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這6家單位被公開通報,究竟為何?

6家生產建設單位因不依法繳納水土保持補償費

, 或未批先建、未驗先投、“霸王硬上弓”,違反了《水土保持法》。11月3日, 小編從市水務局獲悉,該局日前在其官方網站上,對涉及的相關生產建設單位進行實名公開通報。

南充這6家單位被公開通報,究竟為何?


南充這6家單位被公開通報,究竟為何?

據市水務局通報,今年4月、6月,市水務局先後兩次集中約談涉嫌“未批先建”、“未依法繳納水土保持補償費”和“未驗先投”的有關生產建設單位,進一步核實生產建設項目違法違規情況,進一步細化整改工作內容,進一步明確執法工作責任主體。但截至10月初,仍有部分生產建設單位未完成整改工作,分別如下:

未依法繳納水土保持補償費的生產建設單位及生產建設項目。四川省川東北車船清潔能源有限責任公司建設的嘉陵區工業園區汽車汽配產業園天然氣門站及配套管網工程;南充市高坪區交通建設開發有限公司建設的南充市高坪區林海北路建設工程;南部縣升鍾水庫灌區管理局建設的南部縣苑家溝水庫工程。

未依法編報水土保持方案擅自開工建設的生產建設單位及生產建設項目。南充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建設的南充繞城高速G4201出口至清源路口城市道維修改造提升工程;南充市政府投資非經營性項目代建中心建設的周家壩(任家溝)規劃二路工程;南充市嘉陵區司法局建設的嘉陵區司法局業務用房。

市水務局在通報中稱,生產建設單位開辦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產建設項目依法編報水土保持方案、繳納水土保持補償費、 落實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是《水土保持法》明確規定的法律義務,各生產建設單位務必高度重視水土保持工作。生產建設項目所處的各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管職責,確保轄區有關生產建設項目按時、 按質、按量完成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應嚴格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規要求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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