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一男子拖欠 40 萬元保證金不還 在機場接人時被民警“截住”

日前,遵義市一名男子在新舟機場接客人時,被機場派出所的民警 " 截住 "。之後,該男子被交給法院。原來,這名男子因欠人 40 萬元保證金未退還,遭法院強制執行。

貴州一男子拖欠 40 萬元保證金不還 在機場接人時被民警“截住”

這名男子馮某曾在遵義市新蒲新區從事工程建設。2018 年 6 月,馮某在與人合夥建設工程中發生糾紛,被對方告上法院。

紅花崗區法院審理查明,在新蒲新區永樂鎮通組公路建設工程中,原告李某曾向馮某支付 40 萬元保證金,但馮某並未按約定退還。法院判決由被告馮某限期退還原告李某保證金 40 萬元。

一審宣判後,馮某不服向市中級法院提起上訴。去年 10 月,市中院二審維持原判,判決生效後,馮某拒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今年 6 月,李某向紅花崗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期間,執行法官多次聯繫、查找被執行人馮某,但他以各種藉口 " 敷衍 " 不見法官、不到法庭。

11 月 8 日上午,就在法院到處尋找馮某時,申請人李某報告稱:馮某正在遵義新舟機場侯機大廳接客人。" 再也不能讓他跑了。" 法官說,他們立即聯繫機場派出所民警到場,先將馮某控制。

當天,法官趕到機場,將馮某帶回法院。但是,馮某仍拒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法院決定對其予以拘留。

11 月 9 日,馮某家屬來到法院,向李某退還了 40 萬元保證金,該案最終成功執行完結。

貴陽日報融媒體記者 黃寶華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