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業主不繳物業費,物業可以停電停水嗎?為什麼?

相逢一笑7559


樓主你好,如果業主不交納物業費,物業可以停水停電嗎?對於這個問題,我認為並不是物業可不可以停水停電的問題,現在很多一些新建的小區都採用了,智能化水錶智能化電錶的方式.這也就意味著,你一旦出現欠費的情形,那麼也就意味著,你不能夠正常的使用水費和電費了。

所以並不需要物業來給你主動的停止水電的供應,而是直接通過這個智能化水錶和智能化電錶,直接的一種方式來直接停止你的這個用水和用電.所以說,智能化的時代的發展對於我們的生活還是有一定的好處的,雖然說停水停電你無法使用,但是你只要正常的去繳納這個水費和電費,那麼就會給你正常的供應水電。

所以說每個人實際上你自己畢竟是在用水用電,那麼繳費也是我們的責任和義務,因為每噸水每度度電那麼都應該是計算到我們自己的生活成本當中去,這樣的一個支出呢屬於剛性支出,所以說我們沒有必要為了不去繳納這個物業費或者水電費,而讓自己不能夠正常的生活下去。


社保小達人


如果業主不繳物業費,物業沒有權力停電停水 ,只能通過司法途徑解決。何況水電分別由供電公司和自來水公司供應,與物業公司沒有瓜葛。

然而,拒繳物業管理費,倒是“違約”行為。相關法律規定,只有業主繳納了物業費,才有權利問責物業。業主如果去法院起訴居住地物業公司,但是法院發現你沒交過物業費,或是現在已是欠費的狀態,法院是不會受理的。

物業費是業主支付給物業公司的,用於管理、維護居住小區內的房屋建築及設備、公用設施、綠化、衛生、交通、治安和環境等項目的費用。如果物業公司收不到物業費,上述工作就無法展開。

按照小區物業公司的相關規定,按月定期繳納物業費。若不按照規定日期繳納,可能會根據物業公司相關規定收取一部分的滯納金。不交物業費被起訴的,法院會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如果業主確實未交物業費的,判決業主繳納;拒絕履行的,物業公司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然而,在實際操作中,大部分物業公司都不會停電停水;這樣影響太大,激起民憤事情不好收場。一般採用間接的方式,比如小區入口、停車以及電梯所需要的電子設備,不予及時升級。這樣有限地制約業主,使得其不得不按時交納物業費。

雖然對於欠繳物業管理費,物業公司可以上訴法院,但一般不會走到這一步。什麼喊黑社會來收繳物業費乃無稽之談,屬於抹黑物業公司的傳言。

大多數情況是雙方各讓一步,“不打不相識”,最後和平解決。


陸燕青


在住宅小區物業管理過程中,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對於物業公司來說,問題主要表現為業主以各種理由甚至無理由拒繳物業費;對於業主來說問題主要表現為住宅漏水、住宅被盜、管道堵塞、車輛擦碰、電瓶車或電瓶被盜、高空拋物等等直接經濟損失無人賠償,還有澡音汙染,清潔衛生,花壇被佔,道路不暢等等訴求無法得到解決。

所以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因為這一件件具體事件無法得到解決,而矛盾逐漸加深。

物業公司是依靠收取物業費保持正常運營的,當收取物業費低於一定比例時,物業公司將無法運營或負債經營,這個時候某些物業公司可能採取一些極端措施,如題目中說到的停水停電。

業主為什麼會拒繳物業費呢?主要是因為業主在生活中遇到問題後向物業公司提出的各種訴求無法得到滿足,特別是業主遭受了直接經濟損失後,物業公司不予賠償激化了矛盾。業主通常認為,我繳納了物業費,小區裡所發生的一切問題物業公司都應該照價賠償或者賠償一部分,如果物業公司不賠我就不交物業費。還有少數業主沒有任何理由,能夠晚交就晚交,能夠不交就不交,人性使然。

那麼用停水停電的方式催收物業費到底對不對呢?現在是法制社會,一切行為對錯的判斷都要以法律為依據。停水停電和繳納物業費之間本來是沒有任何法律關係的兩個行為。物業公司對業主停水停電的行為違法了,任何用導致業主無法生活催繳物業費的方式均屬違法。

業主以各種理由甚至無理由拒繳物業費,可能違約,物業公司應在與業主反覆溝通無效的情況下,用法律武器捍衛自己的權益。

所以說,大家的行為都要有契約精神,都要以法律為準繩,方可天下太平。這裡真誠的告誡物業公司,只要用心去做好物業管理,讓絕大部分業主滿意,並不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因篇幅有限,就不一一詳敘。


