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秦檜、蔡京、童貫等奸臣為何會懼怕臺諫這個無兵權的芝麻官?

"臺諫(jiàn)"也稱之為"臺諫官"。在唐朝與宋朝時期"臺諫"是御史臺和諫官兩個機構合而為一的統稱。果兒在之前的一篇文章中闡述了宋朝立國之初就在李唐王朝原御史和五代十國年代"諫院"的框架上略作調整,將大唐王朝御史與五代諫院的職能整合之後籌建了兩宋政權的社會言論監察組織"臺諫"。

詳見

因而說,"臺諫"合而為一是趙宋王朝政治體制中的一個至關重要的"樞紐"。用"樞紐"一詞來形容"臺諫"一點也不為過。

因為,在宋朝封建政權統治制度中"臺諫"所肩負的作用則是有歷史依據的。

果兒本文就宋朝時期"臺諫"合而為一的過程、原因與特點等因素加以淺顯論述。

宋朝秦檜、蔡京、童貫等奸臣為何會懼怕臺諫這個無兵權的芝麻官?

宋朝初年,臺諫合一漸形燎原之勢

前面所述"臺諫"合而為一,就是說御史臺官和諫官兩個軌制機構合併在一起,組成了一個新的部門。

縱觀我國古代歷史時期,中央監察制度歷史悠久。

但是,能把御史臺與諫官這兩個機構整合,將臺官和諫官各自肩負的職能混合,宋朝統治者是"臺諫合一"的開山鼻祖。

事實上,宋朝不單單是開啟了"臺諫"合而為一的先例,因為,他已逐漸發展成了"形制之勢"。

何此一說呢?

我們從幾個方面加以考證!

首先,我們先考證一下宋朝時期御史臺與諫官的職能、任免規則的特點,之後再將它們之間的關聯和蛻化狀況逐一進行對照。

宋朝秦檜、蔡京、童貫等奸臣為何會懼怕臺諫這個無兵權的芝麻官?

御史和諫官職能對比!

北宋、南宋統治時代,御史臺官和諫官各自所屬的職責彼此滲入,基本來說是具備了一些相似之處。

其一、二者主要職能之一的"諫諍"可以說是北宋政權時期御史臺與諫官彼此所屬職責的第一個相似之處。

"諫諍"(jiàn zhèng)【釋言:直言規勸,使人改正過錯的意思。】所指就是我國古代歷史時期"諫官"的職司制度。

宋朝時期"諫官"諫言的職責得到了進一步的強化不說,就連御史臺的職司也擁有"諫諍"之責。

有關宋朝政權統治時期"諫官"與"御史臺官"制度特點和諫諍職責不是本文闡述的重點,因而,果兒無需再冗言贅述。

其二、督查當朝宰輔及文武官員,亦是宋朝御史臺和諫官彼此所屬職責的第二個相似之處。

自秦始皇統一六國、劉邦繼秦朝之後又開闢了西漢政權、劉秀消滅王莽的新朝政權後建立了東漢開始,一直到唐朝時期,御史臺的基本職責就是監察各級官吏。

而在宋朝建國之前,諫官一職也僅僅是宰輔府邸的一名附屬官員,其"諫諍"的職責並沒有督查當朝宰相和朝廷文武官員的權利。

宋朝在建國之後,由於奉行的國策是"重文教,輕武事",所以說宋朝統治時期"御史"監察的級別之高,督查規格涵蓋面之廣皆是超越了以往任何一個朝代。

非但如此,宋朝"諫官"的職司也與"御史"職司過度重疊相似,也具備著監察權相、彈劾文武百官的職責。

關於"諫官"與"御史"的職能權限不是此篇文章詳細論述的重點,容果兒再另行考籍擬文闡述。

其三、"御史"與"諫官"同朝參與謀議國家政事,亦是宋朝時期御史臺官和諫官彼此所屬職責的第三個相似之處。

唐朝時期及其以前,商議國家政事皆是諫官的職司,御史基本來說不得御令不能參政議事。

但自趙匡胤黃袍加身創立宋朝統治政權之後,御史的文人地位逐漸得到了抬高,職能和權力也日益月滋地取得了闡揚光大,頻頻與諫官一起同朝參政議事、監察彈劾朝政的利弊得失。

宋朝秦檜、蔡京、童貫等奸臣為何會懼怕臺諫這個無兵權的芝麻官?

