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空“六個錢包”買房,誰來給“六個錢包”養老?

核心提示:至少從目前來看,以房養老很難成為一個普遍性的養老選擇。

大家好,我是菜導團隊的菜保~

上週五,菜保的好哥們菜基寫了一篇文章,分析了“養老指數基金”到底有多不靠譜。

那就有菜友來問菜保了:買基金養不了老,靠啥能養老?

還有菜友想起了此前媒體大肆宣傳的“以房養老”,問這事到底啥進度了?

於是,菜保就去銀保監會查了一下……結果發現“以房養老”這個玩意的進展,著實不咋地啊……

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8月末,反向抵押保險期末有效保單126件,共有126戶家庭186位老人參保。

參保老人平均年齡位71歲,人均月領為7000多元,最高一戶月領養老金超3萬元。

大家都知道,以房養老不算啥新鮮事了,早在2014年,北京、上海、廣州和武漢就開始試點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了。

2016年,試點範圍進一步擴大到各直轄市、省會城市以及部分地級市。

2018年,銀保監會發布通知,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將到在全國範圍內推廣。

如今已經是試點的第5年了,從5年126件保單的成績來看,以房養老的推廣效果並不是那麼理想。

很遺憾,以房養老恐怕很難成為國人普遍接受的養老新方式。

掏空“六個錢包”買房,誰來給“六個錢包”養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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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養老,就是擁有房屋的老人將房子抵押給保險公司,由保險公司對房子進行估值,以此來換取每月的養老金。

在領取養老金的同時,老人還可以繼續居住在自己的房子裡,一直到身故為止。

身故之後,房子就由保險公司“繼承”了。

獲得抵押房產處置權的保險公司,會將處置所得資金用來償付養老保險的費用。

和傳統的養老險不同,傳統的養老險是先交保費後領養老金,以房養老則是先領養老金,身故之後再用房子抵扣保費。

以房養老有沒有價值呢?從理論上來說是有的。

現在不少老人都有這樣的擔憂:早些年的積蓄全都掏空,拿給後代買房供樓了,退休之後,只靠手頭那點退休金的話,根本不足以過上一個安穩的晚年。

掏空“六個錢包”買房,誰來給“六個錢包”養老?

錢都掏給年輕人了,但指望年輕人來供養自己,似乎也是個奢望。

也不是如今的年輕人不孝順,只不過在4+2+1的家庭模式下,一對夫妻上要贍養4個老人,下要撫養1個孩子,外加房貸、車貸和越發高昂的教育成本,根本自顧不暇。

至於房子,雖然依仗著過去的房地產黃金二十年,早些年幾十萬買下的房子或許已經漲到幾百萬了。

但房子值錢歸值錢,不變現的話就只能是晚上睡覺的一個落腳點而已,畢竟房子不能直接啃了當飯吃。

房子要想變現,要麼賣掉要麼出租。

至於前者,大部分老人是不願意的,畢竟在中國的傳統觀念裡,房子是和安全感、歸屬感直接掛鉤的。

至於後者,除非你有很多套房子,不然有幾個會願意把三房一廳租一房出去和陌生人擠一起住?

而靠以房養老的話,至少可以讓老人在退休之後依然有穩定的收入來源,保證晚年生活的質量。

至於人死之後房子歸保險公司,那就隨他拿去唄,畢竟身外之物也沒法帶到棺材裡去。

但實際上,從以房養老試點5年有效保單隻有126件來看,以房養老在中國是很難行得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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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時人養房子,老了就由房子養人,理論上挺人性化的一個事兒,怎麼在實際中就這麼不受待見呢?

從對以房養老的需求上來說,老人可以分為兩大類,一是因為有錢所以不需要以房養老的,二是因為沒錢所以需要以房養老的。

前者自然不會成為以房養老的市場受眾,畢竟身邊的錢已經足夠了,誰沒事會去折騰這玩意兒。

而後者,雖然對以房養老有需求,但卻由於種種因素而不一定“要得起”。

首先,以房養老是對中國傳統固有觀念“以房為本”和“家產傳後”的挑戰。

對大部分的國人來說,房子就是一個家庭的根,如果不是重病沒錢救治,或者負債累累迫不得已,一般是不會考慮把房子賣出去的。

耗盡大半輩子心血好不容易才到手的房子,在死了之後拱手相讓給保險公司,這在很多人的觀念裡都是不能接受,也根本無法理解的。

而且,國人心裡一般都有著根深蒂固的家產傳後觀念。

老人一般會選擇將遺產留給子女,就連兒媳和女婿很多都是被排除在外的。

據中華遺囑庫數據顯示,99.93%的老人都選擇了“防兒媳女婿”條款,遺產只作為留給子女的個人財產,也就更別提保險公司這個百分百的“外人”了。

對於為了自己的晚年生活質量而把房子賣掉的“自私”行為,他們在心理上就沒法過自己的那一關。

所以很多老人晚年寧願巴著孩子給的一丁點生活費,過著節衣縮食的生活,也要死守著房子不讓保險公司“得逞”。

另外,即使部分老人好不容易過了自己的那一關,也不一定能過得了子女那一關。

在中國式家庭裡,在財產的處置上,子女往往比老人更有話語權。

菜保此前就看過這樣一個新聞,一名78歲的大爺晚年喜歡上自己的保姆,想和保姆結婚,但子女懷疑保姆結婚只是為了得到大爺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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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奈之下,大爺只得到公證處公證:“她可以住到過世,但房子歸我女兒。”

諸如此類子女對老人財產具有更大話語權的例子,比比皆是。

因此,在房子如此值錢的年代,要是老人想把房子賣了換一個相對比較富足的晚年,很大概率上會遭到子女的強烈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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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不光是老人方面存在重重阻礙,保險公司方面對於以房養老也有諸多顧慮。

雖然過去二十年房價瘋漲,但往後二三十年房價走勢會怎樣,還存在很大變數。

畢竟萬物皆有可能,過去大家不會相信有一天房子會成為掏空6個錢包也買不起的奢侈品,現在大家也很難相信或許有一天房子會不那麼值錢了。

要是房價在往後崩掉了,那保險公司可不就虧慘了嗎?

再說了,房子又不是凍齡寶寶,老人現在拿來抵押的房子,都是已經有一定年限的了,等再過個二三十年的折舊,這房子的價值就更加低了。

即使你願意抵押房子來養老,保險公司也不一定願意陪你玩兒。

因此,綜合各方面的因素考慮來說,以房養老在實際操作中有很多難處。

一方面是目前其合適受眾群體實在太小,選擇以房養老的主要是單身或者丁克族,而這部分群體至少目前來說還是佔極少數的。

另一方面,就是保險公司也有諸多顧慮,不一定願意在以房養老上冒這個險。

掏空“六個錢包”買房,誰來給“六個錢包”養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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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從目前來看,以房養老很難成為一個普遍性的養老選擇,正在看這篇文章的你,對於以房養老又是否能接受呢?

在不抵押房子的前提下,有沒有辦法可以在晚年獲得一份穩定的收入來源呢?

菜保倒是有一個建議——養老金年金險。

養老金年金險一般有兩方面責任,一是身故保障金,也就是身故之後會留下一筆錢給保險受益人,這就滿足了想要給後人留下家產的責任心;

二是養老年金險,可以定期得到一筆固定的收入,對於加強晚年資金保障來說,不失為一個好選擇。

當然嘍,還是那句話,買保險要先保障後理財,要先做好重疾險、壽險、醫療險和意外險的配置,再拿閒錢提前為養老鋪路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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