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對雅加達早期開發功不可沒,卻在1740年遭到慘絕人寰的大屠殺

華僑對雅加達早期開發功不可沒,卻在1740年遭到慘絕人寰的大屠殺

印度尼西亞的首都雅加達,在荷蘭殖民統治時期叫巴達維亞,華僑簡稱它為巴城。華僑在雅加達早期發展史中有十分重要的貢獻,但在18世紀中葉也曾在這裡遭到荷蘭殖民當局的大屠殺,釀成了“紅溪慘案”。

(一)華僑與雅加達的早期開發

雅加達是爪哇島西部的港口之一,1527年正式建市,稱為查雅加達( Jayakarta),簡稱雅加達( Jakarta),是“凱旋”的意思。

16世紀末,荷蘭以雄厚的資本和一支龐大的商業艦隊為後盾,開始掠奪富庶的東方。山川秀麗、物產豐富的印尼群島,便成為他們的掠奪目標。1602年,具有殖民統治政權性質的“荷蘭東印度公司”,來到印尼進行大規模的殖民掠奪活動。雅加達被選中為灘頭堡。經過激烈的爭奪終於在1619年得手,並將它改名為巴達維亞。“荷蘭東印度公司”野心勃勃,想盡快把巴達維亞建設成為整個印尼最大的商業城市,以作為進一步侵略擴張的據點。但經過戰火洗劫的巴達維亞卻是一片破敗的景象,市區早已成為一片瓦礫場了。此外,城市地勢低窪,人煙稀少,土地拋荒,糧食無法自給。要改變這一切,重建城市,首先要解決吃飯問題。而要達到這一目的,勞動力缺乏是十分突出的問題。荷蘭統治者就把主意打在華僑身上。

從15世紀50年代開始,就有華僑在印尼定居。他們人數雖然不多,但勤勞節儉的美德是人們所稱道的。荷蘭人於是想方設法招誘中國移民。採取的辦法除了吸引中國商船前來貿易並同時引入中國移民這種文明的辦法外,還野蠻地派出船隻到中國東南沿海地區進行所謂的“狩獵”,即誘拐、擄掠中國人到雅加達。他們甚至還在海上攔截中國商船,強迫改航至雅加達。1739年巴城的華僑人數已達到15000人左右。

華僑被驅使從事運土石、築城堡的苦役。但後來荷蘭人漸漸發現,華僑更擅長於商業、農業、漁業、裁縫等行業,因此就特允他們每月繳納一定數量的人頭稅後,轉入其他行業。這樣,華僑就能在各行各業中發揮所長。

華僑對雅加達早期開發功不可沒,卻在1740年遭到慘絕人寰的大屠殺

華僑不僅墾荒種植,把從祖國帶來的精湛的農藝傳播到異鄉的沃土,種出了水稻、甘蔗、果菜,解決了城市的供應問題,而且發展了農產品加工工業,特別是製糖和釀酒業。甘蔗種植在爪哇島有較長的歷史,但由於生產技術落後,長期無法滿足需要。1637年華僑在雅加達辦起了第一家糖廠。此後,糖廠不斷增加,1710年增至130家,其中華僑糖廠佔125家。糖成了該市重要的出口產品。華僑還積極參加市政建設。雅加達地處芝裡翁河出海處,地勢低窪,只有疏浚河道,開溝排水,才適於居住。在今日的雅加達舊城區卡渣馬達大街和哈奄烏祿大街之間流過的河流,就是17世紀中期由華僑修成的“明巖渠”運河。華僑對早期雅加達發展的另一大貢獻是從事商業活動。華僑的肩挑叫賣、小店零售,把各種零散的農副產品收購上來,出口外國,同時將中國商船運入的各種商品和爪哇其他地區販入的糧食賣給居民,活躍了社會經濟生活。

華僑被看成是“寧靜而勤勞的居民”,“十分積極、勤勞、奮發”。一位公正的歷史學家這樣概括華僑在雅加達早期開發中的作用:“巴城如果沒有華僑,幾乎不能存在。”

但是,歷史有時是被顛倒的。這些開發雅加達的功臣卻在1740年遭到了慘絕人寰的大屠殺。

華僑對雅加達早期開發功不可沒,卻在1740年遭到慘絕人寰的大屠殺

(二)恐怖的一週

這場大屠殺的出現不是偶然的,它是荷蘭殖民主義者對華僑實行歧視性政策的結果。

出自統治的需要,荷蘭殖民者千方百計地引誘甚至擄掠華僑到雅加達。但當華僑的人數激增,特別是華僑經濟力量的發展危及殖民者的經濟壟斷地位時,就轉而採取歧視性政策,想方設法對華僑實行限制。17世紀末他們開始實行限制巴達維亞華僑人口增長的政策,企圖通過減少華僑人口的辦法來達到削弱華僑商業經濟的目的。