對此,果兒通過如下若干史料對此加以佐證。

史籍記載,果兒例舉如下:

史例一、公元1167年(宋乾道三年)十一月,宋孝宗趙昚:

"詔臺諫、侍從、兩省官指除闕失。"《宋史.卷34》

史例二、公元1194年(宋紹熙五年)十月,宋寧宗趙擴承襲帝位之後不久:

"令臺諫、侍從各疏朝政闕失以聞。"《宋史.卷37》

還有,根據史籍《續資治通鑑長編》所記載,宋朝時期的御史與諫官還聚集在一起協同擬定了朝廷禮儀制度和一些國家政事章程的制訂。

史籍記載,果兒例舉如下:

史例一、公元1059年(宋嘉祐四年),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韓縝提出:

"武臣遭父母喪,不得解官行服,非天下通制,下臺諫官詳定,而具為令。"《宋史.卷42》

同年,宋朝中央政權則依據臺諫官員的提案針對武臣喪服的製造原則詳細擬定了諸多的概括性規章。

史例二、公元1161年(宋紹興三十一年)四月,《宋史.卷32》中所記載:

"以久雨傷蠶麥,盜賊間發",高宗"命侍從、臺諫條上弭災除盜之策。"

史例三、公元1178年(宋淳熙五年)正月,宋孝宗趙昚:

"詔侍從、臺諫、兩省官集議考課法。"《宋史.卷35》

史例四、公元1218年(宋嘉定十一年)五月,宋寧宗趙擴:

"詔侍從、兩省、臺諫官集議平戎、御戎、和戎三策。"《兩朝綱目備要.卷15》

其四、"御史臺官"與"諫官"皆可以介入朝廷官吏的引薦,這也是兩宋統治時期"御史"與"諫官"彼此所屬職責的第四個相似之處。

宋朝秦檜、蔡京、童貫等奸臣為何會懼怕臺諫這個無兵權的芝麻官?

第一、宋朝封建政權統治時期,御史臺官與諫官同樣都可以插手朝廷官員的薦引。

尤其是在推薦地方官員時,如諸路轉運使司、提點刑獄司、提舉常平司和地方監司、郡守等官員時,二者的共同點是都具有舉薦權。

史籍記載,果兒例舉如下:

史例一、公元1182年(宋淳熙九年)六月,宋孝宗趙昚:

"詔侍從、臺諫舉官堪充監司者各一、二名。"《宋史全文.卷27》

(宋孝宗,是南宋時期眾多統治者中最有政治建樹和成就的一位皇帝。他在帝位期間,締造了隆興恢復、隆興和議、創造了乾淳之治,下令為一代愛國名將岳飛洗雪冤屈的趙昚)

史例二、公元1189年(宋淳熙十六年三月,宋光宗趙惇承襲帝位之後:

"詔侍從、兩省、臺諫各舉任湖廣及四川總領者一人。"《宋史.卷36》

(宋光宗也就是古代歷史時期,頭號妻管嚴的趙惇,他的皇后就是臭名昭著的一代悍後"李鳳娘"。)

史例三、公元1209年(宋嘉定二年)正月,宋朝第十三位皇帝,宋寧宗趙擴,也就是宋光宗趙惇和李鳳孃的二兒子。

"詔侍從、兩省、臺諫各舉監司、郡守治行尤異者二、三人。"《宋史.卷39》

史例四、公元1271年(宋鹹淳七年)十二月,宋度宗趙禥:

"詔舉廉能材堪縣令者,侍從、臺諫、給舍各舉十人。"《宋史.卷46》

(宋度宗,就是將國家軍政大權交給權臣"賈似道"全權處理,自己躲在後宮只知道花天酒地,荒淫無道、窩囊懦弱,智商為零的趙禥。)

宋朝秦檜、蔡京、童貫等奸臣為何會懼怕臺諫這個無兵權的芝麻官?

