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不還,除了債務人,這3個人也可以追償

欠錢不還,除了債務人,這3個人也可以追償

近些年,老賴已經成了社會的一顆“毒瘤”,把別人的信任當成自己賺錢的工具,還恬不知恥的說什麼“自己憑本事借的錢為什麼要還?”,面對老賴欠錢不還,我們除了找老賴討債,還可以找這3個人討債。

一、老賴的配偶

現在很多老賴都會將夫妻共同財產只登記在自己配偶一人名下,這樣法院通過網絡執行查控系統時就無法找到登記在老賴配偶名下的屬於老賴的那一半的財產,並且車子一般登記在搖號一方的名下,如果是登記在老賴配偶名下也無法通過網絡執行查控系統進行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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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老賴未成年的子女

將財產登記在子女名下也是老賴躲避執行的常見手段,對於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財產,如果明顯超過未成年子女的經濟來源,有可能作為家庭財產被執行。

三、老賴的債務人

老賴的債務人是指欠老賴錢的人,我們可以申請直接執行老賴的債務人,但是需要滿足這三個條件,1、申請執行人對被執行人享有債權;2、被執行人不能清償債務;3、第三人對到期債務沒有異議。

現在社會老賴橫行有部分原因是由於我們法律意識的淡薄,在借錢時沒有保留足夠的證據、抵押擔保,在對方賴賬時又不懂得采取合法、有效的辦法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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