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被執行人得知房子被拍賣方才履行義務,法院撤回拍賣,對其罰款, 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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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子是這樣的:

2018年,宿遷宿豫區李某因民間借貸糾紛被原告朱某訴至法院。後法院判決被告李某償還原告本息合計23萬餘元。判決生效後,李某始終拒不履行判決義務。後朱某申請強制執行。但被執行人一直逃避拒不履行。法院依法查控其名下房產一處,準備依法拍賣。老賴得知法院動真格的,在拍賣前一天趕到執行局履行了全部義務。為此,法院對李某訓誡並具結悔過,罰款3000元。李某感嘆:“我以為還能拖一拖,唉,早知道就及時把錢還上了。”

目前,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的老賴有1577.92萬名,這其中,大多數是有能力拒不履行法院判決裁定的。如青島即墨的老賴武某(原籍沂水龍家圈社區營盤村),2016年鬧市區飆車致一人死亡一人一機傷殘,法院判決生效後玩失蹤。後來,法院將此老賴納入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限制高消費,並進行網上布控。經查,此老賴原在即墨海博家居打工,每月收入六千多元,後到服裝店打工,收入也不低。此老賴聲稱自己被人包養不應承擔賠償責任,也能力賠償,實際上其全部財產均藏匿在其親屬名下,並且還有一張赴港澳通行證被查扣。目前,法院已經懸賞在全國範圍內捉這個老賴,凡是提供此老賴準確行蹤幫助法院拘留的,獎勵一萬元,凡是能提供其工資收入和轉移情況的,獎勵一萬元。

期待著法律的天羅地網早日把那些黑心的老賴緝捕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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