第二、宋朝時期的"御史臺官"與"諫官"具備武將的舉薦權。

史例一、公元1215年(宋嘉定八年)正月,宋寧宗趙擴:

"詔侍從、臺諫各舉將材三人。"《宋史.寧宗三》

史例二、公元1219年(宋嘉定十二年五月,宋寧宗趙擴再度:

"詔兩省、臺諫各舉文武可用之才二、三人。"《宋史.卷40》

史例三、公元1225年(宋寶慶元年八月,南宋的第五位皇帝,宋理宗趙昀:

"令侍從、兩省、臺諫、三衙等","各舉堪充將帥三人。"《宋史.卷41》

史例四、公元1253年(宋寶祐元年五月,宋理宗趙昀再度頒佈詔令:

"侍從、臺諫、給舍、制司各舉帥才二人。"《宋史.卷43》

另外,宋朝時期"御史臺官"與"諫官"還有其它一些官員的薦引職責或舉薦權。

史例一、公元1209年(宋嘉定二年)五月,宋寧宗趙擴下詔令:

"侍從、兩省、臺諫各舉有政績才望者二人,以補郎官之闕。"《兩朝綱目備要.卷13》

其五、宋朝政權時期,"御史臺官"與"諫官"還格外掛著"侍講官"的職位,這也是兩宋統治時期"御史"與"諫官"彼此所屬職責的第五個相似之處。

宋朝自建國之後,在宋太祖趙匡胤、宋太宗趙光義、宋真宗趙恆執政時期內,"御史官"與"諫官"是不可以身兼"侍講官"。

但是,根據史籍《文獻通考.卷54》記載:公元1042年(宋慶曆二年)二月,宋仁宗趙禎"召御史中丞賈昌朝,侍講邇英閣御。"

御史中丞也就自這一刻起開始兼任了"侍講官",但"諫官"依舊是沒有參與其中。

史籍《宋史.職官二》記載:公元1142年(南宋紹興十二年),御史中丞万俟、諫議大夫羅汝楫共同兼任"侍講官"。自此以後:

"每除言路,必兼經筵矣。"《文獻通考.卷54》

根據史籍《古今圖書集成》記載:公元1155年(南宋紹興二十五年)

"正言王珉、殿中侍御史董德元併兼侍講。"

再者,在宋寧宗趙擴執政初始,御史臺官與諫官差不多是:

"司諫以上無不預經筵者矣。"《文獻通考.卷54》

本文以上所闡述的是宋朝時期,"御史臺官"與"諫官"在五個職能方面上,擁有"同符合契"、"迭矩重規"的相似之處。

可以說,"御史"和"諫官"職責彼此相似的五個方面,基本來說概括了宋朝時期"諫官"的所有職責與使命。

但是,宋朝"御史"的職司除去以上這五個方面的重疊相似之外,其還肩負著朝廷禮儀紀律的維持、插手法令職責、督查執法機構、間接承擔文武官員的管束等。

宋朝秦檜、蔡京、童貫等奸臣為何會懼怕臺諫這個無兵權的芝麻官?

說到這裡,我們不難看出,宋朝"御史臺官"與"諫官"是機構重疊在彼此所屬的職能上造成了職權過度的交叉。

因此說,"御史"和"諫官"合而為一已然是一種趨向。

而這種局勢發展的動向,肯定是"諫官"這樣的一個衙門遭到裁撤,而新興物種"都察院"在明朝時期脫穎而出,似乎也是一種最好的說明。

宋朝時期,御史臺官和諫官銓選軌制的對比!

宋朝政權統治時期,御史臺官與諫官在彼此銓選的形式上等諸多方面也具備了合而為一趨向。

查閱古籍,我們不難發現,宋朝在御史和諫官的銓選形式上來看,二者可以說是如出一轍、毫無二致,皆是兩種銓選上崗的形式。

其一、皇權遷擢,是宋朝時期御史臺官與諫官共同銓選形式的一種。

略讀宋朝史料(如:"宋史"、"續資治通鑑長編"、"東都事略"、"建炎以來系年要錄"、"三朝北盟會編"、"遼史"、"金史"、"宋會要輯稿"。

還有,如:"正說宋朝十八帝"、"宋史演義"、"行走在宋代的城市"、"國史大綱"、"宋朝典章制度"、"細說宋朝"等)的人都知道。

北宋王朝自趙匡胤"陳橋兵變"建立政權之後,就一直灌輸"臺諫須出宸選"的這一項國策。

例如:公元1126年(宋靖康元年)四月,北宋最後一位皇帝,宋欽宗趙桓就曾頒佈詔令:

"臺諫者天子耳目之司","當出親擢,立為定製。"《宋會要輯稿.職官》

通過這段史記記載,我們發現北宋政權初始至南宋時期,皇權統治者制定的臺諫遷擢制度一直是在奉行而沒有停止。

縱然權傾朝野的一代奸臣秦檜對此也不敢明火執仗、肆無忌憚地背離這項國策。

其二、群臣百官保舉和推選,是宋朝御史臺官與諫官的第二種銓選形式。

史籍記載,果兒例舉如下:

