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山海經》神話被三星堆文明證實(二):再論“黃帝人神之爭”

一、中國古史百年之爭的回顧

  自上個世紀二十年代古史辨運動興起以後,中國古史學界圍繞著黃帝事蹟是“神話的歷史化”還是“歷史的神話化”(下文簡稱“黃帝人神之爭”)的問題爆發了一場曠日持久的學術爭論,其影響至今不衰。

  在《 》這篇文章中,我們介紹了這場學術爭論中的雙方代表人物及其主要觀點,並說明了發生這場爭論的根本原因是史學界普遍把神話視為不真實的代名詞。如果黃帝是神話人物,那就意味著他與歷史研究無緣。然而,三星堆青銅神樹的出土卻表明,神話材料並非是歷史研究應當摒除的。那麼,問題究竟出在哪裡呢?

當《山海經》神話被三星堆文明證實(二):再論“黃帝人神之爭”

黃帝被視為中華民族的人文始祖(明繪黃帝像)

  回顧“神話的歷史化”與“歷史的神話化”的百年之爭,筆者發現,雖然操持這兩種觀點的學者都在使用“神話”、“傳說”和“歷史”三個概念,但其採用的內涵卻不相同,特別是雙方對“傳說”的理解有天壤之別。因此,這篇文章我們就來談談“傳說”這個概念。

二、古史辨派觀點及古代漢語文獻中的“傳說”概念

  (一)古史辨派觀點中的“傳說”概念

  從持“神話的歷史化”觀點的一方來看,他們使用的關鍵詞是“神話”和“歷史”,併兼及“傳說”,代表作品是七卷本的《古史辨》。楊寬《中國上古史導論》自序說:

  吾人證夏以上古史傳說之出於神話,非謂帝王盡為神而非人也。蓋古史傳說固多出於神話,而神話之來源有純出幻想者,亦有真實歷史之背景。吾國古史傳說,如盤古之出於犬戎傳說之訛變,泰皇、天皇、地皇之出於“太一”與天地陰陽之哲理,黃帝出於“皇帝”之音變,本為上帝之通名,此皆純出虛構。(見《古史辨》第7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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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寬先生像(1914-2005)

  據這條材料,我們可以對古史辨派學者使用“傳說”作如下定義:所謂傳說,是以口傳為特徵的一種故事,它的內容包括神話和歷史。傳說中的神話和歷史是否可以為古史研究採用,取決於其是否包含史實。

  從邏輯學角度來說,在文字記錄沒有產生以前,傳說是神話和歷史的屬概念(上位概念),神話和歷史是傳說的種概念(下位概念)。同時,因為古史辨派學者並未否定神話可能含有史實成份,因此,他們所說神話和歷史屬於一種交叉關係。應該說,古史辨派的這種認識符合大多數中國人的認知。比如,我們通常使用的“神話傳說”、“歷史傳說”這樣的概念,就反映著這種認識。

  隨著文字記錄的出現,傳說中的部分神話、歷史內容開始轉化為文本。同時,由於新的歷史記錄大多以文本的形式直接產生,因而,這時候歷史與傳說的關係便由包含關係轉化為了交叉關係。此外,由於文字使用者還有可能直接創造新的神話,因此,這時的傳說和神話其實也形成了交叉關係。為了方便說明,我們把文字記錄出現前後的兩個時期分別稱為“口傳時代”和“文本時代”。這樣,古史辨派觀點中的“傳說”、“神話”和“歷史”的關係便如下圖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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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史辨派的傳說、神話、歷史關係圖

  (二)古代漢語文獻中的“傳說”概念

  1、古代漢語文獻中“傳說”的兩種含義

  從詞源來看,古史辨派學者使用的“傳說”概念當源自古代漢語文獻。

在古代漢語文獻中,“傳說”有兩種含義:

  第一,用來指對古代經典的傳述和解釋的文獻。如劉歆《移讓太常博士書》說:

