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單位幹了13年了,也是個大型國企,不想辭職,用什麼辦法可以讓單位開除?

陽光明媚16613


以前滴滴裁員的時候,也有很多員工爭著要被裁,因為都想拿經濟補償金。可是,被辭退,拿經濟補償金是好,但是對你長期的發展來說,未必是好事。

1、會給你的職業生涯留下汙點

被公司辭退,且有補償金的人,一般是以下三種人:

第一,是不能勝任工作的人。比如,在公司裡工作多年,但是大錯沒有,小錯不斷,工作經常拖延,不能按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等,在公司的業績考核中,經常排名墊底。經公司調崗,並培訓之後,還是不能勝任工作。

第二,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二,其他因為企業原因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比如,勞動合同期滿,勞動者同意續訂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企業裁員等。

以上三種,除非你是患病或者合同到期企業不願意和你續簽,但這兩種估計比較難。你不可能突然患病,估計你也不想患病。你在單位工作13年,應該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了,所以也不存在合同到期的問題。因此,最能操作的方法,就是你不勝任工作了。

但是,不勝任工作這個對你來說,也是比較困難的。除非你本來表現很差,否則你本來還不錯,突然一下子變得很差,也讓別人覺得詫異。而且,你被辭退後,對你後期找工作還是有影響的。你工作13年,應該是管理崗位了,管理崗位的應聘,一般是要做背景調查的,一旦新公司做背景調查,發現你是被辭退的,他們可能會拒絕錄用你!

因此,讓單位開除你這個方法,建議不要輕易使用。

2、在職場中,良心也很重要

我也曾經遇到過你這樣的人,他是一位平時在工作中表現還不錯的員工。在公司工作3年,一直以來都得到領導的認可。但有一天,他突然想離開公司了。離開之前,又想拿點錢。於是,他也想到這個方法,於是,他開始變現得很差。領導交辦的工作也有意延遲完成,漸漸地,領導對他不滿意起來。

其實,他這樣做,內心還是很過意不去的,畢竟這些都是裝出來的,所以,他的內心很不開心。過了一段時間,他覺得這樣不符合自己的價值觀,最終,他選擇自己離職了。

所以,我相信,一個有良心的職場人,是不會選擇做這種事的。可能你拿了一點補償金,但是你未必會覺得很開心。

3、補償金沒那麼好拿,到時大家撕破臉對你沒什麼好處

就算你真的做了一些事,讓企業辭退你,那企業也不會讓你輕易得到。最終的結果是,你和領導、企業都撕破臉,本來大家可以做朋友的,因為你這樣一弄,以後都不能好好說話了。


所以,建議你還是要謹慎選擇這樣做。畢竟,你的職業生涯是一輩子的!


劉仕祥演講思維課


在大型國企,自己不想辭職,又想單位主動開除自己,有兩個辦法,一個簡單有效,一個複雜麻煩。但真要選擇,正常人都會選擇複雜麻煩的辦法。

辦法一:向自己揮刀,而且一定要狠

想被開除,主動去做一些違法亂紀的事,違紀輕了還不行,可能就是被降職或者降級使用,夠不上開除。

要對自己狠一點,違紀一定要重被重處分,或者違法被判刑,單位肯定會開除你,這就是常說的開除公職。

不過,我想你也不會這麼傻,對自己這麼狠,把自己的檔案這樣抹黑。你的如意算盤,應該是想單位主動辭退你,讓你好撈一筆補償金。

那就只能選擇複雜麻煩的辦法。

辦法二:求領導,而且一定要誠

在國企裡面,除了因為違法亂紀的事,要想被單位主動開除,真的很難。

我見過很多情況,有國企員工因為利益受損,而去領導辦公室吵架,或者敲領導家玻璃,甚至直接去堵領導家大門的,逼得領導不得不讓步,事後還能正常上班,悠哉悠哉,也沒見被開除。