史例一、公元1023年(宋天聖元年)四月,北宋第四任皇帝,宋仁宗趙禎頒佈詔令:

"翰林學士及三司副使、知雜御史各舉太常博士以上一員堪充諫官、御史者以名聞。"《續資治通鑑長編.卷99》

史例二、北宋第八代皇帝,也就是清剿方臘起義的宋徽宗趙佶在其承襲皇位之後:

"詔宰臣、執政、侍從各舉可任臺諫者。"《宋史.卷19》

史例三、公元1129年(宋建炎三年三月,史籍《宋會要輯稿.職官》記載:

"臺諫員闕甚多",高宗"令侍從官公共薦舉堪充臺諫二員。"

史例四、公元1189年(淳熙十六年)二月,宋光宗趙惇沿襲皇位之後:

"詔中書舍人羅點具可為臺諫者,點以葉適、吳鑑、孫逢吉、張體仁、馮震武、鄭湜、劉崇之、沈清臣八人上之。"《續資治通鑑.卷151》

宋朝秦檜、蔡京、童貫等奸臣為何會懼怕臺諫這個無兵權的芝麻官?

本文拙述至此,果兒在"條分縷析"一下宋朝御史臺官和諫官二者之間相互聯繫的狀態與變革。

因為,北宋自政權創建初始,就沿襲唐朝時期制定的御史與諫官彼此互不相容、不能私下獨立見面的這一項制度。

所以,北宋王朝在唐朝制度的基礎上"因襲陳規",在御史與諫官的守則上明確規定,二者既不能單獨會面,更不準彼此交往過甚。

史籍記載,果兒例舉如下:

史例一、公元1061年(宋嘉祐六年,排斥王安石變法的諫院次官,翰林學士的司馬光,在史籍中有這樣一段記載:

"上章乞立宗室為繼嗣。對畢,詣中書,略為宰相韓公言其旨。

韓公攝饗明堂,殿中侍御史陳洙監祭,公問洙:'聞殿院與司馬舍人甚熟。'

洙咎以'頃年曾同為直講'。又問:'近日曾聞其上殿言何事?

'洙答以'彼此臺諫官不相往來,不知言何事'。《容齋續筆.卷3》

可是,北宋滅亡,南宋政權建立後,御史與諫官的行政衙門卻是步入了合而為一的趨勢:

"今兩者合為一府,居同門,出同幕,與故事異。"《容齋續筆.卷3》

宋朝秦檜、蔡京、童貫等奸臣為何會懼怕臺諫這個無兵權的芝麻官?

臺諫合而為一趨勢演變的原因和特點

辯證法的宇宙觀就是用聯繫的、變化的、運動的、發展的、全面的觀點去看世界。《矛盾論》

一代偉人毛澤東在其所著《矛盾論》說道:

"唯物辯證法的宇宙觀主張從事物的內部、從一事物對他事物的關係去研究事物的發展,即把事物的發展看做是事物內部的必然的自己的運動,而每一事物的運動都和它的周圍其他事物互相聯繫著和互相影響著。

事物發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內部,在於事物內部的矛盾性。任何事物內部都有這種矛盾性,因此引起了事物的運動和發展。"

按照這樣的推理,歷史條件下的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的任何一種體系或規章的演化,通常來說也是具備了多種成分所構成的。

當然,宋朝統治時期,臺諫合而為一的趨勢是在成熟的條件下,也不可能不遵循這種事物的自然性發展規律。

第一、宋朝御史臺官的職權從督查、檢舉漸漸增加了"諫諍"的職能範圍。

所以,再這樣一種勢在必行的歷史條件下,"臺諫"合而為一趨勢的形成,自然也是非常關鍵的一個因素。

畢竟,宋朝御史手中執掌的權力隨著歷史的波動,也逐漸被放大到了一種極限,這就與"諫官"職能發生了嚴重的衝突和重疊。

因此,御史勢必會瓜分"諫官"的職能"諫諍"和一些諫言論政的權力。

於是,"諫官"職司功能逐漸讓"御史"吞噬,這就促使"諫官"的地位和價值慢慢由興盛走向了沒落。

因而,浩浩蕩蕩的歷史潮流發展到了女真族建立金朝政權、蒙古族開闢元朝統治政權之後,在古代官場扮演著極其重要角色的"諫官"也漸漸被廢止。

宋朝秦檜、蔡京、童貫等奸臣為何會懼怕臺諫這個無兵權的芝麻官?