張亞軍207253809


不論什麼原因,業主不交物業費,物業都無權斷水斷電的卑劣手段來要挾,威逼業主,這是嚴重踐踏人的生存權的可恥行徑,再則水和電是物業代收,要停水停電也是水務和電力的事情,否則會激化矛盾,製造動盪,業主不交物業費,應自查原因,服務到位沒有?管理到位沒有?業主反映的實際情況是否調查落實了?如果自檢工作已盡善盡美,也得和業主相互勾通,以理感人,以情服人才是唯一的工作出發點,或落腳點。


還看今朝573


很高興與大家交流。

業主為了表達對物業公司管理服務以及某些賠償補償的不滿,往往採用不交物業費來抗拒。其實業主不一定非用這種辦法,只要你有證據證明物業公司違犯雙方簽訂的物業服務協議的那一條那一項,可以走訴訟方法解決問題,對於某項賠償補償不滿意,也可走訴訟方法鮮決。因為《物業管理條例》有一項業主義務對業主很不利,“就是按時交納物業費"是業主的義務。業主若不交,物業公司起訴你必贏,如果算上違約金,吃虧的還是業主。另外,由於我國法律體系不是很鍵全,從法律上講,若業主不歷行自己的義務,肯定喪失索取賠償的權利,為什麼有的業主抗拒的結果是上了誠信就是這個道理。建議業主與物業公司產生經濟矛盾,儘量協商解決,解決不了走訴訟,不要以不交物業費進行抗拒,得不償失。

對於物業公司有沒有權利因業主不交物業費而停電,要看在什麼情況下:若是電力公司直供電,物業公司無權停電,停電也是違反電力法的。如果給夲人因停電造成損失,可以找物業公司協商解決,解決不了的訴訟解決。但物業公司不是傻子,即使停你的電,他也不會讓你抓到證據。若業主供電屬物業公司管理的,若不交物業費,甚至連電費也不交,物業員工工資發不下來,把物業公司逼急了,也會用供電線路、開關,這壞了那不管用了,想法給你製造用電障礙。你也明知因物業費電費問題物業公司給你製造的麻煩,業主因抓不住實據而苦口難言。其實欠費業主也反思一下,若你是物業人員,你看到長期不交費的業主還讓你服務這服務那,遇上好的服務人員會給你服務,但不情願。若遇上帶情緒的服務人員,會以"現在太忙,你等著吧“,來拖延搪塞你。估計你心裡也是有氣不敢說別的吧?如同你借了人家的錢不還,還要再借點,人家不借,還反說人家說話難聽一個道理。要想公道,打個顛倒。

提示,處理物業與業主比較大的矛盾大原則:物業與業主的服務矛盾靠協議約定來評判

,物業與業主的欠費或不賠償問題靠法說,物業服務好不好、用不用物業公司,小區多數業主說了算。


美侯王666


如果業主不繳物業費,物業不可以停電停水,但物業可以起訴違約的業主。因為這是兩個概念。

首先,水電費是水電公司收的。

只要業主準時按照規定繳納水電費,那麼就能夠享受正常的水電供應。水電供應與物業沒有關係。

也有一些小區,為了更方便,都是物業代收水電費。這種現象也常見。但物業也是代收而已,依舊是沒有權力停水停電。這不是物業的工作範圍,也不是他的總做職責,更不是他的工作權力。所以物業是沒有權利停水停電的,哪怕業主欠繳物業費。

其次,物業可以起訴惡性欠繳的業主。

物業費是小區物業用於人員工資、小區環境維護的重要來源。沒有物業費,物業就沒辦法正常管理。如果小區業主惡意欠繳物業費,那麼小區物業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業主補繳物業費。

所謂的惡性欠繳,就是故意不繳的。因為有一些業主長期在外地,有沒有專門的物業繳納通道,所以有時候也會欠繳物業費,這種現象現在也是很常見;還有一些業主,是因為單純的投資購房,買來就是為了賣掉的,所以有時候會忘記繳納物業費,一般都是房子出售的時候,一次性補繳或者由購房者補繳等,這種現象也不少見。

但有一些業主,總覺得物業是沒有什麼作用,所以不願意繳納物業費;或者是認為物業管理不到位,不願意驕傲那物業費。這種現象,物業可以通過法律手段,向法院起訴。

物業本質上是小區的管家,也就是業主集體聘請的管理小區公共衛生,以及安保等行為的專業機構。如果一個小區大多數業主不滿意小區物業,可以通過業主委員會形式,解聘物業,另外聘請物業機構。或者小區業主委員會可以通過相關渠道,自己組建合格的物業管理機構。

不繳物業費是不合適的,享受了服務,卻不願意付錢,這是沒道理的。


波士財經


物業無權停水停電,假如說業主因為欠費一直拖欠物業費,物業無權停水停電,只能走司法途徑,本來水電都是自來水公司和供電站供應,本身和物業就沒有直接關係。

但是作為業主不繳納費用的確是有點說不過去,本身物業費是支付給物業公司的,主要用於管理小區房屋建築以及公用設施等項目的費用。

小區物業和業主應該相互理解,物業為業主服務,業主理應需要交納物業費用!