國企的優點之一就是穩定,領導再容不下你,也只是會把你掛起來,逼你主動離職。沒有哪個領導,願意擔上開除員工的惡名,況且給你補償金,那是要經得起監督檢查的。

如果下不了狠心對自己揮刀,那你就只能舍下面子,付出代價,求領導運作,你自己還要做點壞事惡事配合,才能讓領導甘願冒風險,提議開除你,至於你能不能被開除,還要經過集體決策,因為這是關係到職工切身利益的問題。

而且,你要的補償金不能多。否則,領導會背上決策不當,致使國有資產流失的嫌疑。

當然,如果你不是為了補償金,只是因為有不得已的原因,不能辭職,就想讓單位開除你,那你向單位說明情況,留下白紙黑字做證據,單位也是願意幫助你走走流程的。

我很好奇,你有什麼原因呢?


自由職路


請病假,請一年以上病假(你12年能請12個月)然後讓你的主治醫生把你病例寫慘一些,你拿著病例去單位談,比如不加班,不上夜班。如果單位同意你這些要求了,你就安安靜靜的幹一段時間(6個月左右),然後繼續12個月病假(因為的醫療期又可以重新使用了),他們這時候會跟你談的了。如果公司不答應你不上晚班不加班的要求,可以,晚班請假,白班的話平常時候來,週末在家不上班,因為勞動法規定企業一個星期必須安排一個24小時的休息。還有就是國家法定節假日你也可以不用去上班,因為勞動法規定40條規定,用人單位在下列節假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既春節,元旦,勞動節,國慶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如果他們打你曠工,你直接去勞動監察大隊申請仲裁。以公司強制加班為由解除勞動合同,並讓公司賠償n的補償金。最後說一句,既然想讓公司辭退你,那就要做好撕破臉的準備,好聚好散在國企是不存在的,適當的時候給給當地的監察大隊打個實名舉報電話,不要打匿名的,就實名舉報。過幾天繼續打,跟他們說如果不解決就直接打省勞動廳的。你認真起來他們也不敢胡亂寫一些東西做為筆錄,但前提是一定是實名舉報,並說明是隻是自己。要不然他們過來公司隨便安排幾個員工就能搪塞過去。最後祝你成功,加油!


錦麟真人


觀點:從你想讓公司辭退你可以看出你是一個比較精明的人,因為國企辭退你,你可以獲得一大筆賠償金而且還可以在辭退期間拿到一定的失業金,這對一個有辭職打算的人來說,是非常划算的買賣,下面就介紹一下,怎麼讓公司辭退你吧。

01
公司辭退你,你可以獲得哪些好處?

在大型國企裡面,如果不是自己想辭職的話,被公司開除是非常困難的,哪怕一個人每天都不幹活,公司也很少開除這樣的人,因為在國企裡面開除一個人是非常麻煩的,首先領導是不願意開除一個人的,先不說開除比較麻煩,各種報告,還要符合《勞動法》,要不然容易吃官司,單單上級領導怎麼看自己的員工被開除了?公司的大領導是根本不管下面的情況的,一旦中層幹部想要開除某個人,公司領導肯定認為是這個中層領導沒有管理好,既然連人都管理不好,以後怎麼但大任,所以一般的領導都不願意開除員工,因為會影響自己的仕途,這一點國企領導看的是非常重的,和私企不一樣,一個人不合適不能勝任崗位,不能給公司帶來經濟效益很容易被辭退,但是國企絕對不會這樣,國企最怕的就是員工鬧事,因為維穩是國企領導一項重要的責任,那麼如果通過某種手段,讓國企辭退了我們,我們會有哪些好處呢?

第一個就是一大筆補償金:國企在辭退員工的補償方面做得還是非常不錯的,對於一個工作13年的老員工,最少可以獲得13個月的工資,而且還有一些工齡補償等等,這些都是直接給現金的,還有一些亂七八糟的補償金,這些都要根據企業自身情況而定;另一方面就是企業辭退我們,我們還可以拿著公司開的離職證明去當地社保部門辦理失業登記,這樣我們就可以領取一定的失業金啦,對於13年工齡的員工來說,失業金可以領取兩年,這樣不工作也可以領取失業金,何樂而不為呢?