正如史籍《歷代官職表.都察院上》所記載:

"御史遂盡得建言,不專彈劾,逮金元以後,而諫議之官遂廢,亦臺臣積重之勢然也。"

第二、"諫官"職責在"諫諍"的基礎上又增加了能督查上至當朝宰相,下至各級官員的權限,這也是宋朝時期"臺諫"職責合而為一趨勢形成的另一個因素。

由於,縱觀唐朝和以往朝代來看,"諫官"諫諍的職能並無督查檢舉的權力。等於說,這項"諫官"機制的推行是從宋朝開始的。

果兒的依據是,史籍《資治通鑑長編.卷389》中的記載:

"諫官職事,凡執政過舉政刑差謬皆得彈奏。"

第三、宋朝"諫官"的職能主要是負責監察官員職務犯罪和彈劾官員瀆職之責。

這也為後朝建立"臺諫"合而為一之趨勢奠定了一定的基礎,"臺諫"也就退出了歷史舞臺,"御史"在明朝與清朝執政的年代也就油然而生了。

第四、尚書省、中書省、門下省管理體制的演化,亦是為推進宋朝臺諫合而為一趨勢形成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關於,三省體系的演化對臺諫的影響,果兒認為有必要略加淺析。

"諫官"的垂直領導權在唐朝統治時期分別隸屬於中書省與門下省撙節。北宋初期階段,三省管理體制基本是有名無實。

公元1032年(宋明道元年)七月,開闢了"仁宗盛治"的宋朝第四代帝王趙禎接受了尚書左僕射、觀文殿大學士陳執中的奏請,創立了諫院。

"國初雖置諫院,知院官凡六人,以司諫、正言充職;而他官領者,謂之知諫院。正言、司諫亦有領他職而不預諫諍者。官制行,始皆正名。"《宋史.職官一》

第五、公元1067年(宋治平四年)宋神宗承襲帝位。

元豐年間,神宗趙頊接納了王安石的奏疏,針對存在的官僚疾病展開了一系列的體制改革,其中一項就是職官制度的革新。

宋神宗很清楚北宋朝廷諸多行政組織過度堆疊,於是就將改革之刀揮向了那些既沒有固定編制、也沒有專人專職,又有名無實的閒散組織和無所作為的官吏。

這次改革,史稱"元豐改制"。

宋元豐三年,宋神宗趙頊在御史中丞、參知政事蔡確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王珪的主導下撤銷了諫院,重新將諫官的管理權劃分給了中書後省與門下後省統屬。

宋朝秦檜、蔡京、童貫等奸臣為何會懼怕臺諫這個無兵權的芝麻官?

宋徽宗與李師師

第六、公元1129年(南宋建炎三年)四月,根據史籍《宋會要輯稿.職官》中記載:

"合三省為一,諫官於同年七月,分別置局,不在隸屬後省。"

補充一點,自元朝政權建立之後,不在設立三省管理制度。

所以,隸屬於門下省的諫議大夫和左司諫、隸屬於中書省的右司諫等諫言之官也順應潮流而廢除。

由此可見,諫官制度的取消,可以說是與三省體制的演化有著密不可分的關聯。

因而,可以得出結論,諫官制度的廢止亦是明清王朝統治時期臺諫完全走向合而為一的一個重要因素。

第七、宋朝在"重文抑武"的國策下,知識分子的大量湧現也間接地庖代了諫官的一部分職責,迂迴地推動了宋朝臺諫合而為一的勢頭。

文人墨客在我國古代歷史時期擁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而這段歷史就要從隋煬帝楊廣統治時期引發的貴族與農民起義說起。

先是,宇文化及掀起兵戈,勒死了隋煬帝,之後唐高祖李淵借勢在山西太原府發動了舉世震驚的政變而開闢了大唐王朝政權。

公元626年(唐武德九年)六月,唐太宗李世民平地一聲雷策劃了玄武門兵變,迫使唐高祖李淵退位讓賢。

唐朝的歷史時針指向一代女皇武則天君臨天下,文人墨客一直扮演著大唐皇權智囊團的角色。

史籍記載,果兒例舉如下:

