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後騎二輪電瓶車,你以為就安全嗎?

人們都知道“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但大多數人都錯誤地將開車理解為開汽車,殊不知,有些電瓶車也可能因其體積及重量等原因被認定為機動車,如此一來,酒後駕駛電瓶車也是違法的,而駕駛電瓶的人卻全然不知自己已經騎上了違法的道路上。

醉酒後騎二輪電瓶車,你以為就安全嗎?

一男子從老丈人家喝了酒騎著二輪電瓶車行駛在鄉間的小路上,一不小心,將自己重重地摔倒在地上並昏迷了過去,路人見狀急忙報警並撥打120,男子被送到醫院進行救治,同時也被抽血進行酒精檢測,後檢測後酒精含量為115mg/100ml,已達到醉酒駕駛標準,其所騎二輪電瓶車也經檢測被認定為機動車,這下男子悲催了,自己騎電瓶車將自己摔倒不說,還被認定為醉酒駕駛,將面臨刑事責任及被吊銷駕駛證的行政處罰。

酒後駕駛要根據酒精檢測儀來得出攝入酒精多少程度,根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局發佈的《車輛駕駛醉酒駕車的測試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中規定:飲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醉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將處拘役,並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根據以上規定,該男子將面臨拘役並處罰金的法律責任。如果有駕駛證的,還將吊銷駕駛證,並且五年內不得重新考取。

所以,法治社會,法律就是人們行為的準則,不懂法律,你將在不知不覺中觸犯法律還不自知,必將鑄成大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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