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史閒談|先秦三二•楚武王置縣

楚武王熊通稱王之後,開始了更大規模的征戰和擴張。周桓王十七年(楚武王三十八年,魯桓公九年,前703年),敗鄧;周桓王十九年(楚武王四十年,魯桓公十一年,前701年),也就是春秋小霸鄭莊公死去的那一年,敗鄖(yún);同年,與貳國和軫(zhěn)國結盟;周桓王二十年(楚武王四十一年,魯桓公十二年,前700年),大敗絞國,“為城下之盟而還”。

一連串的勝利讓楚國上下普遍產生了輕敵思想。周桓王二十一年(楚武王四十二年,魯桓公十三年,前699年),楚武王派屈瑕率軍討伐羅國。令尹鬥伯比在送楚軍出征的時候,看到楚軍“舉趾高,心不固”,斷定必然會失敗,於是勸楚武王趕緊增派援軍。

可是楚武王沒聽,不僅沒聽,還把這件事當個笑話學給自己的夫人鄧曼聽。鄧曼這個女人很有見識,她勸楚武王說:“鬥伯比不是僅僅勸您增派援軍,而是告訴您主帥屈瑕已經被勝利衝昏了頭腦,必然會小瞧羅國。您如果不及時戒飭,楚軍會因為放鬆警惕不加防備而導致兵敗。”楚武王這才恍然大悟,急忙派人去追,但已經晚了,沒有追上。

果然,楚軍軍紀鬆弛,輕敵冒進,在羅軍和盧戎軍的夾擊之下大敗。打了敗仗的主帥屈瑕畏罪上吊自殺,敗退回來的其他將領則都按規矩被關了起來聽候發落。楚武王認為是自己沒能及時戒飭大家不要驕傲輕敵,所以這次戰敗是他的罪過,於是下令把這些將領都赦免了,表現出作為一名政治家的過人之處。

國史閒談|先秦三二•楚武王置縣

楚武王熊通與其夫人鄧曼雕像

此後,楚武王沒再進行大規模的戰爭。這樣一直過了九年,到了周莊王七年(楚武王五十一年,魯莊公四年,前690年),也不知道登基已經有七年之久的周莊王是哪根弦搭錯了,在楚武王稱王過去了十四年之後,突然又想起了楚國稱王這件事,把隨侯召去責備了一番。不知道隨侯跟周莊王說了什麼,楚武王聽說後,偏說隨國要背叛自己,於當年三月第三次率軍攻打隨國。明明是楚國自立為王,隨國卻落得個裡外不是人,想來也真夠倒黴的。

這次伐隨是楚武王人生中最後一次征戰。在出徵前齋戒的時候,他就感到心裡慌亂不安,今天看來大概是心臟病要發作的前兆,結果還沒等大軍到達隨國,他就死在了軍中。楚軍秘不發喪,繼續進軍到隨都城下。大概是上一次大敗的陰影還沒散去,隨國這次一改狂妄輕率的虎樣子,變成了卑躬屈膝的慫樣子,連動都沒敢動一下就直接請求講和了。

這正是楚軍想要的結果,於是他們以楚武王的名號跟隨國締盟而去,渡過漢水後才宣佈楚武王已死的消息。我們不知道隨國君臣聽到這個消息後會怎麼想,不過,楚軍敢秘不發喪,堅持達成戰爭目的再撤軍,說明這個時候的楚國的確是個富有朝氣的國家,正處在上升期。這樣的國家,在經過幾代人的不斷努力之後成為雄踞南方的大國,是理所當然的事。

國史閒談|先秦三二•楚武王置縣

早期楚國及其周邊諸侯國

在楚武王一生無數的征戰中,有一個連發生在哪一年都不知道的事件顯得格外引人注目,這就是《左傳·莊公十八年》記載的攻克權國事件。《左傳》記載這件事說:“初,楚武王克權,使鬥緡尹之。以叛,圍而殺之。遷權於那處,使閻敖尹之。”這就是說,楚武王給權國派了個“尹”去管理它,而沒按老規矩給它封一個“君”,雖然史書中並沒明確說這個“尹”就是後來的“縣尹”,但不管這個行政單位叫縣還是不叫縣,它都不同於以往的“國”或“邦”,所以人們一般樂於認為這是國史中置縣的開始。