史例一、公元621年(唐武德四年),還是秦王身份的李世民在唐朝都城創建了學館,招賢納士。

學館創建之後,前後相繼將杜如晦、房元齡、于志寧、蘇世長、薛收、禇亮、姚思廉、陸德明、孔穎達、李玄道、李守素、虞世南、蔡允恭、顏相時、許敬宗、薛元敬、蓋文達、蘇勖等人納入麾下,這就是凌煙閣二十四功臣的前身。

"唐興,太宗始於秦王府開文學館,收聘賢才,擢杜如晦、房玄齡等十八人皆以本官兼學士,給五品珍膳,分為三番更直,宿於閣下,討論墳典。"《全唐文.卷721》

史例二、李世民在承襲帝位之後,越發重視文人墨客治政的價值。

"貞觀初置宏文館學士,聽朝之隙,引之大內殿,講論文義,商較時政,或夜分而罷。"《唐會要.卷35》

但是,李唐政權在歷經由安祿山和史思明發動"天寶之亂"後又出現了"藩鎮擁兵自立"、宦官專政篡權"、"朋黨之爭"、"黃巢之亂"等神一般的曲折。

再到反覆無常的小人“朱溫”建立後梁政權,歷史的時光踏入了五代十國割據時期,文人的價值也逐漸被武力所替代。

不過,後周政權的殿前都點檢趙匡胤在河南陳橋驛發動兵變建立北宋政權之後,文人的價值和數量也日漸得到了重視與增多。

兩宋時期,很多文人在"重文輕武"的影響下也躍升為皇權的帷幄之近臣,贏得了參與謀議國家政事的機遇。

宋朝秦檜、蔡京、童貫等奸臣為何會懼怕臺諫這個無兵權的芝麻官?

依據史籍《南園漫錄》中所記載:宋朝時期文人誕生的規格與數量甚多。

"論真宗始創學士以下職名,自觀文殿大學士至直秘閣幾四十種。"

這也就足以證明,在兩宋時期的文人也就承擔起了諫官的某些職責。

"文學之士。高以備顧問,其次與論議、典校讎。得之為榮,選擇尤精。"《宋史.職官二》

因為,關於宋朝時期文人參與朝政闕失的史籍記載繁多:

史例一、范仲淹在擔任宋"龍圖閣直學士"的身份時,受命充任陝西都部署兼任陝西四路經略安撫使時。

宋仁宗趙禎準備將范仲淹原"龍圖閣直學士"的身份調整一下,但范仲淹為此連續上疏三次,力求宋仁宗趙禎保留他“龍圖閣直學士”的學士職位。原文如下:

"臣輩亦以內朝之職,每視詔令之下,或有非便必極力議論,覆奏不已,期於必正,自以近臣當彌縫其闕而已。

今一旦落內朝之職而補外帥,前在左右丞、諸行侍郎、節度留後之上,今降於知制誥待制之下,使居方榮、劉興之下列,以外官而行都統之權,此失朝廷之勢,一也。

又既為外帥,則而今而後朝廷詔令之出,或不便於軍中,或害於邊事,豈敢區分是非,與朝廷抗論?

自非近臣,無彌縫其闕之理,縱降詔丁寧,必令覆奏,而臣輩豈不監前代將帥驕亢之禍,存國家內外指蹤之體?此則減議論之風釆,二也。"《儒林公議》

(註解:龍圖閣直學士是宋朝時期的官署名。龍圖閣就是意指館藏圖書的場地,內保存有皇帝御用之書和帝王著作的詩歌文集與文獻法典、圖集、祥瑞等貴重物品。

龍圖閣設有學士、直學士、侍制、直閣等官職。而直學士和學士皆不是有實權的專職官員,既沒有職守,也無執掌權力,僅僅是一般性的隨從參事。)

宋朝秦檜、蔡京、童貫等奸臣為何會懼怕臺諫這個無兵權的芝麻官?