02
怎麼讓公司主動辭退你?

大型國企辭退一個人是很難的,但是也不是沒有方法,通常員工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出現重大的安全環保事故,或者因為個人生活作風有問題等,這些情況下,公司會辭退你,但是這些做法成本太大,一不小心就違法亂紀了,下面就介紹一種比較科學的方法。

其實最好的方法就是曠工,每天都在家裡面待著不去上班,公司過來找也不去上班,這樣長時間下去,要麼公司一直容忍你,讓你繼續在家裡待著,但是這時候工資也會發給你的,如果不發就去公司鬧,去勞動部門舉報,總之一般國企不會不給你發工資的,如果公司不願意容忍你,那麼公司肯定會因為你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而辭退你,這樣你就順理成章的讓公司辭退了,因為違反公司制度辭退也是需要賠償的。如果你可能會想,有沒有不違反公司制度而讓公司辭退呢?我覺得至少暫時是沒有的,公司不可能那麼傻,如果不說你違反制度,公司無緣無故辭退你,那麼公司要背很大的責任的,萬一你去勞動部門鬧事,申請勞動仲裁,公司就會很被動,所以公司肯定要根據公司制度辭退你的。

最後,不到萬不得已儘量不要使用這種方法,但是如果真的有辭職的打算,或者真的不想在工作繼續做下去了,我覺得也是可以嘗試一下的。最好還是好聚好散,各自歡喜。


END......


軟件資源君


一般人都害怕失業,不會主動求辭退。希望自己被單位辭退的原因只有一個,就是想佔便宜,拿到一筆不菲的補償金。

你在國企裡面已經做了13年,按勞動法的規定,如果被公司辭退,正常情況下可以得到13個月的工資補償。

但是你要清楚,這個辭退是在你沒有重大過錯的前提下,如果你本人是因為重大過錯而被單位辭退的話,那麼這個補償你是拿不到的。

國企的體制特徵決定了它不會輕易辭退一個員工,想讓國企辭退你,要麼是單位的經營出現了重大困難,需要裁員,要麼是你本人的工作出現了重大失誤,給單位造成了非常嚴重的損失。

如果是後面這個原因的話,單位不向你問責已經很好了,被辭退的賠償金是拿不到的。

如果你以後還想去企業裡上班的話,被辭退這個“案底”就像一顆定時炸彈,對你未來的職業發展存在的隱患。所以,這種渴望通過被單位辭退拿到退休金的做法並不可取,往往得不償失。

所以如果你是期望有一筆額外收入的話,還是好好的另找一份高薪工作,要麼在力所能及情況下做一份兼職,以此來改善經濟條件,而不是動這種歪腦筋。


聞知


見官司說散,見婚姻促成。你想讓單位開除自己,讓別人出主意,不忍心這麼做啊!

成人事小,誤人事大。教唆別人去與所在單位搞事情,於正常人們的道德法律素質背道而馳,不會有人成為你的共謀吧?

搞不好成為了背地裡作梗,同流合汙與你所在單位人為製造矛盾,甚至搞破壞,影響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誤了你和別人的前程事小,導致企業蒙受不應有的損失,罪責難逃啊!

被開除造成的損失與犯罪一步之遙,有那個高手可以為你把控拿捏的不偏不倚,恰到好處而不觸犯刑律呢?

開這種玩笑是否腦子進水,一時疏忽大意作出的打算?奉勸你別異想天開,痴人說夢,拿輕鬆找麻煩,自套枷鎖了!

既然感覺英雄無用武之地,一走了之辭職,遠走高飛就是了。用得著自尋煩惱的同時,又去禍害別人嗎?

