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每月十萬的銷售額免增值稅的話,那在此金額內開出去的專用發票,付款方可以按稅率抵扣嗎?

一黑遮白醜


老周來回答一波

我們都知道每月10萬元的增值稅免稅額,針對的是小規模納稅人,一般納稅人是不可以享受這個免稅優惠的。但是,如果小規模納稅人開具了專票,就算沒有超過10萬元,還是要交增值稅的。因為專票是可以抵扣的,如果你開了專票,假如給你享受了免稅優惠,取得專票方還可以用來抵扣,你想想,國家不是虧大了?

付款方是否可以按稅率抵扣還得分幾種情況,總的來看,有四種抵扣情形。

分別如下:

一、付款方按3%的徵收率抵扣

小規模納稅人不適用計算抵扣增值稅,採用的是徵收率的方式計算增值稅,一般情況下是按3%的徵收率徵收增值稅,所以,小規模納稅人開給一般納稅人的專票,只能按3%的徵收率抵扣,比如小規模納稅人開具的一張10000元不含稅的發票,取得方只能抵扣300元的進項稅額。當然,這只是一般情形,下面還會講到特殊情形。

二、付款方按5%的徵收率抵扣

這種情況就是小規模納稅人轉讓不動產時適用的徵收率,根據【財稅2016】36號文規定,小規模納稅轉讓不動產,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這個時候,小規模納稅人開給一般納稅人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按5%的徵收率抵扣。

三、付款方按9%的扣除率抵扣

好多人可能會不太理解,怎麼還出來一個9%的扣除率啊,根據增值稅相關規定,一般納稅人購進農產品有兩種抵扣方式,一種憑票抵扣,一種計算抵扣。從2019年4月1日起,從小規模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取得3%徵收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雖然票面的稅額是3%,但是可以按票面金額9%的扣除率計算抵扣進行稅。舉個例子,老周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系一般納稅人,在8月份取得一張小規模納稅人按3%徵收率開具的專用發票10000元(不含稅),票面稅額為300元,但是老周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可以按9%的扣除率計算抵扣,可以抵扣進項稅額900元。這種抵扣方式是相當特殊的。


四、付款方按10%扣除率抵扣

這個也比較特殊,根據最新增值稅改革要求,從2019年4月1日起,如果購進的農產用於生產13%稅率的貨物的,在領用當期加計扣除1%的進項稅,也就等於實際扣除率是10%。

舉個例子啊,老周食品加工有限公司,8月從一家黃桃種植合作社取得一張3%徵收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10000元,那麼在做8月份的申報的時候,可以計算抵扣進項稅額10000×9%=900元,同時,老周食加工有限公司在9月份領用了該批黃桃,加工成黃桃罐頭(使用13%稅率),那麼在9月份的申報可以加計抵扣10000×1%=100元,等於這10000元的專票實際抵扣了1000元的進項稅。

所以,這個進項抵扣還是要分情況,不能一味的看票面上的稅額,可別把9%和10%這兩種扣除率給忘記了,不然你就有可能吃虧。


huaihua老周


這個問題我簡單通俗一點回答,主要需要關注以下幾個點:

1.根據最新的增值稅政策,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10萬元(含)以下,季度銷售額30萬元(含)以內增值稅免稅。目前根據相關文件,小規模納稅人的申報期都調為季度申報了,因此只要季度申報銷售額低於30萬元,則是可以免稅的。

舉例:一個季度中的第一個月銷售額15萬,第二個月5萬,第三個月8萬元,三個月累計銷售額為28萬元,就可以享受增值稅免稅政策。

2.與發票的關係。小規模納稅人若開具的是增值稅專用發票,那麼就意味著你是交了增值稅的,且收到你專用發票的企業正常是可以抵扣的。也就是說,小規模納稅人一旦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那麼就意味著你需要交稅的,不管你的額度有麼有低於10或者30萬元。

3.正如上述2條所述,你若開具增值專用發票,需要正常繳納增值稅,不能免稅。但是這部分交稅的銷售額是佔用你季度30萬元的免稅額度。

4.另外這裡的季度30萬元為起徵點,因為一旦超過了,就需要全額徵收,並不是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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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祝大家五一節快樂。


紅太狼聊財稅


增值稅免徵,和開出專票讓客戶去抵扣,是不可兼得的。下面具體說說。

1. 小規模納稅人一般都是開普通發票,在以下情況可以開出專票,但這些情況下都不能免徵:

