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應現代物流需求,為載貨車進城"鬆綁"

當前,我國城市道路水平已發生了根本改變,但原有載貨汽車進城噸位限值、載質量利用係數的規定,已不符合當前城市發展和物流需求實際,導致了載貨汽車掛牌難、罰款多、資源浪費、車主抱怨等一系列新的矛盾,增加了全社會的運營成本。

適應現代物流需求,為載貨車進城

隨著城市化、城鎮化進程加快,城市物流業發展迅速,載貨汽車成為城市物流的重要角色,發揮著必不可少的重要作用。當前,我國城市道路水平已發生了根本改變,載貨汽車的安全性、環保等各項性能指標也實現了質的提升。

但是,原有載貨汽車進城噸位限值、載質量利用係數的規定,已不符合當前城市發展和物流需求實際,導致了載貨汽車掛牌難、罰款多、資源浪費、車主抱怨、政府頭疼等一系列新的矛盾,增加了全社會的運營成本。

問題原因:標準不合理

當前進城載貨汽車掛牌難、罰款多,運輸業戶難以維持生計,群眾普遍意見很大。問題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首先是政出多門,載貨汽車掛牌進城標準要求和數值不一致。

工信部將載貨汽車劃分為N1類車型(總質量M≤3500kg)、N2類車型(3500kg 12000kg),並限定了不同的載質量利用係數;公安部規定總質量小於4500kg的載貨汽車可掛藍牌進城;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求進城載貨汽車載質量為2噸、1.5噸、1.25噸、1噸、0.75噸、0.5噸以下,標準不一。

其次,載貨汽車進城噸位限值太低,難以滿足城市發展和物流需求,使罰款成為合法的理由。載貨汽車進城噸位限值太低,與城市物流發展相悖。

如此低的進城噸位限值標準,在當前城市物流多樣化的情況下,運輸業戶不可能不超載,成了典型的行政管理的笑話,使得罰款成為合法理由,足以說明載貨汽車進城管理的亂象。

第三,總質量4.5噸以上的車輛掛黃牌、不能進城,B證駕駛,B證考取難度大、費用高。運輸業戶大多為低收入群體,購車和掛牌成本對他們而言是大投入。現行規定總質量4.5噸(載質量約2噸)以下的載貨汽車掛藍牌,可以進城。

由於運量少,運輸業戶必然會選擇載貨能力強的車型,而總質量4.5噸以上的車輛只能掛黃牌,不允許進城,且須具備B證,B證考取難度大、報名費用高。同時,黃牌車輛年檢、保險、掛靠車隊、高速通行等費用也較高。

執行標準與民情存在矛盾

各地載貨汽車進城噸位限值標準不一且限值過低,“百害無一利”,“多”“高”“低”“難”問題突出。

“多”:載貨汽車進城噸位限值太低,需大幅增加車輛與駕駛人員,加重了交通擁堵,增加了排放,大大增加了社會成本和資源浪費。

如:某城市進城噸位限制0.5噸,若運輸2噸生活物資,則需運輸4次或4輛車同時運送,大大增加了車輛投入、人力、能源消耗等社會資源。

“高”:進城載貨汽車噸位限值過低,載貨量少,使得單位運量耗油高、人力成本高,運營成本高,助推社會成本提高。

“低”:受載貨汽車進城噸位限值標準限制,載貨汽車運量少、運輸效率低,運輸業戶收益低,運營難以為繼。

“難”:運輸業戶在不同城市營運時,會受到不同標準的限制;企業為確保全國市場各地經銷商正常銷售掛牌,需設計開發多款車型、申報多個公告;基層執法部門處於執行標準和民情矛盾之間,處在管與不管的兩難境地。

建議:全國統一標準有序管理

據此,建議合理調整載貨汽車進城噸位限值,全國統一將載貨汽車進城噸位限值由總質量4.5噸(載質量約2噸)以下調整為總質量7.5噸(載質量4.5噸),並准予C證駕駛。

日本東京對載貨汽車進城限制規定為:載質量5噸以下的載貨汽車不限行,載質量5噸以上的中、大型載貨汽車部分路段特定時間限行。

確立方便群眾、方便物流的原則,合理規劃城市物流佈局,創造更好的營商環境。總質量7.5噸以下載貨汽車大部分路段不限行,特殊路段部分時間限行;總質量7.5噸以上載貨汽車分路段儘量縮小限行範圍、分時間段限行;嚴格限制不達標車輛上路、進城。

合理調整載貨汽車載質量利用係數標準限值。國家制定的載貨車輛載質量利用係數規範要求,在一定時期內促進了汽車行業的快速發展。但隨著載貨汽車排放持續升級,制動安全、碰撞等技術要求持續升級,各系統、配置相應增加,載貨汽車載質量利用係數標準限值需進行相應調整。

各位卡友,針對這樣的政策你有什麼看法嗎?歡迎評論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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