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政府的外交真的是失敗的嗎?

文|煦濡

01被遮掩的細節

談起五四運動爆發的導火索,都會歸因於巴黎和會上中國外交的失敗,若問起外交失敗的原因,則難免歸咎於北洋政府的黑暗統治,軍閥割據混戰,對外投靠帝國主義,出賣國家主權等等。縱觀整個北洋政府時期,其外交領域始終難以擺脫“弱國無外交”乃至賣國的負面形象。

實際上,由於近代中國長期遭受內憂外患,愛國主義與民族主義持續高漲,導致外交史處於愛國主義教育的前沿陣地,過於突出列強侵略與國人抵抗,主題過於鮮明,使得大量歷史細節被遮蓋、掩蔽甚至於忽視與扭曲。

北洋政府的外交真的是失敗的嗎?

(《申報》關於外交失敗的時論)

其實,早在巴黎和會之前,北京政府就有意識地為廢除不平等條約和挽回主權積極做準備。1917年3月14日,北京政府宣佈對德斷交,並取消了德國根據不平等條約所取得的部分特權,如在華駐兵權、租界及賠款等。8月14日北京政府對德奧兩國宣戰,廢止之前中國與德奧兩國訂立的一切條約。

這樣一來,北京政府以第一次世界大戰為契機,在中國與西方列強訂立的不平等條約鏈條中打開了一個缺口,力圖爭取獨立、自主、平等,為以後的一系列外交活動做了鋪墊。

02巴黎和會

1919年1月,巴黎和會召開,北京政府一方面積極準備出席和會,派出五人組成代表團參會,其中陸徴祥、顧維鈞堪稱世界一流職業外交家,一方面注意研究國際形勢,確立參加原則,並制定相應策略。當時北京政府為代表團規定了四方面的任務,包括取消外國人在中國的權益,如領事裁判權、協定關稅等。

北洋政府的外交真的是失敗的嗎?

(陸徴祥)

北洋政府的外交真的是失敗的嗎?

(巴黎和會期間中國代表團與丘吉爾會面)

巴黎和會最終未能實現中國修約的目標,中國外交遭遇了重大挫折,巴黎和會中國外交失敗之說,近百年來已成定論,然而,倘若詳加審視,可以看出仍收穫了一定的外交成果。1919年9月15日,中國簽署對奧地利和約,結束與奧國敵對狀態,收回奧在華特權,後又與保加利亞、匈牙利簽署和約,此外中國還成為國際聯盟的創始會員國。

參與和會、加入國聯、參與國際新秩序的制定,表明中國進入了國際體系併為國際社會所接納,在和會上,中國第一次把修約的外交訴求昭告全世界,這一會議也成為近代中國外交奮起的轉折點,具有抗爭精神的中國新型外交家由此而登上了外交舞臺, 北京政府後期的積極外交可以說由此拉開了序幕。

北洋政府的外交真的是失敗的嗎?

(國際聯盟中國代表團)

03華盛頓會議

在兩年後召開的華盛頓會議上,北京政府再次提出修改不平等條約,以同各國一律平等方能參與華盛頓會議為先決條件,同時聲明三點:“(一)各國不再乘中國內亂之機會,損害中 國獨立國家之權利;(二)撤銷各項有害於中國主權之行動,而該各項行動並無條約之根據者;(三)將限制中國自由行動之若干現存條約加以修正”。

列強對於中國問題再也無法迴避,不得不花費相當時間討論,最終通過了以《九國公約》為代表的一系列有關中國問題的條約,《九國公約》中第一條就明確表示,各國須“尊重中國之主權與獨立暨領土與行政之完整”。與會各國最後同意撤銷在中國境內的外國郵局,同意修正1918年採用的中國進口貨海關稅,允諾交換威海衛、廣州灣等。

雖然此次會議上各國列強在外國駐軍、領事裁判權和關稅自主權等核心利益上仍未有退讓,但從巴黎和會到華盛頓會議,可以看出北京政府在外交上取得的長足進步,部分主權的收回,《九國公約》的形成,“藍辛——石井協定”的取消以及英日同盟被拆散,均提供了有利於中國的國際環境。

北洋政府的外交真的是失敗的嗎?

(參加華盛頓會議的中國代表)

在北洋末期,北京政府繼續在廢除領事裁判權、實現關稅自主以及開展修約運動等方面不懈努力,並取得了一些成果。如1925年6月,北京政府以五卅運動為契機照會各國,要求修改不平等條約,10月與芬蘭簽訂《通好條約》,取消了領事裁判權和關稅協定權,在與比利時的修約談判中促使比利時歸還天津租界。召開關稅特別會議,迫使各國承認中國享有關稅自主的權利。

北京政府還於1926年8月收回了上海會審公廨……北京政府外交上的一系列行動為後世留下了豐富的遺產,北伐完成後,南京國民政府在改訂新約上明顯繼承了北洋的方針和成果。有學者說,中國的廢約“是幾代人和數屆政府不斷努力的結果, 其中既包括最後畢其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 , 也包括一直以革命黨人自居的南京國民政府 , 還包括具有更大的妥協性的北京政府”。

由此觀之,將北洋時期的外交簡單概括為失敗甚或喪權辱國顯然有失公允,也不符合歷史事實。倘若能多從當時國內國際環境出發,從史料檔案入手,或許可以得到一個更加客觀真實的結論。

參考文獻:

張忠紱:《中華民國外交史》,正中書局1945年版

王鐵崖:《中外舊約章彙編》,三聯書店1962年版

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譯:《顧維鈞回憶錄》,中華書局1983年版

上海檔案館譯:《顏惠慶日記》,檔案出版社1996年

郭劍林,王繼慶:《北洋政府外交近代化略論》,《學術研究》1994年第3期

王建朗:《中國廢除不平等條約的歷史考察》,《歷史研究》1997年第5期

唐啟華:《“北洋外交”研究評介》,《歷史研究》2004年第1期

唐啟華:《被“廢除不平等條約”遮蔽的北洋修約史(1912-1928)》,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0年版

唐啟華:《巴黎和會與中國外交》,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4年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