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看守所、監獄有哪些區別?

逆法而動,越規而行,從來都不是什麼勇敢的舉動,如果有人違背了——法律這一規則,就會受到懲罰,即監禁。下面我們來總結一下,拘留所、看守所、監獄的區別——1、 性質不同

拘留所指公安機關依法將特定的人短時間拘禁留置的場所;看守所是羈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機關;監獄是國家的刑罰執行機關。

2、職能不同。

拘留所主要職能依法將特定的人短時間拘禁留置。拘留所是依據中國現行的法律、法規、條例和相關規定而設置的羈押場所,由公安部門統一負責管理,拘留所是依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設置。

看守所主要職能羈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餘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

監獄主要職能懲罰、改造犯人。對罪犯實行懲罰和改造相結合、教育和勞動相結合的原則,將罪犯改造成為守法公民。監獄的主管部門是監獄管理局,最高行政主管部門是司法部。

3、法律裁決進行的不同

拘留所拘留的一般是行政罪犯,情節較輕的拘留15天以下的人,在拘留所裡面相對於看守所和監獄來說,就比較自由了,並且不會記錄犯罪記錄,只記錄違法記錄,不會對被拘留者以後的生活造成影響。

看守所是對那些關押的是準犯罪嫌疑人,即已被抓捕但未被法院判決的人,這些人還未被宣佈執行徒刑,或者是被宣判徒刑還未執行的,就由看守所執行羈押,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餘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罪犯,也能被羈押監禁在看守所。在看守所就不能像拘留所那麼輕鬆了,有的看守所需要參與勞動改造。

監獄就是最嚴重的監禁形式了,一般都是被判處有期,或者無期徒刑的人,廣義的監獄其實也包含拘留所,看守所。但是我們這裡說的監獄就單獨指監獄。除去死緩,一般的罪犯都能刑滿釋放,所以監獄採取的是懲罰加改造的方式,精神改造和勞動改造。並不是所有的徒刑都會被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刑罰,因此監獄裡面的人還是能夠享受法律保護。

這三個部門中,如果您有親人或朋友被行政拘留,那便不用擔心,十五天之內便可回家,十五天內按照每個看守所的規定,一般家人是可以進行探視;若親人朋友是被刑事拘留,這種情形家人無法探視,直到判決結束,這個時候建議聘請律師。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