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什麼時候交房?收房時要注意哪些問題?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規定:房屋徵收補償方式有兩種:1.貨幣補償;2.產權置換。因現在我國經濟發展趨勢較好,安置房本身價格較低、戶型適中,而且也有一定的升值空間,於是很多被拆遷人選擇安置房。但是安置房也存在監管不到位,約定不明確等問題,因此在實踐中也會出現各種各樣的問題。

產權置換的房屋有時是期房,需要一定過渡期才能交房,這種情況下徵收方一般會給予被徵收人一定的安置費,以幫助被徵收人度過這段時期。實踐中,存在徵收方遲遲不交房的情況,遇到這種情況被徵收人應該怎麼辦呢?

安置房的交房期限如何確定?

在徵收時,徵收方與被徵收人就房屋徵收補償會簽訂徵收補償協議,在協議中可以約定安置房的交房期限,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安置房,沒有約定看實際情況,可以通過查詢被徵收房屋所在省市的相關規定來確定。

徵收方遲遲不交付房屋怎麼辦?

而且根據法律規定,沒有約定履行期限的,可以任意時間要求徵收方履行協議。當徵收方沒有按照協議約定履行交房義務,或者協議沒有約定交房期限,但口頭承諾過交房期限,徵收方遲遲不交付房屋的,被徵收人可以依法拿著徵收補償協議訴至人民法院,要求徵收方依法履行補償協議交付安置房。在徵收方遲遲不交付安置房時,被徵收人還有權要求增加臨時安置費。由此也可見補償協議的重要性。

安置補償協議應該寫明所調換房屋的價款、坐落、朝向、結構、用途、面積、層次等,也一定要額外留意對交房期限的約定。協商好具體的交房時間,並且明確違約的賠償與責任。

安置房什麼時候交房?收房時要注意哪些問題?

被徵收人收房時需要注意的問題

把好房屋質量關

交房時多一分謹慎小心,等到入住時就會少些麻煩。安置房交房時,被拆遷人一定要把好質量關,做好房屋驗收環節。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若被徵收人在房屋交付過程中認為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可以申請專門的鑑定機關進行房屋鑑定,如果確實質量不達標的話,可以選擇拒絕入住並要求徵收方給予相應的補償。此外,在交房後,一定要及時去房屋管理部門辦理房屋權屬證件。當然,這也應該在補償協議中明確規定。

如果安置房確實存在質量問題,怎麼辦?

如果出現裂縫、漏水等小毛病,在保修期內,可以先聯繫物業部門或者是開發商進行修復。如果確實出現影響正常居住的大問題,如房屋主體結構存在問題,可以先找有關質檢鑑定機構進行檢驗,確定後再聯繫相關責任主體進行處理。如果遇到被來回踢皮球的情況,也可以結合自己遇到的具體問題去找專業律師進行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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