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員該不該限制乘坐高鐵?

墨妖


限制乘坐高鐵屬於限制高消費的執行懲戒措施。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被執行人,人民法院應當對其採取限制消費措施。

所以,若是已經屬於失信被執行人,法院對其採取限制消費措施,這個完全符合法律規定。依上述司法解釋規定,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的被執行人將被限制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我們所說的高鐵便是指裡面規定的G字頭動車。但是,對於動車僅僅是限制一等座以上,二等座還是可以正常購買。對於多數人來說,動車二等座出行也是多數人首選,所以這個限制的實際效果還是值得商榷。

另外,這裡還涉及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問題。若嚴格根據《最高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才屬於可例如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對於沒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是不符合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情況。但是,法院執行中則並未嚴格進行區分。


葉律師


我雖然不是失信人員,但我覺得真沒必要限制。畢竟現在高鐵和飛機都是普通交通工具。只要限制商務座位就行了。如果都限制了,你還要別人怎麼翻身,打工拿幾千一月還賬?恐怕連養家都困難吧。我一朋友前幾年做代還信用卡,我投了20萬在他那。後來有好多大額的都刷不出來了,本來想跟著賺點的,結果賠了十幾萬。他賠了80多萬,老婆也離了,其他三個給他錢的起訴他把他拉了失信黑名單。現在自己帶著兩孩子。平時還的那些信用卡都是年輕人居多。我也沒起訴他,有就帶著給吧,他現在日子比我難過多了。後來想想畢竟自己也是想賺這個錢的,風險不能讓他一人擔著。現在失信的90後越來越多,估計以後幾年會大規模爆發。怎麼限制?中國現在的財富都掌握在少數人手裡,誰都想賺錢,誰都想以後能過上富裕的日子,各種投資,做生意普通人哪有本錢,現在很多年輕人都是靠貸款,網貸,信用卡套現投資,再加上現在很多90後大規模提前消費,我身邊知道的就很多,年紀不大,信用卡加貸款能有大幾十萬,我們這還是個普通的縣城,大城市估計更多,所以以後只會導致年輕人失信的會越來越多,美國早就有了個人破產法,如果什麼都限制,估計以後會非常危險


二師兄2528


其實真的應該,一屁股債了,出去辦事能省則省吧。省點能還點是點。我還沒到老賴這程度,被爆了通訊錄之後我沒正經工作,為了賺錢到處跑,所以經常出去辦事,一般我是綠皮車硬座,晚上或者下午上車,第二天一早到,省了不少票錢,還省一天旅館錢,說不定白天辦完事,立馬綠皮車回家,又是一晚上,一來一回三五百省下來,月底還人家錢,我自己很開心,但是別誤會,當初爆我通訊錄的我絕對不會和你好聚好散的,放心,我寧願我一輩子黑戶,我都要個說法。不服的狗催來噴吧。


肆壹叔


不贊同法院限制失信人員乘坐高鐵。

據瞭解,目前國家已經有超過1000萬的失信人員不能乘坐高鐵,也就是說,我國平均每14個人就有1人被限制乘坐高鐵,而這些失信人員名單中,有相當一部分人是創業失敗人員,這些人曾經響應政府提倡的“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號召,奮不顧身,勇闖商海,結果,投資失敗,一時無力償還借款,被法院列為失信人員,被限制不能乘坐高鐵,不能做這個,不能做那個,從某種程度上限制了這批因創業失敗而被限制的失信人員的再創業和重新崛起。

中國有超過一千萬的失信人員,對於失信人員的定性問題,國家最高法應該慎重考慮一下,如果確定有償還能力,但又耍賴不還欠款的,當然可定性為失信人員,但是,對於暫時無償還能力的人,就不應該列為失信人員;

對於創業失敗而暫時無力償還欠款者,各級黨委和政府也應該幫他們想辦法,為他們創造必要的條件,因為站在這批創業失敗者的角度考慮,他們通常不甘於創業失敗,一定會千萬百計想方設法再創業,重新站起來,還清欠款,事實上,有錢卻耍賴不還款的畢竟只是極少數人,絕大多數欠款人是有重新翻身機會的,現在,法院把這些暫時還不起欠款的人全部列為失信人員名單,將會大大地影響和限制他們出行辦事和參加商務活動;