(1) 稅務局代開,代開的時候,即使是符合免稅條件的,也要按規定繳納增值稅,且城建稅也要交。

(2) 某些行業,如住宿服務業、鑑證諮詢業、建築服務業、工業以及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等屬於自開專票試點行業,可以自行開具專票,但是要求是月銷售額超過免徵增值稅的標準。

2. 為什麼不能既免稅又抵扣:

增值稅的原理就是環環相扣,上游交稅下游抵。遵循的是徵扣一致的原則,徵多少,扣多少,如果上游免稅,那下游肯定不能抵扣,除非上游把稅交了;如果上游非要開專票讓下游抵扣,那你必須先交稅,既然要交稅,那就不存在免稅的說法。

所以現實情況中,企業要合理取捨。是享受增值稅優惠政策,還是放棄優惠給對方開增票抵扣。


財會小童


非請自來。

如果每月十萬的銷售額免增值稅的話,在此金額內開出去的專用發票,付款方可以按稅率抵扣嗎?這樣來說吧,按現行政策,一對夫妻可生育兩孩,這應該能理解吧,問題來了,現在有對夫妻已經有一個小孩,問老公可以懷小寶寶嗎?老公懷小寶寶是不可能的事(至少現在是這樣),題目的假設也是如此。

題目的邏輯就是這樣。享受免徵增值稅首先得是小規模納稅人,此乃前提。再來說開專票,小規模納稅人開專票有兩種途徑,一是申請代開,二是符合條件的可以自行開具專票。

小規模納稅人申請代開專票,即使在免徵銷售額內,都不能免徵增值稅的。原因不過多解釋。知道這個結論就可以。

自行開專票呢?符合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專票的條件是什麼?條件得是銷售額已經超過免徵增值稅的標準,也就是說要自己專票,不存在免徵情形。正所謂,魚與熊掌兩者不能兼得。

題目免徵與開專票,就是這個意思。不是說付款方能不能抵扣的問題,是免徵就不能開(自開)專票,(代開)開專票就不免徵。


龍門賬


如果我是小規模納稅人,享受國家關於小規模企業的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暫免增值稅的優惠政策,那麼是不是我開10萬專用發票,免交增值稅,而下游企業同時可以按照稅率抵扣呢?

這顯然是不可能的。

不可能上游企業免交增值稅,下游企業可抵扣,應該這麼解釋,如果上游企業免交,下游企業不抵扣,如果上游企業交了增值稅,下游企業就可以抵扣了。下游企業抵扣的稅款是從哪兒來的呢,就是從上游企業繳納的稅款中來的,不存在魚和熊掌兼得的情況。

那麼為什麼小規模企業開10萬普票可以免稅呢?

增值稅是對應稅貨物或者勞務增值額進行徵稅的稅種。假如購進貨物價格為100元,銷售貨物價格為150元,增值額為50元,如果是一般納稅人並且在購進過程中取得了跟銷售稅率一致的進項發票,來看下數據情況:

可以看出雖然增值稅是銷項稅額減去進項稅額算出來的,但實際上也等於增值額150-100=50,乘以稅率13%=6.5。

但是一般納稅人在銷售時,稅率是固定的,在購進時卻不能取得同等稅率的進項發票,從而導致企業的增值稅稅負變大,特別是當企業出現壞賬,應收款收不回來,企業損失的不僅是自己的成本,還有應該由下游企業負擔的增值稅。增值稅對企業的影響就更大了,可以說一般納稅人增值稅對企業的影響是隱性的,在對待發票問題上,應該特別慎重。

瞭解了一般納稅人的情況,再來看小規模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的計算方法是應稅銷售額乘以徵收率,假設有甲乙丙三個企業,乙企業從甲企業購進,銷售給丙企業,購進金額為100元,銷售給丙企業為150元,來看下乙企業的增值稅情況。

乙企業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為4.5元,但是增值額為50元,乘以徵收率3%的話,增值稅應該為1.5元才對。這說明作為購進成本的100元,在乙企業銷售時進行了二次徵稅,如果該產品繼續流轉,就會出現三次徵稅,四次徵稅.......如此循環往復。

小規模企業的增值稅本質上是一種銷售稅,正是因為出現重複徵稅,才使小規模企業能享受一定額度內暫面增值稅的優惠政策。給小規模企業減稅稅負,從而也體現了國家鼓勵小微企業發展的決心。

小規模企業不管是開專票還是開普票,都是共享月度10萬、季度30萬的免稅銷售額,如果專票開了10萬,那麼剩餘免稅額度就是20萬,如果超過30萬,那就要全額納稅了,小規模企業可以提前做好安排和籌劃,明明白白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簡淨軒語


這是關於增值稅減免的概念。按照現行徵管制度,要滿足既免增值稅,又能為付款方提供增值稅進項稅額,是很難達成題主期望的答案!