豆豆巴巴


在中國任何消費都可以理直氣壯的收費,而且在政策上,百姓的認知上,法律都認為合理合法,合規。如吃完飯,不管鹹淡,味道如何都要付費,坐汽車,不管正不正點都要買票。去醫院看病,不管效果怎樣都要交錢,……。只有物業這一行,垃圾運著,衛生掃著,保安依規工作著,物業維修著,業主可以不交費,物業墊付的水電費用,不交費不能停水,不能停電,不能停電梯,人為的亂仍垃圾還說物業不認真,人為損壞綠化,反說物業不負責任,人為車進小區堵消防通道,物業一阻止,就說不讓業主回家……。享受物業服務,不交費還有人同情,聚眾堵大門,明明是觸犯了治安管理條例,無人追究,相反還有人認為維權有理。真令人不解。市場經濟,全國人民都可以去掙錢,為什麼物業就不行。一樣的法律,一樣的制度,在物業這就別樣?

市場規則是無情的,誰違背市場規則,必受無情面對,物業走了,不用解散了,不用取締了,但小區亂了,這就是對違背市場規則最好的證明?


手機用戶6l700655261


物業只是業主們請來幫助服務小區的,物業可能有一定的對於小區的管理權,但也是所有業主授權的,相當於是小區的管家,所以就算業主不繳物業費,物業也沒有權利停業主家的水、電。並且停水停電的權利屬於供水公司、供電公司的權利,只有他們才有權利停水停電。

但是物業可以和業主協商要求業主們繳納欠繳的物業費,並告知長時間不繳納物業費會收取一定的滯納金,給他們的財產造成損失。如果業主還是拒絕繳納物業費,物業可以起訴也主要求補繳物業費並支付滯納金。因為在《物業服務合同》當中業主與物業雙方約定了,由物業為小區提供服務業主支付相應的物業費。所以業主拒繳物業費屬於違約的行為。

廣大的業主也要注意:並不是所有的物業服務不好都可以拒絕繳納物業費,物業服務不好我們可以拒絕繳納不好的服務所對應的物業費,比如物業沒有定期清潔樓道,那麼對於清潔樓道的這部分物業費,如果我們有證據可以證明確實存在服務問題可以拒繳,但是不能全部拒繳。


東友律師團


可以很肯定的說不論業主出於什麼原因不繳物業費,物業都無權停水停電。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44條規定:
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最終用戶收取有關費用。物業服務企業接受委託代收前期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也就是說物業公司並不是供水、供電的合同當事人,業主如果未繳物業費,只是違法了與物業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物業公司有權利進行督促繳納,但是如果私自斷水斷電那就是違法行為了,如果對業主造成什麼損失,物業公司還需賠償。

一、物業費包含了哪些內容

根據《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規定:物業費一般包括清潔衛生費用、綠化養護費用、秩序維護費用、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及維護費用等。

這裡要注意一點,就算你買了房子沒有住同樣要繳物業費。

二、以下情況可以拒繳物業費

1、物業未履行物業服務合同內的相關義務。

2、因房屋質量問題無法交房的。

3、物業公司服務質量未達到物業合同約定的標準。

4、物業公司未公佈賬目,侵害業主知情權。

5、物業公司越權,增加收費項目及費用、擅自利用小區公共區域牟取利益。

從實際法院審理的物業糾紛中,比較常見的業主理由是公共設施養護不當、建築報修未解決、違建管理不到位、小區內財物被盜或個人受侵犯、物業非法進入業主住宅、違法斷水斷電等。以上都是有法律依據的,業主和物業都應當履行物業服務合同內規定的義務,如果業主發現權利受到侵害時應採用拍照、錄音、錄像等方式以便採集證據,到時候如果到法院也更容易被採納,或是組建業委會與物業磋商。

值得注意的一點是業主無正當理由拒繳物業費的,不論有沒有簽訂物業服務合同,一旦物業公司催繳未果後起訴,法院還是會根據實際提供服務情況來判定,所以在享受物業合理服務的同時還是應及時繳納物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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