由於“廢分封、行郡縣”是國史中頂大的一件大事,因此縣是什麼時候開始出現的是一個很吸引人眼球的事。楚武王從公元前740年到公元前690年共在位51年,認為“楚武王克權,使鬥緡尹之”這件事發生在這半個世紀之內是沒有問題的,但如果認為縣就是這個時候才第一次出現的,那可就要犯錯誤了。

周昭王時期的青銅器“免瑚”銘文中有“司鄭還林眔(dà)虞眔牧”的內容。這裡的“還”與“寰”通,都是從“睘”得聲的,又由於“睘”與“縣”古音均屬匣母元部,聲韻皆同,所以也可以用“縣”字代替,也就是說,這裡的“鄭還”就是“鄭縣”的意思。

這是我們今天所能見到的關於“縣”的最早記載。它說明至少在西周中期,縣就已經出現了,只不過這時候的縣是指環繞在國(城邑)四周的地區,也就是所謂的“鄙”,還不是我們後來所理解的那種縣,所以我們經常能在古籍中見到諸如《左傳·昭公二十年》“縣鄙之人,入從其政”這種縣鄙連稱的情形。

國史閒談|先秦三二•楚武王置縣

建設中的權縣舊址

不過,雖然縣和鄙在地理上是重合的,但卻不見得它們在政治上也是同質的。首先,《周禮·地官·小司徒》說:“九夫為井,四井為邑,四邑為丘,四丘為甸,四甸為縣,四縣為都,以任地事而令貢賦”,這裡的“縣”是一種劃分土地的單位,而“鄙”則是被劃分的對象。其次,《周禮·地官·遂人》說:“五家為鄰,五鄰為裡,四里為酇(zàn),五酇為鄙,五鄙為縣,五縣為遂,皆有地域,溝樹之”,這裡的“縣”是一種居民組織單位,“鄙”是它的下級單位。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周禮·地官·遂人》又說:“遂大夫備掌其遂之政令……,縣正各掌其縣之政令、徵、比……,鄙師各掌其鄙之政令祭祀……,酇長各掌其酇之政令……, 里宰掌比其邑之眾寡,與其六畜兵器,治其政令……,鄰長掌相糾相愛……”,《周禮·秋官·縣士》也說:“縣士掌野,各掌其縣之民數,糾其戒令而聽其獄訟,察其辭,辨其獄訟,異其死刑之罪而要之”。這就是說,本來是居民組織的“縣”和“鄙”同時也都是行政單位,“縣”更是還成了司法單位。

很明顯,“國”肯定要對它城外的土地和人口進行管理,所以“縣”和“鄙”自然也就難免變得具有行政職能。不管是天子還是諸侯或者是更小的封建主,他如果既不是親自進行管理,也不是把他的土地和人口一點不剩的全部分封出去,那他就只能委派諸如縣正、鄙師和縣士這樣的官員代行管理;同時,如果這個封建主的實力足夠大,擁有好幾個沒被分封出去的城邑,每個城邑照例也都有自己的“縣”,那他也就還需要在自己的管理中樞設置《周禮·地官·縣師》所說的“縣師”,以便對這些個縣的人口、牲畜、田畝、收成以及車輦、旗鼓、盔甲、兵器等手工業品進行統計、計劃和調撥,統一管理它們的生產和分配。

國史閒談|先秦三二•楚武王置縣

免瑚銘文拓片

從“國”需要對它城外的土地和人口進行管理卻又不能把土地和人口完全分封出去的角度來說,“繫於國”的縣一定不會晚到周昭王時期才出現。我們完全可以斷定,它即使不是伴隨著“國”一起出現的,也一定會是伴隨著“國”的擴張而出現的。這是與《周禮》這部書的真偽無關的結論。

這就是說,所謂“縣繫於國”指的正是這種直轄式的組織形式。不知道是不是有這方面的原因,所以古人才借用了本義表示懸掛的“縣”字來代替“還”“寰”等字,並最終造成了久借不歸、本字反倒湮沒不聞的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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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完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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