  至孝文皇帝……天下眾書往往頗出,皆諸子傳說,猶廣立於學官,為置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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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齊校書圖(局部)

再比如《後漢書·儒林列傳》“許慎”條說:

  初,慎以《五經》傳說臧否不同,於是撰為《五經異義》,又作《說文解字》十四篇,皆傳於世。

  第二,用來指口頭流傳的故事,其內容往往與歷史有關。如《晉書》卷94《隱逸列傳》“郭瑀”條說:

  昔傳說龍翔殷朝,尚父鷹揚周室,孔聖車不停軌,墨子駕不俟旦,皆以黔首之禍不可以不救,君不獨立,道由人弘故也。

又比如《舊五代史》卷79《高祖紀五》說:

  臣今搜訪遺聞及耆舊傳說,編成六十五卷,目為《唐朝補遺錄》,以備將來史館修述。

  2、“傳說”與口傳文化

  “傳說”的以上兩種用法看似沒有交集,但西北師範大學韓高年教授、山東大學廖群教授等學者的研究表明,先秦文獻的“傳”、“說”兩種文體其實都與口傳文化有關,詳見《先秦“史傳”辨體》和《“說”、“傳”、“語”:先秦“說體”考索》。簡單地說,

“傳”即傳授,反映的是師承;“說”即闡釋,是傳承人在“傳”之外採用故事來證“經”的一種方式。可以說,正是因為“傳”與“說”在解經上有配合作用,才為後來“傳”、“說”形成聯語並轉化為解經文獻名稱提供了可能。因此,歸納“傳說”的以上兩種用法,其核心意義即“輾轉傳述”,也就是“口傳”。

  在先秦文獻中,能說明口傳文化的代表性例子無疑是瞽史制度。《國語·楚語上》雲:“史不失書,矇不失誦,以訓御之。”《周禮·春官·瞽矇》:“諷誦詩,世奠系,鼓琴瑟。”鄭司農引杜子春曰:“瞽矇主誦詩,並誦世系,以戒勸人君也。”瞽、史在先秦文獻中往往並稱,原因就在於二者都是歷史文化的傳承者,其區別在:瞽採用的是口傳形式,史採用的是文字記錄形式(關於史的部分,我們另文再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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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杏壇講學圖(圖源:雅昌藝術網)

  西周晚期,天子失官,學在四夷,自此民間學術迅速興起。孔子一邊招攬門徒,(《史記·十二諸侯年表》:“七十子之徒口受其傳指。”)開私家辦學之先河;一邊蒐集、整理古籍,形成了《詩》、《書》、《禮》、《易》、《樂》、《春秋》等所謂六經。隨著六經的傳播擴散,若干解經流派次第形成。各流派師徒之間代代口耳相傳,當後人把這些口傳的解經內容整理並著之於竹帛後,便產生了早期的解經文獻。比如,解讀《春秋》之《左傳》、《公羊傳》、《穀梁傳》等;解讀《詩經》之《毛詩》、《齊詩》、《魯詩》、《韓詩》等,凡此種種,不一而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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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欽定詩經傳說彙纂》所用“傳說”含義與《漢書》仍一致

  (三)小結

  由上可知,古史辨派學者使用的“傳說”概念與古代漢語文獻中的“傳說”用法具有鮮明的繼承性。從概念性質來講,這個“傳說”概念主要是指基於口傳文化的敘事形式,在用來指文本材料時,往往特指諸子的解經文獻。從概念的內涵來看,其包含的內容可以有神話,也可以有史實。從內容的產生渠道來看,早期“傳說”是官家之學,帶有很強的權威性;後期雖也用來指採自民間的故事,但也多具有歷史內涵,並且不是主流用法。

三、批評古史辨派陣營所使用的“傳說”概念

  (一)《中國古史的傳說時代》的“傳說”概念

  從持“歷史的神話化”觀點的學者一方來看,他們使用的關鍵詞則是“傳說”和“歷史”,而兼及“神話”,代表作品是徐旭生的《中國古史的傳說時代》。下面,我們就以徐氏著作為材料來進行討論。

