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 吉林亮劍】集安市人民法院公開宣判 王鶴令等人涉惡勢力犯罪一案


集安市人民法院公開宣判王鶴令等人涉惡勢力犯罪一案

2019年11月4日,集安市人民法院對被告人王鶴令、韓德增、鞠振武、衣萬祥等人涉惡勢力犯罪一案進行公開宣判。

【掃黑除惡 吉林亮劍】集安市人民法院公開宣判 王鶴令等人涉惡勢力犯罪一案

法院審理查明,自2013年起,王鶴令利用其長期擔任村委會主任的身份,與韓德增、衣萬祥、鞠振武等人在榆林鎮地溝村為非作惡,欺壓百姓,實施敲詐勒索、尋釁滋事、濫用職權等犯罪活動,嚴重擾亂了當地生產、生活秩序,造成了惡劣的影響。

法院審理認為,王鶴令等5人的行為已分別構成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濫用職權罪、挪用資金罪、虛開發票罪。依法判處王鶴令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8.2萬元。其他4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至十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至12萬元不等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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