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庞锋决定逮捕

兴业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原主任科员庞锋(正科级)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由兴业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近日,兴业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庞锋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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