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論“書法不是藝術”


再論“書法不是藝術”

鄭振鐸先生像

1933年的4月29日,一群風華正茂的學者在詩人、學者梁宗岱家裡聚餐,這其中就有散文家朱自清與建國後成為文化部副部長的鄭振鐸,在這一天的日記裡,朱自清寫到:“”晚赴梁宗岱宴,……振鐸在席上力說書法非藝術,眾皆不謂然。”

這便是後來將“書法非藝術”這頂帽子戴在鄭振鐸頭上的最早也是最明確的文字來源所在,而當事人鄭振鐸在寫於朱自清去世後五天(1948年8月117日)的紀念文章《哭佩弦》一文中對此敘述得更為詳細:“將近二十年了,我們同在北平。有一天,在燕京大學南大地一位友人處晚餐。我們熱烈的辯論著“中國字”是不是藝術的問題……

這便是“書法不是藝術”這場大辯論的緣起,所謂人與文俱可證。

再後來,數年前,央美博導王鏞先生提出“藝術書法”一說,由是又在書壇引發辯論,實則這個話題可以看作是“書法非藝術”辯論的延續。

我今再論“書法不是藝術”,非是要來譁眾取寵,更無意攀附大師,實是如了《蘭亭序》中句:後之攬者,亦將有感於斯文!


再論“書法不是藝術”

魯迅先生書法對聯

“書法非藝術”之辯為何會發生在五四之後?

任何一個觀點的提出並由此引發大的辯論,都是有其時代背景的原因所致。五四以來 ,書法是不是藝術這個話題的產生便是在西學東漸的這個大背景下而產生的。從大的層面而言,此時的國家與民族積貧積弱,倍受列強的欺凌,國民的自信心降到極低,最終將這一切的罪過歸結到中國的傳統文化上來承擔,尤其是一大批的文化精英從內心深處對中國傳統文化的極度的不自信,意欲去之而後快!包括像魯迅、陳獨秀、錢玄同等一批有著深厚國學背景的學者竟然都竭力的主張全面廢除漢字!而作為以漢字為主體的書法被非議便是必然的事情了。而從更為具體的層面而言,便是書寫工具及材料的改變也帶來對書法地位的重新定位。五四後,鋼筆取代了毛筆,墨水取代了墨塊,現代書寫紙取代了傳統的宣紙……因此作為以毛筆、墨塊、宣紙為使用主體的書法便逐漸的退出了歷史的舞臺,在這個時候,書法到底該以什麼形式和身份繼續存在便是個需要面對和回答的問題了。

於是將書法定位為藝術便是順理成章的事情了!

再論“書法不是藝術”

梁啟超書法

如下幾位五四以來的大師是明確要將書法定位為藝術的,他們的言論是有著代表性的:

其一為林語堂先生:我們甚至可以說,書法提供給了中國人民以基本的美學,中國人民就是通過書法才學會線條和形體的基本概念的。因此,如果不懂得中國書法及其藝術靈感,就無法談論中國的藝術。比方說,中國的建築,不管是牌樓、亭子還是廟宇,沒有任何一種建築的和諧感與形式美,不是導源於某種中國書法的風格。

其二為梁啟超:在其擔任清華大學的國學研究院導師的時候,曾應邀為清華學校教職員書法研究會作過一次演講,在這次演講中他說道:“美術,世界所公認的為圖畫、雕刻、建築三種。中國於這三種之外,還有一種,就是寫字。”又說,中國人的寫字有四美:線的美,光的美,力的美,表現個性的美 。並藉此四美而將“寫字”列為“美術”,換言之,便是將“書法”名正言順的歸類到“藝術”中來。

其三是沈從文:在其1937年5月所寫的一篇有關書法的文章《談寫字》說道:有人否認字在藝術上的價值,以為它雖有社會地位,卻無藝術價值。鄭振鐸先生是否認它最力的一個人。藝術,是不是還許可它在給人愉快意義上證明它的價值?我們是不是可以為藝術下個簡單界說,“藝術,它的作用就是能夠給人一種正當無邪的愉快。”藝術的價值自然很多,但據我個人看來,稱引一種美麗的字體為藝術,大致是不會十分錯誤的。

在古代,將書法列為藝術實在是一種委屈,在文人士大夫心中,書法是有著比藝術更高的地位!