  在徐氏著作中,與古史辨派相比,“歷史”的用法無別,“神話”的用法略有區別,“傳說”的用法則差別極大。比如,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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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旭生先生像(取自《中國古史的傳說時代》)

  很古時代的傳說總有它歷史方面的質素、核心,並不是向壁虛構的。摻雜神話的傳說,在俄文叫做легенда,英文叫做legend,法文與德文也大致相同,不過字尾小異。同純粹的神話,俄文мнф,英文myth(法文與德文也僅是字尾小異)有分別。在西文中,以上兩個字,因為意義相近,有時候用的也頗含混,可是,普通說起,總還是有分別的。比方說,在希臘,關於Zeus的出生和經歷自然是純粹的神話,可是,在《依里亞德》和《奧德賽》兩部史詩內所載希臘和特羅意的戰事,無論裡面摻雜了多少神祇的干涉,奇奇怪怪,非人情所有的故事,它仍只能算作傳說,因為這個相當長的戰事是曾經有過的。

  從這段文字可以看出,他所使用“傳說”與“神話”都是史料學概念。就詞源而言,這裡的神話可對應英語的myth,傳說可對應英語的legend。就內涵而言,這裡的神話不含史實成份,傳說則往往含有史實成份。在西方文獻中,legend多用於講述英雄的不凡才能,它的含義與今天我們說的“傳奇”、“民間傳說”、“民間故事”相近。這種用例在魯迅《中國小說史略》中也可以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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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小說史略》書影(圖源:澎湃)

  迨神話演進,則為中樞者漸近於人性,凡所敘述,今謂之傳說。傳說之所道,或為神性之人,或為古英雄,其奇才異能神勇為凡人所不及,而由於天授,或有天相者,簡狄吞燕卵而生商,劉媼得交龍而孕季,皆其例也。

  (二)源自西方文化語境的“傳說”概念

  為了進一步瞭解魯迅、徐旭生等人所使用的“傳說”概念與傳統漢語文獻中的“傳說”概念的區別,我們需要對這個“傳說”概念再做一些介紹。

  據《韋氏第3版新國際英語足本詞典》,Legend源自14世紀時的中古英語legende,其含義有四:第一,指從過去一直流傳到現在的故事,特別是那些被普遍認為是歷史上發生的但難以證實的故事;第二,指邊境傳說中的某個地方發生的故事;第三,指最近產生的流行神話;第四,指關於人或事情的動人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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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旭生先生的傳說、神話、歷史關係圖

  從概念關係來看,西方文獻的傳說(legend)與神話(myth)、歷史(history)是並立關係。基於這種並立關係,徐氏把這三個概念引申為了“進化論式”的歷史分期概念,試圖以此證明古史辨派的觀點缺乏科學性。1947年,徐旭生在和蘇秉琦合撰的《試論傳說材料的整理與傳說時代的研究》一文中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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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旭生先生把炎黃作為神話時代與傳說時代的界標(圖為陝西黃帝陵與湖北炎帝陵)

  自炎黃至商中葉的傳說時代正是我國曆史從神話時代歷史時代的實在過渡。自從懷疑派學者把它無條件地送到神話的區域裡面,而後我區歷史上神話時代歷史時代的步驟遂變成了一跳,同自然不作跳進(Natura non facit saltus)的大原則完全違背,任何民族的歷史沒有這樣子變化的。(見《史學集刊》1947年第5期)

當《山海經》神話被三星堆文明證實(二):再論“黃帝人神之爭”

