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城市的你是否遇到過:在路上被街邊商店攬客促銷的大喇叭轟炸,在社區裡被高分貝的廣場舞音樂洗腦,在夢裡被非法燃放的煙花爆竹聲給驚醒?
宣傳引導 聯動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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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擾民一直是居民關注的熱點和難點問題,為加強環境保護,回應民生關切,有效遏制社會生活噪聲和違法燃放煙花爆竹對群眾身心健康的影響,新羅公安分局按照《新羅區生活噪聲汙染整治工作方案》工作部署,對群眾舉報多、反應強烈的廣場、市民活動場所、商場、店鋪等人流密集、活動頻繁的區域開展噪聲整治工作,對重點區域進行噪聲分貝檢測,加大街面巡防管控力度,實時對噪聲擾民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採取宣傳教育、街頭告知、面對面說服勸導等方式,督促群眾自行整改。同時,組織多部門聯合執法查處重點噪聲汙染源,對噪聲擾民投訴多的場所開展重點整治。
10月份以來,新羅公安分局聯合區文化監管部門對全區娛樂場所開展專項檢查,對娛樂場所噪聲處理不達標的進行責令整改。專項檢查期間,共檢查娛樂場所48家,責令整改不達標18處,對違法者形成強力震懾。
嚴查噪聲擾民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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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龍巖市公安局西城派出所連續接到群眾通過110報警和“e龍巖”的投訴,登高西路多家商鋪經常播放高音喇叭,影響周邊群眾休息的警情,立即組織民警進行前期的摸底排查、發放告知書、調查取證,研究使用法律條款,並及時處理噪聲擾民事件,依法依規對噪聲擾民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處罰。
10月30日晚,西城派出所組織民警嚴查轄區內噪音汙染問題嚴重的商鋪。
龍巖市公安局西城派出所民警 陳旻
登高西路某水果店
在前期民警教育勸導後
仍然使用高分喇叭、高分貝喇叭招攬顧客
我們民警立即將店鋪的法人代表
帶回所裡,對他進行批評教育
同時對店家給予行政處罰
近日,南城派出所民警先後在小溪路發現3家店鋪正用擴音喇叭進行促銷,且聲音較大,民警立刻要求店主將音量關小,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給予店主相應的處罰。
對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噪音擾民行為,新羅警方也依法給予處置。近日,西陂派出所接警稱,在西陂街道某小區有人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民警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制止並將違法嫌疑人傳喚至所裡詢問,民警通過法律法規對其進行教育解釋,違法嫌疑人楊某對其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目前,民警已對其作出相應行政處罰。
新羅警方還依法查處廣場舞音響擾民案件,規範、引導群眾性戶外娛樂健身活動並加強監管。對城區廣場歌舞實行“定時間、定音量、定區域”治理舉措,使全區各重點區域廣場噪聲得到有效控制。
10月29日,東城派出所集中優勢警力開展街心廣場噪音擾民法制宣傳勸導,民警現場扣押一大功率音箱。10月19日7時30分,在新羅區曹溪街道某小區,劉某等人在週末休息日期間使用電鋸等工具實施裝修作業,裝修噪聲汙染影響了周邊居民的正常生活。違法行為人劉某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之規定,民警也對其進行相應處罰。
拒絕噪音汙染 共創文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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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生活噪聲,是指人為活動所產生的除工業噪聲、建築施工噪聲和交通運輸噪聲之外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
龍巖市公安局西城派出所民警 陳旻
比如在商業經營活動中
使用高音廣播或者喇叭
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還有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地帶
比如居民區等 利用高音喇叭
或者其他音響設備干擾到他人生活的
還有在公共場所組織娛樂集會等活動
使用音響器材或其他聲響的設備
都會影響到干擾他人正常生活
還有就是我們平常家庭室內活動中
未控制音量或者未採取有效措施
發出嚴重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情形
干擾他人生活的
還有飼養動物噪聲干擾到他人生活
儘管行為人沒有想要擾民的主觀動機,但只要客觀上實施了干擾他人正常生活,就構成製造噪聲干擾正常生活違法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規定,違反關於社會生活噪聲汙染防治的法律規定,製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單位違反治安管理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也按照58條的規定處罰。
這些身邊的“小噪音”,正是群眾眼裡的“大問題”。讓生活環境更加寧靜舒心,是檢驗文明城市創建成果的其中一把尺子。新羅公安分局將加強巡邏防控和接處警,及時發現、預防、制止各類噪音擾民行為,對市民反映的社會生活噪聲突出問題,快速出警,及時制止、調解。
新羅公安分局切實採取有效措施,強力整治噪聲擾民行為,還市民以和諧寧靜的工作、生活環境。希望廣大群眾也積極行動起來,從自身做起,從點滴做起,培養良好的道德素養,為營造良好、文明、美好的生活環境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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