大千世界無奇不有。想必為你出歪主意的不是什麼好人,三思而後行,方為上策!
(網絡圖片)


莫忘初心242650426


先說結論:想要讓單位開除你,比較容易,但是,想要讓單位開除你之後,你還能拿到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金,基本上不可實現。


要知道,國企不會無緣無故開除正式職工。


國企在人力資源管理上都非常正規,都是認真按照勞動法的要求執行的,除非是有比較大的政策性的合併重組,讓員工選擇買斷工齡離職,其他時候,基本上不會隨意和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當然,如果員工在工作中犯了大錯,國企就會根據內部的規章制度開除員工,不過這個方式,你是拿不到任何補償金的。


國企的這個做法,也是有法律依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略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因此,如果你想打這個被開除然後拿賠償金的小算盤,估計是會落空的。既然如此,那就不要亂想亂做了,如果真的有更好的去處,那就老老實實申請辭職,何必還要多佔這麼一點便宜呢!


而且,被開除這件事,本身就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如果以後你再去找工作,新單位做背調,發現你是被開除的,估計你的求職之路就會更加艱難了。


總之,職場人,有能力就靠能力吃飯,有本事就靠本事求生,千萬不要為了蠅頭小利而犧牲長遠利益,別偷雞不成蝕把米,聰明反被聰明誤!切記,切記!


我是優質職場領域創作者、問答達人、問答青雲計劃獲獎者【雪天驚雷】。如果我的觀點對您有啟發、有幫助,勞煩您點贊並關注我,雷哥將把職場乾貨與您分享到底,謝謝!


雪天驚雷


你真的是一個工作了13年的人嗎?我真的為一個有13年工作年齡的人還能問出這樣可笑的問題而感到悲哀。

也許國企的的名聲,正是被你這樣的員工給拉低的。可能13年的時間你都沒有去真正的瞭解過自己的企業。

一、我理解你的想法是為了錢和補償而出發

國企的工資在同行業裡面普遍都不是頂尖的存在。多得很的國企員工一個月到手4000左右的工資。吃不飽也餓不死。

所以你想的是能夠被開除的話,可以從公司拿到一筆可觀的補償。

真的很可笑。

如果想要開除的話,簡直不要太簡單。你隨隨便便做點違反公司紅線管控的東西,妥妥的就把你開除了。

但是我想要告訴你一個現實“被開除是沒有補償的!”

按《勞動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只有在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用人方主動解除合同如裁員,這樣的情況下才會有經濟補償。

所以被開除你除了把自己的名聲搞臭之外,並不會得到任何的經濟補償,甚至情節嚴重的還有可能在個人檔案裡面被狠狠的記上一筆。

二、國企易出難進,我建議你應該認真思考下

國企都承擔著比一般企業多得多的社會責任,解決就業問題,所以一般也不會去搞什麼減員增效的事情。

國企一般理念是“只要你不放棄,那麼公司就不會讓任何一個人掉隊”,所以在你沒有觸犯企業紅線管控制度的情況下,國企也不會主動開除一個人。

雖然國企的工資不算太高,但是相關的福利待遇還是不錯的。

而且現在國企要出來很容易,一封辭職信就搞定,但是要進去卻就不是那麼容易的。

總結來說,我還是認為,你應該端正你的態度,認真工作,不要為了一點拿不到的補償金去把自己的名聲給搞臭了,偷雞不成蝕把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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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不想辭職,又想讓公司開除你,說直白點,你就是要錢嘛。

不想自己13年白乾了,想要在離職的時候撈上一筆經濟補償金,好對得起自己這麼些年的付出,大概就是你最真實的想法吧,不過說起來顯得聽世俗的,停別有用心的,但這也是人之常情的事情,畢竟工作了13年,如果有可能的話還是想要有點賠償的好。

其實想要公司開除你,其實挺簡單的,隨便犯一個錯誤,哪怕是遲到早退曠工,這累積到一定的程度之後都可以達到公司裡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程度,這種情況下,公司就能合理的開除員工,但這並不能滿足你的期待,因為這不會有經濟補償金的。