徐旭生先生把殷墟文化作為傳說時代與歷史時代的界標

四、折射著東西文化的碰撞的“傳說”概念

  由上可見,古史辨派和徐旭生對“神話”、“傳說”、“歷史”三個概念及其關係的處理是截然不同的。如果我們肯定徐旭生的觀點更有科學性,便不能不接受徐氏對“神話”、“傳說”、“歷史”三個概念關係的處理。然而,這種處理真的合理嗎?從“傳說”概念(歷史、神話概念另文談)的內涵來看,其實大有疑問:

  首先,從語源來看,徐旭生使用的“傳說”對應著英語的legend。然而,漢語文獻固有的“傳說”一詞若要譯作英文,其譯稱則因語境差異而截然不同:比如,按諸子傳說之“傳說”,可譯為Oral dictated text,意即口授文獻;而歷史傳說之“傳說”,則可譯為legend;神話傳說之“傳說”,則可譯為story或徑直為myth;而作為一種口傳行為時,則又當譯為oral transmission。

  其次,從概念所依屬的文化背景來說,徐旭生使用的“傳說”與“神話”、“歷史”三個概念背靠的是西方文化傳統;而古史辨派使用的“傳說”與“神話”、“歷史”三個概念背靠的是東方文化傳統。前者的三個概念展現著一種進化論性質的關係,後者的三個概念則在包容與交叉之間形成了更復雜的關係。

  顯然,在這種情況下,當我們採用漢語文獻固有的“傳說”來翻譯西方文獻的legend時,勢必會陷入內涵難以“等價”轉換的困境,這種窘況即翻譯界所稱的“不可通約性”。對於這種“不可通約性”,楊寬等古史辨派學者沒有發現,徐旭生等學者對此也毫無意識。

當《山海經》神話被三星堆文明證實(二):再論“黃帝人神之爭”

東西文化交流,文化的不可通約性常常成為交流障礙

  按照古史辨的觀點,神話材料也可能包含歷史成份,因此“黃帝人神之爭”無論結果如何,其實都保留了把神話材料放入歷史研究領域的機會;而按照徐旭生等學者的西式觀點,神話、傳說、歷史屬於一種“進化論”式的關係,其中神話材料屬於歷史研究所驅逐的對象。因此,當徐氏成為史學界批評古史辨派疑古傾向的旗幟性人物時,如果學者們不能站在中西文化碰撞的高度指出徐氏著作中的問題便難免會陷入兩難的境地:接受徐氏的觀點,那麼黃帝在理論上就仍將是中國古史研究的對象,但這卻意味著神話材料從此與古史研究無緣;肯定神話材料是歷史研究不應該摒棄的,那麼在批判古史辨派疑古傾向缺乏旗幟人物的情況下,黃帝的身份便又成了問題。

五、總結

  可以說,近代史上的這場“黃帝人神之爭”既反映出了傳統文化與現代文化的碰撞,也反映出了中西文化的碰撞。參加這場學術討論的中國知識分子無論其觀點存在多少瑕疵,毫無疑問,我們都應該向這些在黑夜中摸索的前輩致以敬意。因為,正是他們努力求真的探索,才為我們今天的研究開闢了道路。

  根據筆者的初步認識,要同時解決“黃帝是人是神”的問題和神話學在歷史學、考古學研究中的地位問題,關鍵就在於重新確定神話、傳說和歷史三個概念的內涵及其關係。簡單地說,我們可以基本採用古史辨派學者處理神話、傳說、歷史這三個概念關係的方法,同時吸納徐旭生對傳說概念的處理,以上兩個問題便有望初步得到解決。

參考文獻:

1、顧頡剛等編:《古史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重印版。

2、韓高年:《先秦“史傳”辨體》,《西北師大學報》2014年第4期。

3、廖群:《“說”、“傳”、“語”:先秦“說體”考索》,《文學遺產》2006年第6期。

4、瞿林東:《中國史學史綱》,北京出版社,1999年版。

5、徐旭生:《中國古史的傳說時代》,文物出版社,1985年新1版。

6、畢旭玲:《論中國20世紀前期“傳說”概念的演進》,《文化遺產》2008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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