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家前6任法定代表人都“出事”的信託公司,又收50萬罰單

11月7日,天津銀保監局公佈了一張對北方信託的罰單,因信託貸款管理不盡職,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而在10月30日被罰50萬元。

處罰依據為《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六條、第九條,《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信託公司風險監管的指導意見》第二條第(二)項,《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查詢可知,《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六條、第九條主要是:貸款人應合理測算借款人營運資金需求,審慎確定借款人的流動資金授信總額及具體貸款的額度,不得超過借款人的實際需求發放流動資金貸款;貸款人應與借款人約定明確、合法的貸款用途。

《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信託公司風險監管的指導意見》第二條第(二)項包括加強盡職管理、加強風險評估、規範產品營銷、做好資金池清理、優化業務管理、嚴防道德風險和案件風險等五個方面。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共同指出,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嚴格遵守審慎經營規則,包括風險管理、內部控制、資本充足率、資產質量、損失準備金、風險集中、關聯交易、資產流動性等內容。

上述罰單中顯示北方信託的法定代表人為韓立新。2019年7月19日獲天津銀保監局批覆擔任北方信託總經理一職。

據天津信託2018年年報可查,空降的韓立新此前為天津信託的總經理,自1990年開始便在天津信託工作,歷任天津信託投資公司幹部、部門經理、副總經理,天津信託副總經理、常務副總經理。2015年8月起任天津信託總經理。

除此之外,北方信託於2019年3月22日被天津銀保監局開出一張80萬元的罰單,且實行雙罰制,對涉事負責人張偉罰了5萬元。處罰事由為違規發放房地產自營貸款;信託資金違規發放房地產貸款。彼時,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還是包立傑。

之後不過3個月的時間,包立傑被抓。

2019年6月4日,天津市紀委監委官網公佈,北方信託原黨委副書記、總經理包立傑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包立傑1971年7月出生,天津市人,1994年從天津財經學院的國際金融專業畢業後,擔任天津濱海信託投資公司業務部職員、副經理,香港津誠財務公司經理。

2001年天津濱海信託與北方信託合併,包立傑歷任北方信託業務拓展經理、信託業務總部副總經理、業務發展總部副總經理兼北信投資擔保公司總經理、理財中心副總經理、信託業務一部總經理、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黨委委員和副書記兼副總經理。2015年11月擔任總經理一職,於2019年5月被免去職務。

包立傑走馬上任總經理的三年裡,北方信託的營收銳減,較2015年底已接近腰斬。

2018年全年,北方信託創收6.26億元,淨利潤為4.19億元。截至2018年末,北方信託自營資產不良率為5.17%,較年初下降了6.99個百分點;信用風險資產達51.39億元;對外擔保餘額為7.65億元,年初為0。

那家前6任法定代表人都“出事”的信托公司,又收50万罚单
那家前6任法定代表人都“出事”的信托公司,又收50万罚单

歷任法定代表人均非正常退位

時間線再往回溯,包立傑的上一任法人代表為王建東,王建東1962年生,歷任中國銀行天津分行綜合計劃處、中行天津國際信託諮詢公司上海證券部總經理,香港津聯集團董事會秘書、金融部總經理、副總經理,天津發展控股執行董事、副總經理,渤海財產保險公司董事、總經理、黨委副書記,天津濱海櫃檯交易市場董事、總經理、黨委書記,渤海鋼鐵集團副總經理,2015年11月擔任北方信託黨委書記、董事長。

好景不長,2017年6月26日,天津市委對王建東不作為、不擔當問題嚴肅問責,免去職務,並向全市通報。早在2016年6月,天津市巡視組對北方信託一個月的巡視作出了反饋,發現其存在變相公款國內外旅遊、濫發福利等多項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的行為。

2018年9月7日,據高檢網通報,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對王建東(副局級)涉嫌受賄罪、貪汙罪一案向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起訴書中指控王建東利用其擔任天津津聯投資貿易公司總經理、渤海財產保險公司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財物,數額巨大;指使他人套取單位公款歸其個人使用,私自決定低價向其親屬出售單位資產,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貪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值得注意的是,包立傑與王建東是同時升職的,2015年11月4日,北方信託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選舉王建東先生擔任公司董事長的議案》、《關於聘任包立傑先生擔任公司總經理的議案》,會議聽取了《關於徐立世同志退休的報告》。在徐立世退休前,北方信託2014年年報上的法定代表人一欄還寫著徐立世(擬任,任職資格在審批過程中),可惜他沒能等到審批通過。

據工商變更信息,王建東於2015年12月變更為北方信託法定代表人,變更前的法定代表人為劉惠文,在位長達10年,最終在任上去世。

劉惠文1954年生,曾任天津市計劃委員會幹部,天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總公司幹部,天津泰達集團總經理,天津泰達投資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天津市泰達國際控股(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天津國際投資公司黨委書記,2005年12月任北方信託黨委書記、董事長。

據當時媒體報道,劉惠文於2014年4月19日晚間離世。

劉惠文是2005年底被緊急調任至北方信託。由於2005年12月,原北方信託法人代表、董事長、總經理霍津義涉嫌重大違紀,於12月2日被中紀委實施雙規,此後被移交司法機關,最後被判無期徒刑。

2005年的北方信託,正在進行分立減資。分立後存續公司的名稱為北方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名稱不變),註冊資本為10億元,總資產為12.49億元,股東總數35家,實際控制人為天津泰達投資控股公司,持股15.20%。分立後新設公司的名稱為天津泰信資產管理公司。

再往前,北方信託官網已無年報記錄,據公開信息,北方信託第一任董事長梁建三被曝出現經濟問題。梁建三擔任董事長期間,在運作的多個項目中得到好處,後攜鉅款逃往國外,至今沒有下落,被視為天津市最大的懸案之一。第二任董事長戚文福在2001年因貪汙受賄,被判刑14年。第三任董事長也就是霍津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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