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店銷售盜版軟件被查,換馬甲接著賣?判刑四年半

網店銷售盜版軟件被查,換馬甲接著賣?判刑四年半

海淀法院近日對一起侵犯著作權案做出判決:主犯張某獲刑4年半。據悉,此案權利人廣聯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國建設工程信息化領域首家上市公司。

檢方指控稱,2017年11月至2018年5月,被告人張某、楊某、魯某等人通過淘寶店鋪“全球在看”“中圖企業”向他人銷售廣聯達公司享有著作權的軟件加密鎖(軟件破解驅動程序),並於2018年2月至3月間,先後僱傭被告人常某等3人從事售後工作。

經核實,淘寶店鋪“全球在看”於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銷售金額共計1361346元,“中圖企業”於2018年4月至5月銷售金額共計732502元。2018年5月24日,6名被告人在河南被公安機關抓獲,警方起獲待銷售的廣聯達軟件加密鎖25個。經鑑定,所售及查獲涉案軟件與廣聯達公司享有著作權的軟件具有同一性。

庭審時,包含張某在內的多名被告人認可犯罪事實,但只承認有銷售發行行為,沒有複製行為,所以,應以銷售侵權複製品罪論處,不構成侵犯著作權罪。一些被告人還提出,不知道銷售的是盜版軟件。

而在公安機關的供述中,張某說,幾名合夥人都是老鄉,在網上查看其他店鋪在賣廣聯達公司的軟件,而且銷量不錯,就決定一起做此事。有人專門負責進貨,即盜版的“廣聯達”加密鎖和破解程序軟件,每個進價50元,他們再以高價出售,分98元、148元、188元三種檔次,98元的是隻能在單省使用的廣聯達加密鎖,148元全國通用,188元不僅全國通用、還是行業專用的廣聯達加密鎖。三種檔次的成本都是50元一個,發貨的安裝包不一樣售價就不一樣。

而且,“全球在看”店還在2018年2月,被淘寶認定涉嫌銷售侵權產品而被關閉。後來,張某又開了“中圖企業”店,繼續銷售盜版廣聯達加密鎖和破解程序軟件,直到案發。

法院審理認為,張某等6人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合夥發行著作權人享有著作權的計算機軟件作品,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侵犯著作權罪,應予懲處。

被告人及辯護人所提意見,缺乏有效證據支持,法院均不予採信。其中,張某、楊某、魯某在共同犯罪中處於管理領導層地位,對涉案網店整個銷售侵權軟件團伙及活動起到組織、管理、推動等重要作用,且參與犯罪表現積極,參與時間長、程度深,屬於主犯。

結合被告人認罪態度、社會危害性及退繳違法所得情況,法院判處張某有期徒刑4年6個月,處罰金50萬元,其他5人獲刑4年到2年不等,並處罰金。


監製:王寧江、陳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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