在上世紀,著名的法籍華人藝術家、哲學家熊秉明先生有一個非常著名的觀點:“書法是中國文化核心的核心”,觀點一出,整個書法界乃至文化藝術界一片譁然!人皆以為此言將書法的位置擺的過高,看的太重,言過其實了!就連當代的書壇泰斗沈鵬先生也屢屢在演講中和著述中表達對此觀點的不同看法。而我以為熊先生的觀點,一者可以看做是對“書法非藝術”這個話題的持續思考與回答,二者是熊先生的這個觀點並非是一種譁眾取寵式的語不驚人死不休,熊先生的這個觀點其實是延續了中國自古以來文人士大夫們心中對書法的一種定位,只不過熊先生以現代人的現代語言說了出來而已。

在中國古代的文人士大夫的心中書法是有著比起藝術更高得多的地位的!

再論“書法不是藝術”

歐陽修書法

● 漢人楊雄言: ‘言,心聲也;書,心畫也。聲畫形,君子小人見矣。

● 東漢許慎在《說文解字》裡這樣說道:“ 書者,如也。”清劉熙載《書概》釋曰:“書者,如也,如其學,如其才,如其志,總之曰如其人而已”。

● 蘇東坡評歐陽修書法:“(歐陽修)用尖筆乾墨作方闊字,神采秀髮,膏潤無窮,後人觀之,如見其清眸豐頰,進趨曄如也。”

● 傅山是看不起趙孟頫以趙宋王朝親裔的身份做了元朝的二臣:“予極不喜趙子昂,薄其人,逸惡其書。”

● 陳獨秀夠在杭州見到沈尹默時,說了一句讓他一輩子也不能忘懷的話:“昨天看見你寫的一首詩,詩很好,字則其俗在骨。”

以上所言所論,可以見得在古人眼中,書法之高,書法之重,是與人格與人品可相等觀的,是可以見君子小人之分的,俗人與雅人之別的!

再論“書法不是藝術”

曾國藩行書手札

● 字不敬,心先病——《弟子規》

● 王陽明《傳習錄》說:“吾始學書,對模古帖,止得字形。後舉筆不輕落紙,凝思靜慮,擬形於心,久之始通其法。既後讀明道先生書曰:‘吾作字甚敬,非是要字好,只此是學。’既非要字好,又何學也?乃知古人隨時隨事只在心上學,此心精明,字好亦在其中矣。”

● 曾國藩曾專門寫信勸告他的弟弟曾國荃道:在憂危忙亂中,不可廢習字功夫。每日臨帖一百字,收斂浮躁心氣。又說:“不特習字,凡事皆有極困極難之時,打得通的,便是好漢。”

書是自古書列於六藝之中,這六藝是作為一個傳統中國文人士大夫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所必備的!哪裡僅僅是一個藝術的定位可以了得?

再論“書法不是藝術”

唐 張旭 草書《古詩四帖》

● 漢代蔡邕則是將自然的物象納入筆端:“凡欲結構字體,皆須像其一物,若鳥之形,若蟲食禾,若山若樹,縱橫有託,運用合度,方可謂書。”

● 無獨有偶,唐代韓愈在《送高閉上人序》中說及張旭書法時謂:“往時張旭善草書,不治他技,喜怒窘窮,懮悲愉佚,怨恨思慕,酣醉,無聊,不平,有動於心,必於草書焉發之。觀於物,見山水崖谷,鳥獸蟲魚,草木之花實,日月列星,風雨水火,雷霆霹靂,歌舞戰鬥,天地事物之變,可喜可愕,一寓於書,故旭之書,變動猶鬼神,不可端倪,以此終其身而名後世。”

這便是將書法上升到美學與哲學,人生觀和自然觀的層面乃至主客觀與生命狀態的關係層面了。這又豈是一個藝術定位可以了得的?!

結語:作為修養的書法與作為藝術的書法。

這句話是邱振中先生所言,我以為作為定位書法在當代社會環境下的身份與意義相對而言是比較恰當的。畢竟書法不可能回到如中國古代傳統文人士大夫心中的那種地位,時代畢竟發生了根本的改變,所以書法應該是要從我們古代的一元混沌定位向兩元乃至多元的定位發展開來的。比如說:作為修養的書法依然對很多的有志於希望通過書法來達到修身養性的中國人而言是個非常好的方式;而作為藝術定位的書法當然不僅僅是可以完全而純粹的以筆墨為元素去創作出吻合當代人的審美及環境的書法作品,也完全可以從書法的元素出發來創作出更多的中國當代藝術作品。

黑格爾名言:存在即合理。

這句話也可來說是書法之於當代的哲學意義與及現實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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