我們站在當下的角度分析來看,范仲淹連續上疏奏請朝廷不要撤銷其文職的核心原因。

無非就是因為"龍圖閣直學士"是文人的象徵,而這個文職又有直接參預朝廷議政闕失的權利。

而文人以此獲得商議朝廷政務的闕失,也直接將諫官的價值降到了最低,這也是間接地助推了宋朝臺諫合而為一的一個因素。

引用毛澤東對范仲淹的評價來說。

中國歷史上有些知識分子是文武雙全,不但能夠下筆千言,而且是知兵善戰。范仲淹就是這樣的一個典型。

兩宋時期,臺諫職能合而為一的構成,可以說,對宋朝統治時期的政權形成了必然的影響與效果。

首先、臺諫職能合一,則有益於朝廷增強對宰輔集團和文武百官的約束,更是助推了監察機構和行政機構制衡制度的完善。

畢竟,宋朝御史臺官與諫官的職權都能直接制約權相和文官武將,這就說明臺諫的監察權至高無上。

因而,也漸形一股正義之劍與貪腐集團為之抗衡的,與在其位,不謀其政的懶官、庸官等官場陳舊勢力作鬥爭的新生力量。

宋朝秦檜、蔡京、童貫等奸臣為何會懼怕臺諫這個無兵權的芝麻官?

臺諫合一,也就自這一刻起開始積極頻繁地參預到了宋朝軍政要務之中。就連兩宋時期最著名的權臣奸相。

如:蔡京、王黼、童貫、梁師成、朱勔、李彥、蔡京、李邦彥、白時中、張邦昌、秦檜、万俟卨、史彌遠、丁大全、賈似道、留夢炎、陳宜中等這些篡權專政、權傾朝野的人物一不留意也會遭受來自臺諫官的彈劾。

而在這樣一種制度下,權相百官們為了保存實力,無奈之下也唯有允從諫官的提議。

"宰相待罪。故仁宗之世,議者譏宰相但奉行臺諫風旨而已。"《蘇軾.上神宗皇帝書》

這段史籍記載,用白話來說,就是某些言論與嘲諷相權的文人,也僅僅是奉命運用皇權授予臺諫的職能罷了。

其次、臺諫合一則更能直觀地普及統治者對諫諍認識。

因為,在宋朝時期,不管是御史或諫官,時常直言切諫皇權,特別是御史和諫官共同發起諫諍提案時,矛頭一致指向皇權,追究皇帝的過錯,在諫諍意識上起到了行之有效作用。

"人主之有為於天下,其心未嘗不欲朝廷之尊而紀綱之肅也。而人主之所為,則每有以自隳其尊而壞其所謂肅然者。

以其道不足以制欲故也。蓋朝廷紀綱之所繫,莫大於法,而所以守是法而無所撓屈者莫重於人臣。

然臣守之於下,而君每抑之於上。… …古之賢君,氣聽命於心,情受制於禮,蓄威屈勢,使守職不為所奪,得以自伸。

凡法之所在,雖卑且賤,不敢震之以威,從其所重。"《永嘉八面鋒.卷5》

宋朝諫官公然建議諫諍皇權,實屬不易之舉,乃兩宋政權之前各朝代所未見之聞。

所以,這也是間接促使臺諫合而為一形成之勢有著緊密的關聯。

宋朝秦檜、蔡京、童貫等奸臣為何會懼怕臺諫這個無兵權的芝麻官?

再次、臺諫合一,則更有益於強化和吸收公眾輿情。

宋朝時期,御史官與諫官所擔負的職責皆是負責制約宰相權貴和州府官員,共同評議執政者的治政缺點,協同商議朝廷政務。

"臺諫之官,而臺諫之論,每以天下公議為主,公議之所是,臺諫必是之,公議之所非,臺諫必非之,人君所以不出戶庭,而四海九州之遠物,無遁情者用此道也。"《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皇極典君道部》

兩宋時期,御史與諫官在封建政權統治下施展了極為重要的社會言論監察督促的效力,這一點也是與臺諫職能合而為一形成之勢具有千絲萬縷的聯繫。

宋朝秦檜、蔡京、童貫等奸臣為何會懼怕臺諫這個無兵權的芝麻官?

長篇闊論至此,果兒關於《宋朝臺諫合一的形成原因與特點》的拙作間隔文尾已是咫尺之遙。

縱覽,我國古代歷史時期諫官之使命和演化過程而言,宋朝時期的臺諫合一是具備了承前啟後的特點和價值。

因為,宋朝時期絕大部分的諫官皆是出自於科舉之列,這足以能夠申明兩宋時期的皇權執政者皆是很看重諫官的品行和政治素養,並且這也是宋朝科考體系趨於良性成長的一個頗為重要的象徵。

因此,兩宋時期的臺諫合而為一的形成之勢,也就為明清政權統治時期開啟臺諫知行合一奠定了根基,這一項舉措在古代封建政權進程中佔據著尤為重要的歷史意義和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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