再者,高鐵本身是國家開發的為大眾提供乘坐便利的普通的交通工具,不應該列為高檔消費,限制上千萬人乘坐高鐵,也不利於高鐵部門運營和盈利;

所以,限制失信人員乘坐高鐵,於國家於創業失敗者都是不利的,最高法應該管一管這件事,不能應由各地地方法院隨意定性失信人員。



唐彬賢


高鐵、飛機都屬於基本的工具,花適當的錢爭取時間來掙錢有必要限制嗎?要是從江蘇去廣州辦事,走高速試試,花的錢不比坐高鐵飛機少。過多的限制看似執法嚴厲,但就效果而言對雙方都不利。與其實行限高不如實施類似“破產保護”的機制,讓債務人有緩衝期,必定債權人圖的是錢。


尋夢的精靈1


我認為失信被執行人可以做任何交通工具,因為失信被執行人只欠銀行或個人的錢,他們並沒有欠高鐵站,飛機場等交通運輸部門的錢。還有一個問題,如果限制了他們的交通自由,也對他們的工作上的時間限制,如果限制了交通,他們用什麼交通工具去賺錢還債。例如:他們要從廣州到北京談業務,如果不能坐火車飛機,難道讓他們走路去嗎?他們又沒欠你交通費用。為何不讓坐。如果讓其私自開車,費用更高。別人也欠了我不少錢,我認為只有兩個字"等待"已經借出,你就逼他們也拿不出來。借時是朋友,還不起也是朋友。傷了和氣拿回來更難。人過一生只為兩個而活"貧富"。只有失去人性的人才釆用法律手段來解決。對還有良知的失信人,最好給他們一個翻身的機會為好。




客家筆觸ChenXinxiang


該!

失信人員俗稱“老賴”,法院判定的“老賴”的依據是,有能力償還而拒絕還款的人群。

所以限制其稱作高鐵是對其高消費的一種懲戒措施,同時被限制的還有限制乘坐飛機和動車二等以上艙位。


但是基本的出行權利是保障的,動車二等座、無座還是可以進行購買出行。


想要愉快出行,還是儘快還錢吧!


【老賴查詢】,用姓名即可查詢失信名單。

老賴查詢


首先高消費的概念應該正確界定?高鐵的一等座和商務座肯定是高消費,但二等座是普通人坐的,肯定不算高消費不應該限制。其次,很多地方沒有動車只有高鐵和綠皮火車,你不讓人家坐高鐵只能坐綠皮車,時間耽誤了影響工作不是更還不了錢嗎?第三,在銀行貸款有抵押,抵押價格遠高於貸款金額,但被銀行強迫個人承擔連帶責任,貸款出現問題後銀行不是首先處置抵押物,而是首先追究個人連帶責任把個人搞成失信被執行人是否合理?


西部實體經濟


這種是典型的一刀切,不分黑白,好壞一律封殺,我身邊就有幾個朋友,就是典型的創業者,看到他們起早貪黑的幹,最終敵不過市場競爭的殘酷敗下陣來,變得家塗四壁,妻離子散,還遭受老賴的指責,誰還敢去創業,整個社會將會談創色變,沒有鬥志,完全不顧事實的排斥,希望多給他們一點翻身的機會吧,馬雲剛開始創業也是失敗了數次,連工人工資都去借了,換成現在估計也變失信者了。


閒閒2


失信不等於老賴,你不讓人家出去賺錢拿什麼還啊,和老賴不同,都想還錢誰願意天天電話打爆,誰不想睡個安穩覺啊,這感覺好嗎?失信國家失信親戚朋友,記住了現在還欠錢的朋友們,沒錢不會餓死,別再去冒著風險去這借那套的,還不上的時候比死還難受,更難的的是想死卻不敢,等還完債務的時候,剪掉信用卡,杜絕一切網貸貸款,不參與任何信用的事,房車能全款全款不能就不買,不想讓信用拴著自己走,這樣人活著才能心安,為什麼現在年輕人睡不著壓力大。父輩的人為什麼沒有這樣的感覺,就是因為沒有這麼大的壓力,因為他們掙多少錢夠花就行還能存下錢,睡覺也香甜。現在步步都離不開信用,那麼是信用讓我們壓力更大幹勁更足,但是又缺少了什麼呢?那些從內而外的快樂是不是少了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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