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隔夜酒”惹禍 以為酒已醒誰料酒駕被罰

生活中,我們都知道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晚上喝酒了,不能開車了,睡一覺明早起來又是一條好漢,這前一晚喝多了酒,以為睡一覺就沒事了,結果第二天開車出門卻被交警查出酒後駕駛。這種情況就是所謂的“隔夜酒駕”。近日,本市交警連續查獲多起“隔夜酒”,但仍有司機心存僥倖,不把“隔夜酒”當回事兒。連續兩天,交警河西支隊解放南路大隊在晨檢中查獲兩起酒後駕車違法行為。

11月12日,交警解放南路大隊在河西區南樓五岔路口開展晨檢。8時16分許,交警在對一輛號牌為京N6Q3××的黑色奔馳小客車進行例行檢查,當駕駛人靳某搖下車窗時,一股酒味撲鼻而來,交警仔細觀察發現靳某不僅臉紅而且眼睛還有些紅腫,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顯示,駕駛人靳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為79.8毫克,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行為。“我昨天晚上喝的酒,都睡了一個晚上了,怎麼還是酒駕呀?早知道是這樣,我今天出來就打車了。”原來,靳某前一晚聚餐飲酒後回家休息,早晨自以為已醒酒,他便駕車出來辦事,沒想到被交警逮了個正著,後悔不已。

又是“隔夜酒”惹禍 以為酒已醒誰料酒駕被罰

無獨有偶,11月13日,同一地點,有一名“隔夜酒”被查獲。當天8時23分,解放南路大隊交警在新圍堤道與大沽南路交口處,對沿新圍堤道由西向東駛來的號牌為津KX60××的奇瑞牌小客車進行檢查時,交警在與駕駛人薛某溝通時發現其呼出的氣體中帶淡淡的酒氣,於是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經檢測,薛某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25.6毫克。駕駛人薛某一再表示,是前一天晚上喝的酒,過去這麼久了應該沒關係。交警提醒駕駛人,因每個人代謝程度不同,“隔夜酒”也會被檢測出來的。面對事實,薛某承認了自己的違法行為。

又是“隔夜酒”惹禍 以為酒已醒誰料酒駕被罰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上述兩名駕駛人將會被依法處以罰款1800元、記12分,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對此,交警提醒,切莫小看“隔夜酒”的威力。酒精在人體內代謝的速度不同,前夜飲酒過量或通宵飲酒,次日酒精可能尚未完全分解,存在酒後駕駛風險。危及自身及他人交通安全,所以請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倖,合理安排出行時間,避免“隔夜酒”導致酒駕交通違法。(焦軒 孫穎 王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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