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未獲批准就走人,是否按自動離職處理?怎麼辦?

shoujiweitu2961


先上兩段法律條文。

1、《勞動合同法》第四章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第三章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程序,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第二款: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第三款: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的。)

從以上法律條文可以看出,辭職批不批准不是關鍵,關鍵的是什麼時候提出。

按法律規定,員工辭職,提前提出書面通知(正式員工提前三十日,試用期員工提前三日),期限一到,即可離職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

這裡需要特別注意一點,書面形式,打個電話知會,口頭所說,是無效的。另外,目前信息傳達方式廣泛,電子郵件、微信、短信均為有效的書面形式,當然,為了避免麻煩,最好要求對方進行回覆或確認收到。

現在問答題主的問題:辭職未獲批准就走人,是否按自動離職處理?怎麼辦?

1、如果是按要求提前向用人單位提出通知的(即正式員工提前三十日,試用期員工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那麼,到期可以走人,不用用人單位批准,用人單位不得按自動離職處理。如果用人單位強行按自動離職處理,那可以到勞動仲裁部門投訴、申請仲裁或到法院起訴。

2、如果沒有按要求提出通知(比如正式員工提出通知後未經單人同意(批准)10天就走人的,比如以口頭形式通知直接領導而到期直接走人的),那用人單位有權按照公司規章制度進行處理,比如先記曠工,到達一定天數,再按自動離職處理。在這個時候,員工必須回單位辦理離職手續,進行交接,並按公司制度接受處罰。

最後提一下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分別要注意的一點。

1、用人單位需要注意,不管是不是自動離職,不管勞動者有沒有回來交接,用人單人都無權不發工資,但可以暫時扣發,等勞動者回來辦理相應的離職手續進行離職交接後進行發放。

2、勞動者需要注意,不管是不是按要求離職,離職時必須辦理離職手續並進行交接,否則,用人單位可以扣發工資。再說,從職業出,從職業道德出發,不管因為什麼原因離職,我們都需要做好離職交接。



1.員工提交辭職報告,公司批准的;屬於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勞動者提出單位同意的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2.員工提交辭職報告,公司不批准的,30天后雙方勞動關係結束。

3.員工提交辭職報告,公司不批准,員工自行離職的,應當屬於員工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但是,勞動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沒有規定相應的直接法律責任(不象單位違法解除要付二倍經濟補償)。只是勞動合同法第90條規定,勞動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承擔賠償責任。

4.自行離職是公司HR的管理措施,相對而言,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勞動合同法中並沒有相對應的規定。


大言君聊勞動法


那你走的合理合法,誰也說不了你。但是前提是公司欠不欠你的工資?如果欠你的工資,他不給你,找各種理由,可以起訴他,提前30天已經通知單位要離職了,他如果不讓你離,超過30天了,你當然可以走,但是超過三十天他還不批,他就應該有理由的,留你或者給你漲工資,如果沒有這些動作,那你管他幹嘛?走人!


虎威a


提問的內容比較簡單,分情況處理。

公司的管理制度完善和合法的前提下,

1,員工如果提交辭職通知,無所謂公司是否批准,公司安排人員交接就可以,30天后,員工就可以走了。如果公司不安排人員交接,後果公司承擔。

2,如果員工提交辭職申請,公司批准,就是雙方協商一致,那麼按公司流程進行。

3,如果員工提交辭職申請,公司不批准,員工自行離職,不來上班,屬於曠工,公司可以根據制度曠工的要求進行處理,並追究員工相應的法律責任。這個就是公司管理制度完善和合法的前提所在。


素席子


這個問題可以從兩個角度來看:

一.從職場來說

你可以按照這個員工手冊的要求,按曠工和自動離職處理。但儘可能保持溝通,不要以為公司佔理,不搭理員工,這樣只會計劃矛盾,把問題弄的更加複雜。

二.從法律上來說

勞動法主要是保護勞動者的,所以在勞動法中並沒有准許“扣工資”“自離”這樣的說法。哪怕是員工上班一天,公司都應該根據合同薪資要求發放一天的工資。

勞動法確實有說由於勞動者原因造成公司損失,需要勞動者賠償。但是這個實際操作起來並不是那麼簡單,你需要提供充分的證據,表明由於勞動者的曠工,或其他行為直接導致公司損失,這才能要求勞動者賠償。不然公司是沒有理由扣除員工已經勞動應該獲得的工資的。


四維餐飲


以前一個月遞交辭職信,記得辭職信不是申請,不需要單位批准。然後在接下來的一個月內做好交接工作。公司不讓走,不給你結算工資和扣壓勞動手冊,直接告到勞動局?


手機用戶76284676797


辭職未批准肯定和自動離職是一樣的行為,一分錢也拿不到,所以奉勸朋友你可以冷靜下來多和領導溝通,給他留下一個好印象,相信領導很快就會同意你的申請。

\n

{!-- PGC_VIDEO:{"thumb_height": 288, "vposter": "http://p0.pstatp.com/origin/242ee00011ffb1ccaf133\

橫店放開那個女孩


辭職未獲批准就走人,這屬於曠工處理,公司有權直接解除勞動合同的,該員工的工資也會扣除


王哈哈記事錄


滿三十日離開合同解除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