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強光遮擋號牌 司機“涉牌”記12分須“回爐”

在車牌照上方安裝LED燈發出刺眼強光,使人難以看清車牌號碼,從而在夜間肆意行駛。近日,北辰交警查獲一起“強光”遮擋號牌交通違法行為,車輛駕駛人因一次記滿12分,被交警依法扣留了駕駛證,須參加學習並考試科目一合格後方可發還。

LED強光遮擋號牌 司機“涉牌”記12分須“回爐”

11月6日22時許,公安北辰分局交警支隊引河橋大隊民警在北辰道與朝陽路交口附近執勤時,發現一輛小客車前號牌下方處亮起一個由強光形成一個長方形的“光幕”,無法辨別號牌號碼,立即攔檢該車。經進一步檢查,該車前號牌下方,安裝了一條白色“一”字形的LED燈帶,而後號牌上緣處,安裝了兩個圓形的LED燈。按照規定,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號牌應當按照規定懸掛並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汙損。目前,執勤民警依法予以該車駕駛人劉某罰款200元,駕駛證記12分。

此外,按照規定,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累計達到12分未滿24分的,將被扣留駕駛證,須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培訓並重考科目一。由於劉某此次實施”涉牌違法,一次記滿了12分,因此執勤民警依法扣留了劉某駕駛證,他參加學習並考試科目一合格後,方可發還。(焦軒 滕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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