進入18世紀以後,荷蘭殖民政府限制中國移民入境的政策更是變本厲。1727年6月,“荷蘭東印度公司”作出一項規定,所有最近10至20年內來巴達維亞居留的華僑,如未申領當局所頒發的居留許可證者,一律遣配出境。之後,又進一步規定,任何華僑在限期滿後而未領居留證者,一概視為“非法偷漏入境或藏匿未報之人”,一旦發現,即拘捕入獄。

到了1736年,甚至作了這樣的規定:凡1729年以後入境的華僑,只有被當局認為“有用”的,在繳納申請費、拿到居留許可證後,才準留下;而對那些被認為“對殖民者無用”的華僑則遣送回國。這種居留許可證制度,實際上成為荷蘭殖民者敲詐、迫害華僑的一種手段。依據上述種種規定,荷蘭殖民當局派出軍警,在巴達維亞四周捉拿華僑,甚至發展到只要穿黑色衣褲的人,即被捉拿。因為當時的華僑喜著黑色服裝。

華僑對雅加達早期開發功不可沒,卻在1740年遭到慘絕人寰的大屠殺

1740年7月25日,荷蘭殖民當局通過一項決議,對華僑採取更加嚴苛的規定:凡被認為可疑的華僑,不論有無居留許可證,都要逮捕待審;凡是不能證明其有正當職業的華僑,一律遣送錫蘭(今斯里蘭卡),由荷蘭殖民當局作最後處理。這項規定,使巴達維亞華僑處於惶恐不安之中。華僑感到“與其坐以待斃,不如作難而反,庶幾死中求生”,已到了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的地步了。在巴達維亞郊區,華僑的反荷活動開始出現。9月上旬,在郊區的一家糖廠已聚集了華僑起義者,並且人數從最初的1000人迅速增至5000人,他們還推舉了起義領袖。荷蘭殖民當局開始對此事信疑參半,他們認為中國人是“世界上最膽小的民族”,不敢進攻他們。但他們忘了,這個時候華僑已到了忍無可忍的境地。10月7日,華僑的武裝力量伏擊了前來進攻的荷軍。荷蘭殖民當局以此事為藉口,開始策劃一場對無辜華僑的大屠殺。

華僑對雅加達早期開發功不可沒,卻在1740年遭到慘絕人寰的大屠殺

慘劇發生在10月9日。

荷蘭殖民當局的手段是相當毒辣的。他們先在10月8日向住在城內的華僑下令:夜間一律閉門靜坐,不得點燈,不準外出,並且要交出包括小刀在內的一切利器。穩住城內華僑後,就集中力量去擊退城外的華僑起義者。

接著在10月9日夜,荷蘭東印度公司的職員傾巢出動,挨家挨戶搜查華僑住宅,藉口是查繳武器。華僑不知是計,仍然閉門靜坐家中。很快,所謂搜查就演變為屠殺、搶掠、焚燒。荷蘭人見到華僑,不論男女老少,一律殺害。荷蘭總督還下令殺死關在監獄中的500名華僑,將因病、因傷住在醫院的華僑趕到街上,讓暴徒一個個打死。據說,華僑的鮮血把流經巴達維亞的一條叫紅溪( Angkee)的小河的河水也染紅了。當天,全城大火,有600餘間華僑房屋被燒成灰燼,這場大火足足燒了三天。刀光劍影,鮮血橫屍,荷蘭的檔案裡把10月9日夜稱作“是巴城也許是全世界人類所遭遇到的最恐怖的一夜”。這場歷史上稱為“紅溪慘案”的大屠殺,持續一個星期,城內被殺害的華僑有近萬人,倖免於難的只有百餘人。

華僑對雅加達早期開發功不可沒,卻在1740年遭到慘絕人寰的大屠殺

荷蘭的檔案裡這樣記載著:“慘案結束後,全城華人的房屋,沒有一間是完整的。只見斷瓦殘垣,一切都被劫掠和焚燬。全城看不見一個華人。所有的華人,或被屠殺,或被燒死,或自縊,或溺斃。”在慘案發生的日子裡,城外的華僑起義隊伍曾奮力攻城,拯救城內同胞,但終因火器不足,無法攻入。起義部隊邊打邊退,進入了爪哇的中部和東部地區。這一地區的華僑在“紅溪事件”發生後,十分震驚和憤怒,他們紛紛拿起武器向荷蘭殖民主義者進攻。他們的組織和裝備要比巴達維亞的華僑起義者好,而且得到了包括部分當地王公在內的印尼人的支持,因此實際是在進行著一場華僑和爪哇人民聯合抗荷的鬥爭。這場鬥爭進行了將近三年,最後在1743年以失敗而告終,但其意義是十分深遠的,它譜寫了亞洲近代史上光輝的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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