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賴”拒不履行生效判決 法院強制執行騰房

“老賴”拒不履行生效判決 法院強制執行騰房

近日,廣東省鶴山法院執行幹警在沙坪街道某小區內對一起追償權糾紛案件依法採取強制騰房清場措施,並邀請該小區的兩名物業管理人員見證整個執行過程。

據悉,申請執行人鶴山市某房地產有限公司(下稱“房產公司”)為被執行人司徒某、覃某夫婦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向某銀行辦理個人購房按揭貸款。貸款到期後,被執行人未能按約定向銀行履行還款義務,房產公司向該銀行承擔了本息共計人民幣(下同)26萬多元的連帶保證責任。因此被執行人司徒某、覃某應支付房產公司代償款,同時應按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經多次催收未果,房產公司將司徒某、覃某訴至法院。經審理,鶴山法院判決被執行人司徒某、覃某向房產公司返還代償款265799.06元及利息。

該案立案執行後,執行幹警立即對被執行人情況進行調查並對其採取凍結銀行賬戶、限制高消費等措施,期間多次嘗試與被執行人溝通,但被執行人刻意逃避、拒不履行生效判決所確定的義務。通過查控系統,查明被執行人司徒某名下有房產可供執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鶴山法院裁定拍賣(或變賣)該房產。

因被執行人沒有騰退房產,拒不配合法院執行工作,鶴山法院依法公告責令被執行人限期遷出執行標的房產,但被執行人逾期仍不履行。執行幹警到達騰退房屋現場後,經敲門,屋內無人應答,遂請來開鎖師傅強行撬鎖。經檢查,該房屋空置無人居住,僅有廢舊洗衣機一臺、床架一個等零星雜物,無其他有價值物品。執行幹警對屋內物品詳細清點,經現場拍照、物業管理人員見證後換上新鎖,加貼法院封條。至此,清場工作順利完成。接下來,該案將依法進入拍賣程序。

採寫:新快報記者 李紅雲 通訊員 何奎 麥美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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