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区内犯规什么时候不判点球判间接任意球?昨晚足协杯莫雷诺对金敬道犯规可以判吗?

波風2016


足协杯决赛首回合,山东鲁能依靠佩莱的点球10-战胜上海申花,本场比赛充满戏剧性,裁判执法再次成为舆论焦点。



需要指出的是,本场比赛是有VAR系统的。

正是如此,争议才显得更大,因为VAR全程都没有介入。本场比赛两次争议最大的判罚:一是莫雷诺禁区防守时抬脚过高踢到了金敬道的头部,二是李帅在门线附近接球疑似越过了门线。

这两个疑似让鲁能获利的动作主裁判马日奇都没有做出反应,在鲁能球员举手投诉后,马日奇也是坚持原判,VAR也是没有介入来促使主裁判回看录像。如果VAR介入,并且有任何一次改判,足协杯的第二回合可能就是另外一种格局了。

现在我们再看莫雷诺的这个防守。

首先可以明确一点,莫雷诺志在解围,并非有意冲蒿俊闵的身体而去。从这点来看,马日奇不太可能吹罚点球,VAR也就没有介入的必要,但是这个球应不应该判罚禁区内的间接任意球呢?

答案是必须的。莫雷诺这个动作属于实实在在的危险动作,虽然有可能赢得球权,但是球员应当预判可能出现的危害,如果发生在禁区外,裁判100%吹莫雷诺犯规。禁区内,按照FIFA相应规定,则应该吹罚间接任意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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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区内判间接任意球有9种情况,其中有5种是针对守门员,目的是防止守门员拖延比赛时间,在此就不再赘述。其余四种里面有两种是针对防守球员。

其中第六条规定:动作具有危险性。即防守球员的动作目的是为了获得球或处理球,但动作方式有可能伤害对方队员或自己。

第七条规定:如果防守队员目的不在踢球,球又未在其控制范围以内时,用身体阻挡对方队员行动的犯规。
而莫雷诺防守金敬道时的动作显然就是第六条规定的动作。

尽管莫雷诺在防守时是冲球去的,但是这个动作明显具有危险性,而且他的脚也确实踢到了金敬道,判间接任意球是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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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禁区,抬脚过高的危险动作都会吹停判罚间接任意球,为何到了禁区内就不好使了呢?现在的裁判似乎都已经忘记了禁区内还有间接任意球这回事。



虽然看过的比赛不多,但是除了守门员接球违例会被判罚间接任意球之外,似乎赛场上真的很难看到进攻端的间接任意球。莫雷诺禁区的抬脚过高,如果要对照规则,间接任意球更加合理,但是大家都不判,马日奇不判也正常。

莫雷诺动作界定:危险动作,绝非恶意犯规

鲁能和申花的足协杯首回合,总的来说,马日奇的判罚并没有出现太大的问题,存在的一个小争议就是莫雷诺在自己的禁区内对金敬道的这个动作,从严格意义上来讲,这的确是构不成一个点球,但是也让很多球迷想到了间接任意球,的确,此球判罚间接任意球更加的合理,但是如今的足坛,像这种动作几乎没有判罚过间接任意球,这似乎是一条被遗忘的规则。


我们先来看一下莫雷诺的这个动作:

1、莫雷诺冲着球去,绝非恶意犯规

2、的确抬脚过高,属于危险动作范畴

3、有收腿动作。

所以动作的界定也很简单,应该没有太大的争议,那就是属于危险动作,并不是恶意犯规,所以这个动作即便是再禁区里,也够不上判罚点球的标准。


间接任意球是如何界定的?

其实我们只需要看其中的一条间接任意球的判罚标准即可:

(五)动作具有危险性。

指裁判员认为队员的动作有危险的犯规。他的动作目的是为了获得球或处理球,但动作方式有可能伤害对方队员或自己。


也就是说危险动作的情况下,构不成点球,那么就可以判罚间接任意球,其实这个和是不是在禁区都没有关系,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在其他的范围内,如果有队员抬脚过高,裁判都会吹停比赛,示意抬脚过高,危险动作,那么在禁区内这条规则为什么就不行了呢?

在禁区这个敏感的区域,裁判似乎忘记了间接任意球。

莫雷诺的这个动作,间接任意球合理,只不过判给了鲁能一个点球之后,或许在马日奇的心理,恐怕真的不会如此的果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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