡平臺合作的“三連殺”。

《關於加強北京地區保險專業中介機構合規管理的通知》則劃定了新的准入門檻,“數萬計工作室和數萬收入”將在還沒實現之前就變成了昨日之日。

《關於加強北京地區保險機構銷售、經紀從業人員管理的通知》(京銀保監發〔2019〕340號)更是給保險執業畫了一條不可逾越的紅線。

北京銀保監局的三套組合拳,幾乎堵死了互聯網保險灰色地帶的每一個角落,行業門檻步步提升,可謂之流量殺。

保險機構應當按照規定為本機構從事保險銷售、經紀業務活動的所有人員辦理執業登記,包括依託互聯網網站、應用程序、論壇、博客、微博客、公眾賬號、即時通信工具、網絡直播等互聯網或移動通信技術手段,以訂立保險合同為目的,向社會公眾提供保險產品推介、諮詢、建議等服務並取得相應收入的人員。

組合拳的出臺並非偶然。回顧5月,銀保監會中介監管部主任姜波曾明確了互聯網保險監管的原則和發展路徑,詳細見鏈接(一圖看懂銀保監中介部主任,關於互聯網保險的監管方略)

其中有四條基本原則可以對應上述三條監管意見。

首先是,堅持機構持牌,人員持證的原則。互聯網保險的本質是保險,它必須由持牌的保險機構來參與,參與互聯網銷售的人員也必須要持證。

第二是,堅持監管審慎的原則,適應數字化、場景化、智能化發展的保險趨勢,來完善監管科技。

第三是,保護消費者投保人利益的原則,這是不能變化的,不能說網上網下就不一樣了,網下叫非法集資到了網上就可以隨便來,或者消費者在網下得到嚴密保護,到了網上的話可能就找人就找不到了,這種情況監管是要防範的一個重點。所以要切實保護消費者的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個人信息安全。

第四是,鼓勵創新的原則。所謂監管砂箱,監管機構以規範發展為前提,對於促進互聯網保險的發展還要持一個包容的態度,對於第三方網絡平臺的不合規行為也要嚴密的監管。

第五是,關於保險渠道監管的思路,即全渠道監管,這個是防範金融風險的必然要求。

3 風陵渡口:互聯網保險管理辦法呼之欲出?

今年5月,一個非常清晰的表態落地,“未來監管部門將對互聯網保險的發展進行一個重點的研究,包括互聯網保險的監管辦法也將及時的得到更新,未來很快會向社會徵求意見”。

北京銀保監局的組合拳僅僅是開始,還是代表了更大範疇的趨勢?

行業內,意欲借互聯網保險彎道超車的中小險企將如何應對?網絡互助將如何監管?互聯網壽險牌照正在“胎動”,種種行業之下,監管意見將如何解決行業錯綜複雜問題之掣肘?

行業外,覬覦保險流量變現的各類生態將不再存在生存空間,圍城外蠢蠢欲動的力量亦將死於搖籃之中,誤導風險將得到嚴控。

透過上述文件不難看出,合規發展,掃清灰色地帶是政策主基調,但在互聯網保險幾乎是小新險企唯一出路的情況下,也勢必會留有餘地。

例如行業倡導多時的中小險企支持政策,互聯網健康保險是否可以在沒有機構的情況下實行服務審批制,只要可以解決屬地服務理賠問題,就可放行?網絡互助是否亦如此,多大的互助規模,亦取決於所在公司之風控能力、經營底蘊等實力等級?

風險與發展之難,規範與放行之難,皆為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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