所以開除難就難在開除了還要給經濟補償金,這種方式用主觀的辦法其實很難達成,只能看有沒有一些客觀的原因,比如以下這幾個方面可供參考。

一、公司辦公地點變更,導致不能到新地點工作。

這種情況非常的常見,我的一個朋友,因為公司整體搬遷到外省,她不能跟隨過去,後來公司給她按工作年限10年賠付了10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如果你剛好碰到這樣的情況,當然就能合法地拿到經濟補償金了。

二、公司業務調整,需要裁員。

公司每年都有根據實際情況的裁員計劃,如果你剛好在這個部門,那就順理成章的被裁員了,作為一個工作13年的老員工,這種機會應該能抓住,比如找到要裁員部門的分管領導,將你調過去被裁員,這不僅解決了領導不知道裁誰的燃眉之急,又讓你個人訴求得到滿足,多好。

三、因病不能繼續上班。

如果因病不能繼續上班,在規定的醫療期結束之後仍不能回公司上班,那麼公司就可以解除員工的勞動合同,並需賠付經濟補償金。

如果剛好碰到這3個客觀情況,那麼就可以被公司開除的同時還能拿到一筆豐厚的經濟補償金,這也是對你13年辛苦付出的回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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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聰明的人剜著心眼要進國企央企,一旦進去呆久了,聰明人多數變成了傻子。進去不易,出來也難啊!

2.國企央企有嚴格正規的勞動合同管理制度 ,處理違紀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有規範的操作程序,不會隨意胡來的。

3.開除員工,是對違紀員工行政處分的最高等級,特指刑事犯罪並被判以實刑的,其他都不適用。程序:基層行政向上申請,同級工會討論拿出意見,廠務會(公司經理聯席會)研究決定,職代會審議通過,廠長簽署人事命令(總經理),單位公示一週,本人不上訴,人力資源部門具體辦理手續。

4.員工主動離開企業的選擇有多重方式。一是申請主動離職,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不享受經濟補償金,不享受失業保險。二是,合同期滿雙方協商一致不再續期,享受經濟補償金和失業保險。三是,員工違章違紀(勞動合同法有詳細規定)被解除勞動合同,不享受經濟補償金,不享受失業保險。四是,企業經營困難裁減人員被解除勞動合同,享受經濟補償金和失業保險。五是,企業明顯侵害你的某些合法利益(勞動保護,勞動報酬,休息休假,加班加點,勞動保險),或者企業違反你們事先的約定條件,你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企業要與你經濟補償金,你依法享受失業保險。

5.想離開企業,要先鋪路,騎驢覓驢,先與答應錄用你的單位打好招呼,回頭再找原單位辭職是最明智的選擇。對個人經濟損失和日後勞動保險接續無多影響。

6.若找好接受單位了,原單位刁難,不與辦理手續,你提前30天書面辭職申請遞上去,再踏實工作30天,過後直接走人,單位不轉檔屬於違法,能上告法院判決。這種合法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官司準贏。

7.也可以泡病假逾期(醫療期)不上班,或者病假不交假條(連續十天,年內累計30天)爭取企業按曠工除名解除你的勞動合同,這項處理不算對員工行政處分,不記入檔案,對你重新就業無多影響。損失的是沒有經濟補償金,不享受失業保險。

注意:如果你沒找好下家接收單位,又不想受到經濟損失,切莫輕舉妄動採取此下策。只能耗著等內退,買斷工齡的機會了。那就看你運氣了。

這是我作為央企國企中一位人事管理老同志的經驗之談。未必適合你的具體情況,也未必適用你所在單位的內部規章制度,只供參考。其中涉及勞動合同法的敘述,以國家政策法律法規規定為準。

最後告誡你一句,在哪裡幹都要好好的上班,都能成才成器,關鍵在於自己努力,你只能適應環境,不能改變環境,“適者生存不適者淘汰”是法則。否則,到哪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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