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一男子出獄後“重操舊業”,1個月狂賣個人信息6118條

刑滿釋放不到兩年,男子楊某竟重操舊業,把從網上購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加價賣給他人,1個月就瘋狂出手信息6118條,非法獲利5000元。10月30日,岳陽縣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了一審判決,楊某等三人因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而獲刑。

岳陽一男子出獄後“重操舊業”,1個月狂賣個人信息6118條

2019年3月至4月期間,楊某通過微信購買、獲取公民個人各類信息,然後加價出售給白某、方某等人,共出售公民個人信息文檔27個,含6118條公民個人信息(含購票信息3262條),非法獲利5000元。

白某在岳陽開了傢俬人偵探所,2019年3月他從楊某手中先後購買了公民個人信息共計529條。白某將這些信息轉賣給客戶,成功完成委託,獲利800元。

2019年4月,方某應朋友的要求,購買手機尾數為“5842”的機主信息。同樣聯繫上了楊某,買到相應信息後轉賣給朋友,兩次共獲利500元。

岳陽縣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楊某等3人均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楊某獲刑三年,並處罰金2萬元;白某被判處拘役五個月,緩刑八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方某被判處罰金2000元。

岳陽晚報全媒體據:鳳凰網湖南頻道整理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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