一、增值稅的減免政策與抵扣

一)、小規模納稅人

1、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季度不含稅銷售額9萬以內,達到暫免條件的,自開的多是增值稅普通發票,通常情況付款方不能將增值稅普通發票用於抵扣(農產品、運輸發票除外)!

2、建築業、鑑證諮詢等特殊行業,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自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季度不含稅銷售額9萬以內,達到增值稅暫免條件,付款方同時滿足一般納稅人身份和應稅項目,可申請抵扣。

3、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無論是否超季度9萬,增值稅及附加均需要預繳!付款方同時滿足一般納稅人身份和應稅項目,可申請抵扣。

4、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出口或境外相關收入免徵增值稅的,付款方多是境外機構,境外稅收徵管體系是否與我國一致或相近,值得考證。

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1、一般納稅人增值稅不符合小微企業暫免條件。

2、一般納稅人按照簡易辦法開具的增值稅發票,付款方不得用於抵扣。

3、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出口或境外相關收入免徵增值稅的,付款方多是境外機構,境外稅收徵管體系是否與我國一致或相近,值得考證。

二、綜述

綜上所述,根據現行稅制和減免不抵原則,沒有滿足題主“既免增值稅,又為付款方提供抵扣”的條件!


順通財稅段賢明


免徵增值稅優惠政策

今年深化增值稅改革的一個重要措施就是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的免徵增值稅,如果按季申報的,則可以每季30萬元銷售收入免徵增值稅。

不過,要想享受這個政策紅利是有條件的,首先要搞清楚免徵增值稅的銷售額並不是指專用發票的開具銷售額,只可能是開具普通發票的銷售額或者是沒有開具發票的銷售額。增值稅專用發票因為可以抵扣稅款,為了保持增值稅鏈條的完整性,稅法早就規定專用發票的銷售額不能免徵增值稅。專用發票作為能夠進行進項抵扣的一個專用憑證,國家的管理是非常嚴格的。在進行任何稅收優惠的時候,都不會涉及專用發票的免稅。

小規模納稅人除了8個行業可以試點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外,其它行業的小規模納稅人都要到稅務機關去代開專用發票。

因此,小規模納稅人開具或代開的專用發票是不適用免徵增值稅優惠政策的,必須按照稅法繳納相應的稅款,同時,這個專用發票的銷售額也會計入總的銷售額中。

專用發票抵扣方法

另外,專用發票的稅款抵扣不是根據稅率來抵扣,而是根據專用發票上載明的增值稅稅額來計算的。比如某個一般納稅人收到了兩張原材料專用發票,不含稅價都是10萬元,不過一個是一般納稅人開具的,一個是小規模納稅人代開的,那麼一般納稅人發票適用的稅率為13%,專用發票上載明的稅款為13000元,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的徵收率為3%,專用發票上的稅款為3000元,因此該納稅人在計算增值稅進項稅額時就要按發票上載明的13000元和3000元進行抵扣。

撰文:左刀三爺 覺得好就關注,不好就拍磚!其他需求可以私信我。


左刀三爺聊財稅


樓主您這個問題,其實可以衍生出好幾個概念。


1、享受免徵優惠政策的範圍

最新的優惠政策 財稅〔2019〕13號 規定,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免徵增值稅。(具體哪些項是屬於10萬內的,如何計算,可參考財稅文件及解釋公告的說明)

這裡,很清晰地明確了,能享受這項政策的只有小規模納稅人,一般納稅人納稅人不享受這項政策。


2、開具的專票不能免徵

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中,第十條明確規定:

已經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可以繼續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並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銷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

這裡涉及到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範圍,截止到現在 ,住宿業,鑑證諮詢業,建築業,工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這8個行業的小規模納稅人可以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但只要開了專票,不管銷售額是不是在10萬以下,都需要計算繳納增值稅。

沒有納入試點範圍的行業,不能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票,需要到稅務機關或相關機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代開的同時要繳納稅款,也不能享受免徵的優惠。


3、付款方抵扣的邏輯

只要是增值稅專用發票,且業務真實,票本身沒有問題,那麼付款方就是可以抵扣的。

只不過,小規模納稅人採用的是簡易計稅法,常規業務的稅率是3%,對付款方來說,能抵扣的進項要少一些。

比如,同樣是100萬的總額, 如果是一般納稅人,按照13%的稅率,可以抵扣11.5萬,若是小規模納稅人,則只能抵扣2.91萬。所以,付款方一般會要求小規模企業降價。


很多朋友問過,為什麼普通發票不能抵扣,為什麼小規模納稅人開專票不能免徵。這其實也是稅務機關在保證整個抵扣鏈條的完整。

如果小規模企業開專票也能免徵,那對小規模企業來說,就相當於是小規模企業從稅務機關憑空賺到了錢,勢必會有很多人通過這種方式來薅羊毛。


康愉子


問題的答案本身很簡單:增值稅免稅額度內是沒有專票的,但可以去代開專票,開了專票就要交稅,不管你有沒有超過10萬銷售額,而你交了稅下家就可以抵扣。不少人之前已經回答,但我還是來答一遍這個題的原因是,最近很多朋友諮詢增值稅問題,我發現,大家對增值稅原理不瞭解,產生了很多對政策的不理解和誤解。下面,我借這個問題做一個通俗的增值稅原理解讀:

第一,增值稅是價外稅。

做生意基本公式:收入=價格*數量。意思就是說,如果我們以200元的價格賣出一個杯子,買杯子的人給我們232元,其中200元是我們的收入,另外32元叫增值稅銷項稅額,跟我們的收入無關。既然跟收入無關,那麼這32元理論上也就不會產生任何稅費,因為稅費徵收是基於經營收入而來。所以,大家可以看到,營改增的時候財政部發了一些文件,專門強調要將增值稅從契稅、土地增值稅等各個稅種的計稅依據裡面剔除,原因就在這裡。

第二,增值稅由消費者承擔。

有人會說,怎麼可能,我上個月剛交了一筆增值稅?我們接著上面這個例子向前推導:為了生產這個200元的杯子,老王購買了價格100元的陶泥及相關材料,共支出116元給上游企業,也就是說有16元進項、32元銷項。結果是老王去稅務局交了16元增值稅,但是你想一想,這16元錢從哪裡來的,是不是從買杯子的消費者那裡來的?假設全流程為專票且稅率一致,增值稅其實就是由最終消費者承擔,過程中的生產者實質上不負擔增值稅,他們只不過是增值稅的代收代扣者而已。在賬務處理中,增值稅核算科目屬於負債類,也體現了代收性質。

所以,很多教科書中“增值稅是以單位和個人生產經營過程中取得的增值額為課稅對象徵收的一種稅”的表述是不準確的,應該說,增值稅是根據生產經營過程中各環節的增值額來計算,實行分步代扣代繳,而最終向消費者徵收的一種稅。全部向下遊轉嫁,最終轉嫁給消費者,這就是增值稅的理想設計目標。

從以上兩點出發,你就可以理解一些增值稅政策為什麼會那樣制定了。

比如,為什麼要對出口進行退稅?因為從流轉稅的角度來看,我們無法對境外消費者徵收,另外增值稅又並非世界通行的稅種,為了保持與其他國家產品價格的平衡,就要把之前各環節企業代扣的稅款退還給企業。現實操作中,為了體現不同的扶持力度,就在退稅率上有所區別,有的行業企業實際上承擔了部分增值稅。

再比如,為什麼對一般納稅人只降低各環節增值稅稅率,而不像小規模納稅人那樣採取起徵點的優惠方式?這是因為一般納稅人的增值稅可以環環抵扣,只要降低增值稅稅率(去年調低了一個點),也就達到了降低整體增值稅稅負的目的,同時還減少了生產經營環節因為企業代扣稅款而佔壓資金的數量,又不會破壞抵扣鏈條。而對小規模納稅人來說,既可以直接降低徵收率讓所有企業受惠,也可以採取設立起徵點的辦法,讓收入較低的部分小微企業得到扶持,有利於小微企業成長。


沉默的投資者


小規模納稅人享受免稅政策開具的發票受票方是不能抵扣的,即使開了增值稅專票,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總局公告2019年4號)第8條,小規模納稅人銷售額未超過10萬的,當期已經開具專用發票已經繳納的稅款,在增值稅專用發票聯次全部追回或按規定開具紅字專票後,可以按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回,因此取得發票的付款方就沒有抵扣稅款的憑據了。你想啊,國家已經照顧你小規模納稅人不收你稅了,再自掏腰包允許你下游的購買方抵扣讓他也少交稅,國家豈不是虧了?關於這個問題,好好研讀一下總局公告2019年第4號,裡面有詳細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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